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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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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虎6193
你想問的應該是新股IPO利潤怎麼分配吧?打新利潤不存在分配問題呀。打新的收益,除少部分的交易費用和印花稅外,全部都是中籤者的呀。
新股IPO所得,資金都是發行新股的公司的。但這公司需要繳納證監會的一些發行稽核費用,還有花費上市輔導的投行的一些費用,一些相關的稅金,交易所的上市費用,公開媒體上刊登相關上市的檔案公告費用,一些財務費用等等,這些統稱發行費用。除此之外,全部劃入發行公司財務,作為公司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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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張張6
既然用別人的賬戶操作,那麼在操作之前一定要簽訂好協議,詳細說明合作炒股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比如:買賣股票的決定權,盈利虧損的分配比例等等,所謂親兄弟明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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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高誠
這也是比較奇葩的一個案例。共同炒股。
按比例分配:記住!沒有資金,就沒有打新股的權利。
打新股,必須要有資金,沒有錢,怎麼打新股。
所以,按比例分是最公平的他6,你4。
估計他肯定不會幹。
注意:你們是共同炒股,賺的,虧的,都要平分。
這種情況下,估計講道理沒用的,如果講道理肯定會平分的。
你還是少要一點吧,吃點虧。自己開戶,自己炒股。
真是活久見,共同炒股。
另外:中新股是有配號的。比如,你持有10萬深圳市值,5000就一個配合,10萬就有20個配號。
你去查配號,看看中籤的是後面的。
20個號,你資金佔比4成,也就是說,如果是後面8個號中籤的,那就是說,沒有你的資金,是不可能中籤的。明白嗎?這一點是你的殺手鐧。
比如:1到20個號,中籤的是12號到20號,那麼,沒有你的資金,就不可能中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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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狼財精
我覺得誰的賬戶誰說了算。
在法律意義上,這個賬戶上的資產是私人財產,只屬於戶主,跟你無關。
你給朋友的錢如果有證據的話,也只能認為是朋友借你的錢。你可以要求歸還並支付利息,這一點要求民法還是支援的。
所以,如果這個賬戶發生虧損了,你保留好證據,將來打官司要求“朋友”還本付息。
如果這個賬戶賺錢了,而且朋友還給你按比例分成,你就安心收下。
真的是旱澇保收的好生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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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沒事聊幾句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考慮的。
親朋好友之間利用一個帳戶買賣股票,其弊端太多,不宜提倡。如確實需要或願意這樣做,應事先有所約定。如以一方為操盤者,另一方最好退出操作,那參與的資金以借款方式為好,只拿約定利息,不參與風險和收益的分成。如非要以共同出資人的身份合作,參與雙方必需要有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基本意識,因為有了這個基本意識才能避免或可以化解投資過程中所產生的矛盾。
你的朋友說帳戶是他的,創業板也是他開的,但這不足以是他要將中籤收益獨佔的理由!現在證券帳戶和開啟創業板許可權並非是一件緊俏難辦之事,是個合法公民都能快速搞定。
而申購創業板或其他板的新股,需要有相應市值的要求,那麼你的那部分資金也在其中佔有一定比例,那你朋友為什麼就不提了呢?從道理上來講,應當按照資金比例分配中籤收益。但我更希望你能大度點做一點歉讓,少要一點,或按比例分配後,你做東請一次客,和朋友一起慶祝中籤,高興高興!
也可以將收益留在帳戶裡,繼續滾動,直到散夥那天,再按比例分配就是了。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我和朋友共同炒股。錢全在他的賬戶。資金比例,他6我4。平時一起打理。現在中了新股。現在我朋友覺得賬戶是他的。創業板也是他選擇開通的。他的資金比例佔大頭。覺得打新利潤全是他的。各位網友,請問你們覺得新股該利潤如何分配最為合理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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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資金64收益自然也會64分,中個新股而已為這點小錢就全獨吞了,那還能叫朋友嗎?以後見面也尷尬吧。如果金額特別大中個10萬以上籤,再差情況也應該8、2分。
另外早點認清這種朋友,自己網上開個賬戶也是幾分鐘事情。本來都是朋友,因為錢的事情鬧不愉快,也是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