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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油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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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瀟瀟雨林zl
我認識一個,媽媽遭受家暴,捱打是家常便飯,這個媽媽有個兒子,每次勸架根本勸不住,媽媽只會挨更多的打,兒子看媽媽那麼痛苦多次勸媽媽離婚,媽媽為了兒子能有個健全的家庭苦撐寧肯遭受家暴也不肯離婚。兒子年滿十八週歲那年,做的最有血性的一件事就是給他老子一頓老拳,打得他老子愣是躺了一個多月,他老子每天說最多的就是要報警把他兒子抓起來送進監獄去。他兒子也是十分的光棍兒,他說只要法院判不了死刑,出來還用老拳伺候他老子,什麼時候他老子不打他媽,他就什麼時候停手,否則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就絕不與他老子善罷甘休,哪怕天打雷劈也不怕!最後他老子屈服在兒子的強勢淫威之下,再沒打過他媽,這些年他爸跟他媽說話也特別客氣,因為他兒子是真打他爸,打得也是真狠。他媽苦了半輩子,現在逢人就說當家的待她不好,可她生了個好兒子,有兒子給她做主,後半輩子好過多了。女人,如果攤不上好丈夫,如果兒女能給當媽的做主,也算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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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關痛氧
母親是我們最親近的人,上要孝敬公婆,下要生兒育女,操持家務,家庭 地位特殊,貢獻巨大。全體家庭成員都應無比敬重,但也有個別家庭不和睦,成員之間糾葛不斷,紛爭不停,矛盾激化。現實生活中,沒有矛盾的家庭是不存在的,只是絕大多數都能妥善處理罷了。縱有一萬個理由,也不能動手打人,家暴就更不對了。如果母親長期遭受打罵,甚至致傷致殘,身心受到摧殘折磨,始終以驚慌恐懼為伴,這樣的家還能待嗎?這樣的日子還能過嗎?如果我們儘自己的所能,採取行政.法律等諸多手段,仍不能救母親走出苦海,給她一個安穩的生活,就應該當機立斷,馬上離婚,還自己一個自由的日子。
兒女應尊重母親的選擇,因為她的心已死,念已絕,只有透過自救,才能保障健康,保全生命,保證人身自由。我們應理解母親,尊重母親,支援母親,不能讓母親過這種煉獄般絕望的日子。母親離婚與兒子能否找著物件,沒有因果關係。女孩搞物件,也主要看小夥子的綜合素質,諸如身高、體態、相貌、顏值、學歷、修養、品質,能力等。而是否有婆婆,婆婆是否離婚,並不是女孩擇偶的條件。所以,母親離婚並不會給你的婚姻帶來負面影響,你最終能不能找上物件,還是取決於你自己的綜合素質。以上只是自己的看法,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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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母親遭受家暴,要考慮雙方感情是否還存在,婚也可離,但不會影響兒子找物件,離婚後兒子還是她們血源上最親的兒子,只要父母都在,不會擔心日後各方面支出與體力平衡,最重要的是兒子還她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