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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yyzll001

    嚴格的說,因為沒有產權,不是買,是長期租用。如果有車,車位緊張,那還是要抓緊時間,如果不緊張那就走著瞧。開發商沒有權力賣,它不屬於開發商,屬於開發商,那就應該有產權。

  • 2 # Cream陳

    人防車位,產權屬於國家,所以不能買賣,只能租賃。

    合同法規定的租賃合同最高有效期是20年,超出20年的合同超出部分無效。

    既然你選擇租賃人防車位,就要防止小區成立業委會,將人防車位收回重新分配管理。

  • 3 # 童言180

    人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有車的人原來原多。城市“人防車位”從長遠發展?個人建議:有經濟條件還是買比效好。本人做建材。接觸新房的機會多,見的業主大多數人,都後悔當初沒買車位。等到小區成熟住滿了人以後停車車位比較緊張 ,因為全國每年創城,小區周邊不能亂停。

  • 4 # 中國物業普查v小夢

    正常車位和人防車位的區別在於,一個車位轉讓協議是正常籤70年的,一個是20年之內國家沒有特殊情況(戰爭、重大緊急災難)的情況下繼續續簽使用。

    個人覺得區別不是太大。

  • 5 # LY老鷹

    眾所周知:小區地下停車位,分產權車位和人防車位兩種。

    產權車位,顧名思義,就是可以正常辦理產權證的車位,屬性和普通商業用房一樣;

    人防車位,平時作停車用,戰時作人防工事用,有的城市(佔大多數)不能辦理產權證,只能轉讓使用權或租賃,有的城市(上海、廣州、重慶、廈門和柳州等)可以正常辦理產權證,與普通產權車位無異。

    根據《物權法》和人防部門相關規定,這兩種車位都歸屬於(或使用權)開發商,業主只能透過“贈予、租賃或轉讓”獲得。

    許多普通業主一聽到人防車位(尤其是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似有談虎色變之感,唯恐避之不及!其實,這兩種車位使用時都是一樣的。產權車位,購買後心理上比較放心,但價格較高,二次交易時,因其屬於商業性質(非住宅),稅費很高(可能達到轉讓價的30%左右,不同城市,不同買賣情況有差別);無產權證的人防車位,購買(使用權)時價格較低(通常低20~30%左右),轉手時無稅費,只是心理上有點不放心而已!

    總之,兩種車位,各有利弊,但都一樣使用,無須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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