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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福多多131419

    我覺得,這件事就本身而言,沒錯,就看後續怎樣處理,彩禮錢那是應該給的,這個沒得說,畢竟孃家養了女兒幾十年,至於欠老婆這三萬塊,以後也得還上,因為這三萬塊屬於女方獨立財產。以後補上便可。事有緩急,應權益

  • 2 # 愛笑的等等

    我覺得你說這句話真的很好玩,結婚給了女方家3萬彩禮,然後這3萬塊錢是借的。結婚以後,讓女方拿出3萬塊錢,把這3萬塊錢的窟窿補上,這不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嗎?

    如果一個女的願意同甘共苦,就願意與你分享,當然前提也看你配不配了,如果你說是我說的這種例子,那就拜拜。

  • 3 # 冷眼看百態9527

    別拿彩禮說事,陪嫁錢一般是女方父母知道年輕人結婚後花銷大,給女兒應急用的。如果女方手裡有超過五萬,可商量一下先把欠帳還了,畢竟無債一身輕。如果低於五萬,還是不要開這個口。免得難堪,也別讓女方為難。畢竟剛嫁新家,留點錢心裡面踏實不是。你借錢時應該有打算,婚後努力工作,早點把錢還上,現在來說三萬真不是大數目。

  • 4 # 男人就要開心滴

    謝謝邀請。我認為就問題本身而言是沒有錯的,因為你們已經結婚了,可以說家裡的東西是雙方共同財產,亦即是說因為結婚所欠的錢也是夫妻間的共同債務。當然了,這必須要和老婆溝通好,畢竟欠債不是家財!結婚後就是一家人了,所有事情都應一起面對,相信你老婆會理解的。把欠的錢還了,無債一身輕,以後踏踏實實的過日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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