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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網上認識個律師,還沒面談就要我去他律所辦理委託,我說先面談讓他先看看證據材料,分析下案件有多大勝訴的把握,他說可以,但約好的見面時間他沒來,現在問他問題他不正面回答,只是一直讓問我什麼時候去籤合同,這個律師的做法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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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謝LAWYER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關鍵要看對方調查瞭解清楚當事人的證據材料等情況沒有。

    一是如果調查瞭解清楚當事人的法律關係、證據材料、訴訟主張等方面情況的基礎上,當然可以。二是如果對方沒有搞清楚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就貿然要求與當事人簽訂委託合同,就是不負責任,因為“沒有調查就沒用發言權”。

  • 2 #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在我這邊沒有了解到具體情況的情形下不好直接回答您的問題,但是如果律師要和當事人建立委託關係,面談是有以下好處的:

    1、對於案件的全面掌握和正確判斷的追求,驅使著律師更願意當面交流,透過面對面地溝通建立信任關係並準確判斷案件;

    2、每個案件對與律師來講都是藝術品,要慢慢雕鑿不敢懈怠,客戶可以自己放棄案件,但律師不能,因為對客戶來講是一個案件,對於律師來講是商譽和生命;

    4、律師承接案件不是有奶便是娘,也要對於客戶進行選擇,三觀不合就到不了報價簽約階段,只有面談才可以更多瞭解雙方的三觀,否則諮詢多了也無意義;

    5、多數律師相對都比較理性,生活也比較有條理,自己對於工作時間和地點都有相應的規劃,休息時間也會和工作時間進行劃分,以保證為客戶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同時也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總之,預約律師當面諮詢,符合律師執業的特點,有助於客戶或律師瞭解彼此的基本情況和案件的基本事實,因為律師辦理案件不僅看案件還要看人,而且人還很重要,客戶也要看律師的人品,“先做人,後做事”這是恆久不變的交易倫理!

  • 3 # 翠翠律師

    律師都比較忙,如果一方臨時有急事,應該再約其他時間,你可以根據面談的結果,覺得行的話可以辦理委託,這個都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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