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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OVE0情感驛站

    “詩言志”最早出自《尚書·堯典》,是舜在“命夔典樂”時所說的,其含義偏指思想、抱負和志向。這在古代詩歌創作中有鮮明的體現,大部分詩作中所描述的志向與抱負,多是為天下,是為公,即一般都和社會、國家、民生等宏大主題掛鉤。毋庸置疑,這其實是經過歷朝歷代主流價值觀自覺選擇的結果。

    但不可否認的是,在《毛詩序》中,已有明確的“志情並舉”提法,其“情動於中而形於言”句,已指出了詩歌抒發人思想感情的本質特徵。不過其中也多處滲透著儒家“詩教”的政治倫理觀點。對此,有學者指出,《毛詩序》中的“政治教化”思想很可能是後人為“符合時宜”所改造之作。這是很可能發生的。

    其實,即便是對“詩言志”的提法,後世者也多有斷章取義之嫌,僅取“志向”一層意思大肆發揮,尤其是“大志向”。其實,“志向”的範圍,還包括“吃飽穿暖”之類的小事。只不過古代掌握知識的階層,大多不為此類小事所困罷了。當然,便是有此類困擾,也羞於將之寫在詩歌中,故詩歌創作更傾向於“立大志”、“為國為民”。

    “詩緣情”的完整提法出自西晉陸機的《文賦》,它指出詩歌創作是來自抒情的需要。實際上,這並不是陸機首創,早在孔子的“興觀群怨說”中就有體現。該說法的原文如下: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

    其實,在詩歌創作中,主題的“宏大”與“微觀”或“個體”,從來都不是對立的。儘管在歷史上的某些時期,詩歌創作曾不同程度地提倡要反映社會現實、國家政治得失等宏大主題,但基本上還是“情”與“志”並存的狀態。

  • 2 # 布衣秀才

    所謂“詩言志、詩言情。”或者“情志說。”,都是中國古典文學理論裡關於文學功能和作用的基本觀點。“志”是觀點和立場,“情”是情感與態度。用現在的文學理論說,就是文學作品是用來表達思想、抒發感情的。比如說著明詩人張二棍寫的一道短詩:

    《草民》

    說說韭菜吧。這無骨之物

    一叢叢抱著,但不結黨

    這真正的草民

    用一生的時間,順從著刀子

    來不及流血,來不及癒合

    就急著生長,用雷同的表情

    一茬茬,等待。

    這首短詩裡表達的出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思想感情是何等的強烈,以至於我們讀後有一種痛徹肺腑的感覺。

    文學作品裡無論是“詩言志、詩言情”還是“情志說”,都不是空洞的說教或者直白的表達出來的,而是透過形象化的手段,訴諸於我們的感官,影響和感染讀者,達到表情達意的目的。

    我們進一步分析,可以看出這首詩裡,作者賦予韭菜以人格化的特徵。表面上寫韭菜,實際上又處處在寫人。在類比的過程中,讓人產生聯想,進而引起強烈的共鳴,並透過這種藝術的創作方法,形象、生動地完成了“言志、言情”或“情志”的目的。

    任何文學作品,既離不開“志”,更不能沒有“情”。沒有情的作品是蒼白的,不言志的作品是無力的。事實上,既不言情,又不言志的文學作品,本身不具有審美的意義,也是不存的。“情”和“志”既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正是這種辯證統一的關係,才使它們在作品中發揮出了各自獨特的作用,為文學作品奠定了生存的物質基礎。

    因為二者在一部作品中扮演的角色不同,發揮的作用不同,也就使得文學作品體現出了不同的個性和風格,有了“這一個”所獨有的特點。並延伸出了“雅”和“俗”區別。比如女詩人袁雪蕾的一首詩

    《點香》

    我以一柱香的形式

    立在這裡,已經很久

    我一截一截地減輕肉身

    沿著一條紅光閃閃的小路回家

    我一寸寸地縮短慾望

    只剩下你燃燒在心尖尖上

    直到我在潔白的香爐裡消失

    省略了朝拜

    如果說上一首是豪放派,那麼這一首無疑是嫆約派了。同時與上一首詩裡表現出的同情、悲憫、悲哀甚至厭惡的複雜思想感情相比,這首詩裡的“情”和“志”,也即是思想感情相對要單純一些。作者將“情志”集中於對忠貞不渝愛情的讚美和歌頌。但是單純並沒有消弱作者表達和抒發出的“情志”,相反,正是這種集中才有了更突出的表達效果,給讀者的印象也更為深刻。

    假設我們從詩中抽離了這種思想感情,就不會有這首詩的任何價值,當然這也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情志”就是任何一部文學作品的靈魄,也是任何一部文學作品的出發點和最終的落腳點。

    這就提示每一位作者,在創作文學作品時,切忌無病呻吟,切忌不知所云,任何作品都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以情動人,以志感人。只這樣,才能起到教育人、感染人、啟發人、鼓舞人的目的。

    圈一:著明詩人張二棍。圖二:女詩人袁雪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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