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快樂145912400
-
2 # 普法屈律師
①離婚方式一共只有兩種。一種是自願離婚,這種方式我認為是比較適合你,只要你們雙方關於離不離婚、孩子歸誰撫養、財產怎麼分配這些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並形成協議之後,前往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僅僅只需要提供雙方的結婚證、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雙方的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就可以了;當然還有另外一種離婚方式,那就是起訴離婚。這種方式是說你們兩人關於上述我說的那幾個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採取的離婚方式。
②孩子的撫養。從你所描述的問題來看,你們兩人之間其實沒有什麼大的矛盾,再換句話來說,沒有任何一方具有過錯。過錯行為在法律上會導致賠償,在分配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優先考慮無過錯方。具體的過錯行為包括:家暴、與其他異性同居、虐待遺棄配偶、重婚,你所說的情況來看,你們雙方根本就沒有這些過錯行為。有兩個孩子,而且夫妻雙方都沒有過錯,這時候對孩子撫養權的分配原則是一人一個。
-
3 # 糖紙吳柿子
你這種事情其實容易解決,不用離婚的,跟公婆分開住,啥事也沒了,一切會歸於風平浪靜。真的,你聽我的,絕對沒錯。
一個朋友,也是你這種情況,最後選擇了搬家,遠離了公婆,事情就處理了。
她家跟公婆吵架的原因是:從小她家相對來說說不上富裕,但是70後的她從小沒愁過吃穿,婆家相對來說家境貧寒,就因為她結婚以後,她經常買魚買肉回來,大家一起吃,開始還沒什麼,過了兩三個月,這家婆婆還沒說什麼,是公公開始破口大罵了:“以後少買肉回來,家裡沒錢,省著點花,都大人了,怎那麼嘴饞。”
從那以後,朋友不高興了,她還是照常買魚買肉,只不過是不拿到飯桌上,不大夥一起吃了,她放在自家的小冰箱裡,想吃等老公回來,她倆一起吃。沒有不漏風的牆,時間一長,被公婆知道了,更是不得了啦。也是公婆慫恿兒子,讓他們離婚。
最後她跟老公商量,他們搬出去住,從那以後,只有過時過節他們回去跟老人一起,但是也不敢多買吃的,回去少住上幾天就趕快“撤兵回營”。
你一定要聽我的,實在不行,在選擇離婚,我不想讓你家出現的:媽媽在世界上,但孩子每天享受不到母愛,對媽媽,對孩子不公平。
結婚八年了,他家裡人老是找事,月子裡跟我吵架,前幾天把我鎖在大門外邊,昨天回去又跟我吵架,非要到大街上吆喝去,跟我輸多大理似的,整天說過不成離婚,這是公公婆婆說的話麼?跟老公沒吵架,但是他不知道護著我,他爸媽月子裡第三天跟我吵架,他直接出去了,問都沒問!現在我卡里有死期十幾萬,是我兩這幾年打工存的!到時候離婚的話,會怎麼分?還有兩個女兒,大的7歲,小的5歲,咋辦?
回覆列表
我不知道你們家矛盾的真正原因,聽起來你很無奈,很同情你的,可看到最後你讓我對你有了新的認識了,你想結束這段不幸福的婚姻沒錯,但是離婚你都不想要從你身上掉下來的肉,想想你的心是有多麼的殘忍,俗話說的好虎毒不食子,何況能說會道的人呢,希望你好好想想及使婚姻不能繼續,請好好善帶孩子,她們是你未來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