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白晝夜晚與故事

    其實有的時候,怕的不是壞老師濫用權力,而是好老師不敢作為。

    規範教師的懲罰的權力——包括規範懲罰的種類範圍和具體方法,整體上就是有效限制教師懲罰的個人隨意性,提高教師個人的容忍度。

    現在老教師告誡新教師不要體罰學生,說的不是你要學會用愛和時間感化學生,而是說你要學會保護自己。

    這句話兩解——一是老教師知道沒有這麼多的時間精力和愛去感化學生,二保護自己的意思是,管不了就放棄吧,放棄的不只是調皮搗亂的學生,也放棄了被擾亂的班級秩序,這真的是件特別可怕的事情。

    有人提到過制度規定,勞動處罰,如果學生破壞班級秩序就罰值日。想法好但是是真的沒見過那種敢說我就不幹的學生,找家長爸媽在外打工,爺爺奶奶在帶,說老師我們不識字孩子就交給你了,我們家孩子不能罵得誇,你說說我怎麼誇你,這是真事兒,懲罰下不去,老師沒威嚴,制度就是空談。

    小時候的壞孩子不會說我不同意老師體罰,因為搗蛋的是我們,捱揍是應該的。乖孩子尊重老師,遵守制度,做錯事會臉紅,偶爾犯了點兒錯就被打罵確實不能接受。所以說當我們說不該體罰的時候,代入了所有學生都是好學生,但咱們仔細想想小時候捱揍的同學,難道沒有那種真的該揍的麼。

    有句話: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我把所有的時間精力和愛都用來感化那群搗蛋的學生都不夠,我的那群好學生怎麼辦,憑什麼。

    最後,國家該縛住的不是教師的手腳,而是進入教師隊伍的那道口子。

    不要讓真正的害群之馬,壞了所有同仁們的名聲。

  • 2 # 翰林冰論點

    這位老師對學生的作為,遠遠超過體罰的範疇,而且人格侮辱。

    對於現在學生,最大的煙霧彈就是快樂教育。學習。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笑著學下去的。同時,也缺乏對學校,老師的敬畏。老師體罰學生,不管對不對,輿論媒體蜂擁而上,口誅筆伐,反過來,學生毆打老師,就一筆帶過,。所以現在學生,打不得罵不得,任其自由發展了。

  • 3 # 花開彼岸自在我心

    不太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老師當年怎麼對待學生也無從查證。

    但是,過了二十年,還用羞辱的方式來報復老師,併發影片公之於眾,可以推斷居心、人心、人性。

  • 4 # 好運來4586074649547

    從二十年後學生報復打老師事件告訴我們:教育工作者之老師,無論在何時何地,無論是怎樣的學生,都不能體罰。老師,只有'教書育人'權而沒有'體罰'權。但是,須要指出的是,該報復打老師者行為不當而更加惡劣!故意、惡意傷害、攻擊他人身體,屬於違法犯罪行為,須警示後人!

  • 5 # 蘋果樹下的沉思

    覺得毆打學生這種事,不是某個人品行低劣的行為,而是一種風氣,一種行業潛規則。

    比如80年代的國營商店,買很多商品都要走後門。公眾對此不僅不覺得奇怪。反而還覺得理所應當。還得陪著笑臉。潛規則一但盛行開,彼此都見怪不怪,甘願承擔利益受損的代價。

    80年代的學校也是如此,老師打人,被當成天經地義的教育手段,孩子感覺殘暴,但是老師之間都是談笑風生的工作而已。沒什麼了不起,只要別打壞就行。

    其實我們可以推想,當初這個打人的老師也未必就是一個惡人。但教書是一件極耗耐心的事兒,難免遇到這種調皮搗蛋,或者答不上題的學生,就會忍不住發火。

    當我們的理智失去控制時,道德觀就是唯一的約束。你的潛意識中會做一個價值判斷:我是應該罵人還是應該打人?我有沒有權力打人?

    那麼此時,這種學校圈集體性心理,或者說這種校風潛規則,就給打人者提供了一種心理支援:我打人是為他好,所有老師都打人。打了他也沒人把我怎麼樣。我就是有權力來打人,來發洩情緒!

    所以對於置身事外的人來說,你可以對這件事有不同的評判標準。所以說老師必須擁有這種懲罰權,維持師道尊嚴。你也可以訴諸古代棍棒出孝子,嚴師出高徒的傳統觀念。

    但對於在場當事人來說,他們其實想法很簡單:就是一個可以肆無忌憚實施暴力的老師,和一個備受屈辱無法表達的學生。

    我也同意,把教鞭交還給老師。我也認可適度的懲罰權。但一個情緒失控憤怒的老師,本身早已脫離了進行教育的場景。不管他決定打人,還是決定視之不理,都是一個教育的失敗。

    所以我們不能把仇恨放在某一個人身上,而應該去批判這樣的教育制度的問題是如何造成的?能不能加以糾正?

    不過我還是不贊成,這位學生以暴制暴的行為。這同樣是一個暴力土壤種下的種子,而接出的惡果。在法律上,他要為自己的暴力付出代價,但作為一個受害者,他的行為也值得教育者去反思,應當關注學生的尊嚴。

  • 6 # 田園閒語

    現在事件結果已出現三輸局面了,常某個人家庭受到巨大壓力,從報道看整個家庭都無心正常過日子;張某老師也遭受了來自社會甚至相關部門壓力,至今不見發聲;其實在此背後就是我們的教育方法及教育制度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戰。如今再去討論誰的責任以及損失都顯的多麼無奈和蒼白。既然事件已經發生,已無可挽回,我們何不放開眼光向前看,制度、社會總是在不斷的爭議和曲折中螺旋進步的,所以我們特別是媒體切莫過度消費此事件,適可而止。

    家庭、學校和社會,在教育學生的問題上本該有高度的統一,與個人的成長,學校的聲譽及社會的進步都是有共鳴的,如今卻出現了不和諧,甚至互為對立面:家庭不信任學校,學校怨恨家庭,同時雙方又都歸咎社會,三方缺乏有效溝通,出現各種問題在所難免了。

    孩子是家庭的也是學校的,更是社會的,我認為我們還是要選擇信任,“常某報復老師案”畢竟是個案,不具代表性,我們相信家庭學校和社會,好的正能量才是主流,才是符合當下我們倡導的價值觀。同時我們吃瓜群眾也冷眼觀之,莫帶戾氣,心平氣和靜待法律或官宣。同時我們也要以此為鑑,莫讓好事變壞,悲劇重演。

    個人觀點,不見得成熟,感謝批評指正!辛苦,辛苦!

  • 7 # 雪域魂

    體罰學生,我是絕對不會贊成,這弄不好就會傷害孩子。教育本身就是為了孩子能夠明白道理,寬厚待人,禮尚往來,尊老愛幼,如果教育過程中實施暴力傾向,那就失去了教育的意義。

  • 8 # 飛狐旅途

    “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積惡成怨,而常某自得,恨心生也!故不打學生無學生打老師,因果報應。希望老師能迷途知返,學學一燈大師吧

  • 9 # 使用者93229964081

    這個事我認為,首先應該是讓廣大教師知道懲戒和體罰暴力的區別,其次為了減少教師與學生,家長之間的對立,學校成立懲戒部門,學生犯錯,按校規,交懲戒部門辦理,這是一個迫在眉睫的事,如果不然,像現在這種教師難,學生苦,家長煩的情況會將矛盾愈演愈烈,最後就崩了。

  • 10 # 和平174978866

    大家有沒有這種體會,孩子不聽家長的話絕對聽老師的話?!有的孩子一說給你告老師就害怕!老師憑什麼有這種威力?待別是熊孩子天不怕,一說老師來了立嗎靜下來!他為什麼怕?沒有一定的手段,能作到嗎?當然這也是必須的,全班幾十個孩了沒人拿老師當回事,這個班還有好嗎?有些老師體罰學生是方法,不是洩私憤,把老師管學生的行為加上暴力!加上殘忍,沒人性!那還是師生關係嗎?那不是犯人和獄警了嗎!

    如果你的孩子學習不好笨,你的孩頑皮一般老師是沒好臉的!老師沒好氣同學也看不起。就算你的孩在你心裡多金貴,在老師那裡照樣沒好氣!換你當老師也是這樣子,對後進生就是要嚴加管理!只要是負責任的老師他一定抓兩頭帶中間!表楊好的批評差的,對極各別的……。要正確對待!!

  • 11 # 本尊福氣

    破四舊,把所有上千年各行各業傳統文化都閹割了,弄得華人都不知道怎麼教育下一代了!!???看看周邊國家地區,還有保留體罰學生吧!

  • 12 # 做過的事從來沒有後悔

    這件事一直有人在帶節奏!有幕後黑手在策劃和操縱,引導輿論甚至出現公關公司和水軍的身影,這是要欲治人死地而後快嗎??這是多大的仇恨???

  • 13 # 演講溝通好口才

    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老師當初教導學生的,沒想到應驗自己的身上。簡單看,這就是報復事件,也只是治安案件。不過雖然這是個小機率事件,但是其中關於“體罰”的內容,還是值得反思的。

    禁止體罰是對學生的保護

    毋庸置疑,體罰學生是錯誤的。不少人在讀書時代都經歷過體罰,輕則喪失了學習興趣,重則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影響了一生的心理健康。

    從科學角度來說,體罰尤其是公共場合的體罰,很可能會給孩子帶來類似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症狀。

    傳統教育中的體罰,其實是一種“鞭笞教育”,禁止這種體罰,是完全應該的。特別是近代以來,無論社會如何變化,“禁止體罰”的觀念在中國還是越來越深入人心。

    禁止體罰是對老師的保護

    1952年,中央教育部曾下發通知,首次明文規定“廢止體罰或變相體罰”。上世紀80年代之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相比頒佈,一再明確規定“禁止體罰”。可以說,“禁止體罰”已經上升到了法律層面。

    學校每年都有傳達禁止體罰的上級檔案,承諾書也每年都籤,但還是架不住有些教師壓不住火,打了學生的手心,結果家長到學校來鬧。除了要冒職業風險,管教學生還可能對老師的人格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所以老師,要懂得保護自己。

    走向對立面,完全不敢管學生

    過度體罰的現象屢見不鮮,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更多的老師對懲戒學生望而卻步,甚至連批評都不敢,部分老師選擇明哲保身,是因為一旦發生師生衝突,“錯”的一定是老師。在學生的管理上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教學相長才是良性迴圈

    老師善待學生,學生敬重老師;老師打罵學生,學生敵視教師。學生與老師的關係是互動的,教育者應該有懲戒權,但這種懲戒必須有度,並且無論學校還是老師只能是執行者。

    老師適當管教學生,無可厚非,這不是鼓勵打孩子,懲戒的目的,是要讓學生看到犯錯的直接後果,達到懲戒的目的即可。不能過分,過猶不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對待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