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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營業額1600,房租物業水電一月7000,兩口子加雙方兩個媽,感覺好辛苦,還需要繼續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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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花間二壺酒

    這個老闆可以算一下,月收入=1600*30=48000元,按毛利40計算為48000*0.4=19200元(實際毛利應該會再高一些),扣除房租物業7000元,淨利潤為12000元。其他想不到的隱形開支(不含生活開支,只是考慮不到的生產經營上的開支,我算賬根據經驗都會在能想到的支出上再扣除一部分支出,事實證明還是很準的)按照2000元/月計算,淨利潤1萬元/月。看似收益還行,實則風險很大(沒考慮2位母親的開支,不可能一點工資不給的),按照每人消費10元計算,大概每天有160的人流量,因為是早餐店,短時間確實需要3~4人工作,但是上午晚些時候、下午、晚上因為基本不營業,就不需要那麼多人了,可以用這些時間讓2位母親備第2天的貨,緊張的話,妻子再搭把手,丈夫下午和晚上就可以找點其他的工作幹(比如送快遞、外賣,這兩個工作基本就在上午晚些時候開始,時間上應該能錯開),增加收入,別工作太晚,以免影響第二天開店,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還是可以開下去的,掙錢沒有不辛苦的,加油!!!不知道算的對不對,不對的話或邏輯有問題請指出。

  • 2 # 獨孤一舟

    小哥來說說!我在車站對面租了一個小鋪子(三平方),租金一千六百大洋。它可以擺凳.臺出外面(即地攤),從下午(六點~早上八點半營業),白天關門,晚市~夜宵~早餐為時至少十六個小時工作(出攤、收攤一共算),夫妻倆人同心――一定要金。每天願望有七百大洋營業額,能賺多更多想了,我夫妻一心向錢看,不到一天賺一千利潤絕不死心。我們忘記了累,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小孩,機械式三點一線採購~擺攤~收攤回家睡覺,沒日沒夜的迴圈著每天。看到這裡你們有神馬想說滴呢?再說點更不要命的,前面說了我小鋪在車站對面,春節前後(共四十天)為春運,是每年人流量之最。我夫妻是二十四小時(誰累了就回睡覺,醒了換人上)抓鏟狂炒象打了雞血針一樣,整條街的老闆.房東看了直搖頭――真是要錢不要命了。可我總記得老爸以前說過一句話――年少不努力、老來徒傷悲!國家都支援了,就該向錢衝……。四線城市小土民自白

  • 3 # 風平浪靜6

    我也算了一筆賬,你的早餐店還是能贏利的。

    我知道你之所以提這個問題,是因為跟以前相比,你的生意利潤縮水不少,不過能幹就幹吧,畢竟這是你的本行,如果棄之而去,你還得重新開始,收入也是未知,也許大不如現在。

    “幹一行,愛一行”,堅持就是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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