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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淡人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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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魚之家
離婚了,有3個孩子,而且兩位老人還有一位老人患有癌症,財產怎麼分?
針對這個問題,大的方向上,有兩個解決方案:
一、能夠協商和平解決。孩子歸誰撫養,老人的治療費歸誰負責,這是兩個主要問題;
二、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法院判決之後,不管雙方滿不滿意,都只能執行了,這也是在協商不通的情況下,唯一的路徑了。
首先說下和平協商,因為夫妻兩個都已經有了三個孩子了,一定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且前期感情也非常好,生活也還可以吧。至於為什麼現在離婚,這是兩個的感情問題,咱不多說。可是既然離婚了,就好說好量,財產這部分,如果是貧困家庭,那就沒什麼財產分不分的,無非就是房子。根據兩人的經濟情況與賺錢能力,可以分擔孩子與老人,房子可歸能力差的一方。如果是富裕家庭,就是根據孩子撫養與老人贍養,來決定雙方分得財產的多與少吧。如果老人與孩子都歸一方,可以協商大部分財產歸負責孩子與老人的一方,畢竟不管是在金錢與感情上,都需要付出很多。如果是孩子歸一方,老人歸另一方,基本上平分吧,因為雖然老人已經老了,但是患有癌症,所需錢財不是小數,而撫養3個孩子的支出也是很大的,且時間要很長,所以可以商量評分,或者稍微有所小偏差,我想雙方應該沒什麼大問題,畢竟都是親人,不能真正捨棄哪一個吧。
其次,就是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了。雙方打官司,透過法院判決財產分割問題,那時候法院根據相關法律,來進行判決,而後執行,不管雙方滿意不滿意,都是最後的結果了,雖然一方不服判決可以上訴,但是在人情方面講,鬧的沸沸揚揚的,不管對孩子以後生活,或者老人身心,都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所以說,能夠協商解決就協商解決吧,財產分割就可以根據老人的贍養與孩子撫養歸屬,來進行分割標準。還在協商不通的情況,只能透過法院判決了。
最後,祝您生活愉快,活好自己,生活還得繼續,沒有邁不過去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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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界探微
題目確實不清晰,我權且認為是一對夫婦,有3個孩子,離婚了,上面老人有一個得了癌症,提問者考慮繼承的問題。
如果是這樣,那就要按照繼承法來解釋了。
首先看,老人是否有遺囑,有有效遺囑的那麼就很簡單,按照遺囑來執行就行。
其次如果沒有遺囑或者是遺囑無效的,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來。按照描述的家庭成員來分析,第一繼承人老人的配偶,和他的子女,因為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而被繼承的財產份額是其中被繼承人的份額,因此兩位老人如果沒有相關婚內約定的那麼,被繼承的份額是他們中的一半,也就是另一位和他的子女平均分這一半的財產。如果是約定財產製,那麼就是約定部分的財產部分由其配偶和子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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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好愛自己257817292
這樣的家庭應該是:提出離婚的一方想擺脫處境,還有什麼財產可分的,要分的是誰應該支付多少經濟,或是精神支柱還談什麼財產呢?應該是共同把老人照顧好,教育好孩子才是你應敬責任,如果逃避只有受到良心上的譴責。人關點每個人想法不一樣。謝謝邀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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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sir說fa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的,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存在婚前財產的,歸婚前財產一方。
如果夫妻一方有出軌或者家暴虐待老人等過錯的,法院判決分割財產時可以對過錯方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舉證方必須承擔舉證責任。
夫妻離婚後,對方老人不需要承擔贍養義務,如果一方老人患癌症需要治療,可以請求法官判決財產時適當考慮,酌情判決。
講解法律知識,我是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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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魚滿溪
離婚是婚姻中男女雙方所決出的選擇,其共同所有的包括財產只與男女雙方有關。所以財產也應是男女雙方怎麼分,而與老人無關。
一、具體怎麼分,如果都無過錯,原則上是平分。雙方有協商好,可以按協商好的分配方法分。
二、是按法院判,法院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予合理的判決。
三、如果在離婚的原因中有明顯過錯的一方,財產分配時會傾向於無過錯的一方。也就是無過錯的一方將會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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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回復!現實這沒殘酷,為什麼都不反省一下,癌症,老人在你們面前都是走到生命的盡頭了,還有什麼讓你們看不開,放不下的嗯,怨呢......身為父母為了孩子,能不能委屈自己一下,別高估你與任何人的關係,餘生,做好自己就好。對別人期待太高,反而失望越大。放得下,才能沒有煩惱,簡單點,才能活得輕鬆。不依賴,不強求,不失望。永遠記住:要走的人留不住,裝睡的人叫不醒,不喜歡你的人感動不了。以平等的心態去看待周圍的人,不委屈自己,也不虧欠他人;人山人海,別辜負相遇;歲月如梭,別看輕自己。人生所求,不過雲淡風輕,歲月靜好。任它世事滄桑,內心始終安然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