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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吾AI伽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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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藦蘿花
感謝特邀。
1.小區有業主管理委員會,簡稱業委會,代表廣大業主行使小區管理職能。
根據基層組織管理要求,現在的業委會的成員,由所屬街道的分管責任人、轄區片警和業主推舉出的代表組成。
業主推薦代表優先考慮黨員。
2.業委會代表廣大業主決定聘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
也就是說,物業是業主聘用的小區管家。
業主支付物業費(物價局有備案),接受物業的服務。
①業主交納的物業費;
②業主交納的車位管理費、人防車位出租費;
④小區公共廣告位出租費用(電梯廣告、車閘廣告等);
⑤小區房屋產權人買房時交納的”房屋大修理基金”,這個錢在市住建局,物業透過公告公示程式申請拔付使用。
大概就是這些了吧。
這些費用的收入、使用情況都應該在小區醒目位置,對全體業主公示,實行財務公開。
需要提醒的是:
①租金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在扣除相關費用後有盈餘的,應分配給業主。
最直接的,就是抵減物業費。
②物業公司是營利性公司。
不是社會公益服務組織。
為廣大業主服務,管理好小區。提供服務,獲得報酬。
4.業主維權渠道
①向業委會反映問題。
因為有街道分管責任人和片區民警(現在好象稱“網格管理員”)參與業委會管理,客觀存在的問題總會有人出面調庭化解。
②向所屬社群反映。
透過正常、合法渠道反映,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協商解決。
法制社會,投告無門會在社會規範化管理中消失,玩橫的終將付出代價。
有理有據有節,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主要還是利益點的不同,現在業主維權確實是比較難,建議先成立業主委員會組織,這樣可以有力的推動維權事宜,保障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