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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重奏602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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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漢江庸叟
開始很驚訝,前後不到五分鐘就“乾坤大挪移”了,速度夠快;
繼而很驚喜,我有感而發的東西居然被人當寶貝捧走並用上了,暗暗裡有一種自豪感和成就感;
他肯定看得到,肯定會臉紅,肯定會想:媽呀,這麼快就被發現了。
剽竊,是不文明人的一種偷盜行動,與社會上的小偷沒什麼兩樣。平時不認真學習,不積累經驗,又想出人頭地,又想名揚四海,赤膊上陣,一字不改的搬運過來,讓辛辛苦苦碼文字的人不寒而慄,怒火中燒,怨氣衝斗牛。
維權吧?程式太繁瑣,還不一定能討回公道,一般都是忍氣吞聲,無可奈何。
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不是沒有辦法,電腦這麼發達,許多網路都聯網了,平臺如果加強監管,不是管不住:所有文章發表,透過電腦搜尋看是否有一模一樣的文章,如經發現,不予登載,提出警告,列入搬運名單。
這應該是網路安全的內容之一,也是保護作者合法權益的有效途經。
真希望所有的平臺像蔚藍的天空,一塵不染,讓廣大作者愉悅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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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情網
因為我的文章寫的有價值,遭人嫉妒,所以他們是對我的認可,我對我自己的文章價值有了一定的概念,我以後寫文章只會比這更好,一篇文章換來了大家對我的認可,非常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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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漂青年京墨
以前還真不行,現在自媒體氾濫,各大平臺百分這八十都是搬運工了,隨便一條新聞都可在任何自媒體看到,有的甚至都沒改頭換面,純粹全部照搬,只要有人點選看,就會有收益。至於收益多少,你就別在乎了,也許搬運一篇夠你吃個快餐,也許搬運十篇還不夠你買個五毛的包子。一般自媒體搬運工都是過街老鼠,又沒什麼收益,覺得沒必要做這樣的搬運工了。就算是全部原創,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自媒體人也不如街上撿礦泉水瓶賣的八十歲老大娘收益高。筆者做了三年多自媒體了,篇篇原創。不信你可以試試,現在自媒體沒什麼門檻,會打字就能入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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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88甜美的微笑
我如果發現我的作品被搬運剽竊,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我的作品也有人搬運剽竊,說明我拍的影片還可以。
其次,我就要找網站投訴,看看搬運剽竊我作品的這個人是誰?要查他個水落石出。
再是奉勸大家一句,做一個原創作品很辛苦的。從一開始有靈感,然後開始指令碼設計,再到全程拍攝,拍攝完再剪輯.影片加Iogo.加字幕.加音樂背景,還有如何選擇標題,這一連串的工作下來,只有付出的人才能體會到辛苦。你就一個搬運動作,把所有的原創辛苦化為了零。你不感到愧疚嗎?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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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趣的靈魂不多了
來咯來咯,他們真的送錢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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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瓜柒哥
其實我也不是什麼大咖,也沒發表過什麼長篇大作,所以到目前為止,暫時還沒有發現自已寫的文章被別人搬運剽竊,若如發生了話,說實在的,心裡會很難受的,因為這是赤裸裸的盜竊行為,我們應該呼籲全社會共同打擊這種不良行為:
剽竊他人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著作權法》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影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影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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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繁華面具的本質
不改你的本意,幫你邏輯性整理,本身對你文章的認可。只是老是炒人家的冷飯,只是廢了開拓思路,認識上的創作慣性難以自成體系,不是長久之計,早晚廢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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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背影zheng
當剽竊二字的出現就一種不文明行為。一個作者用十天或更長的時間腦盡心思寫出一篇好文章。當發表後居然有剽竊當然會憤怒和遣責這種不文明行為的人。由言而升打道不平的心態。
一個作品在強大網路傳播平臺中釋出時或許早己經做好會被搬運,被剽竊的心理準備了。
當一篇文章公佈於眾是為了什麼?是為了收益,是表現自己的才華,還是為吸引更多的讀者對自己文采的評價等等一切的心理因素。造成了一種不平衡的心態。
中國四大名著被搬運被剽竊這麼多年最後又能怎樣。越多人剽竊越多人去運用只能證明作品的優秀和助人為樂的精神可嘉。當這種不文明現象的出現就是剽竊者比你自己還需要這份作品去達到某種目的的時候。也許有一天你作品和名氣吸引大批讀者的時候,可以把它釋出在收費平臺實行創利。由言而論:讓作者去接受讀者容易還是讓讀者去接受作者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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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北北康康
如果我辛苦寫出的內容,被人輕易剽竊,我會非常生氣和高興。新媒體是內容行業,真正的核心能力是可以出內容,時間久了確實不知道寫什麼;一個新媒體寫手,能夠每天出新內容,就很不錯了。現在新媒體平臺什麼都不缺,就缺可以持續出好內容的寫手。一個寫手可以持續高質量的輸出,那麼背後肯定是持續性的輸入。還有對寫作觀點的不停分析和打磨,畢竟你能夠出質量高的文章,意味著你會有粉絲和高的收入。如果有人剽竊你的文章,首先應該是感到高興,至少你目前寫作水平已經提升了,離爆款文又近了一步。也許這個時候你還沒有很多粉絲,至少你的努力已經有了效果,即使是被人剽竊來體現。你應該堅信只要你寫的好就會有好的結果,剽竊是不長遠的,一個新媒體從業人員是要靠內容,而不是模仿。你應該持續努力,持續的吸收知識,多看看別的爆款文章,多學習別的寫作套路。把自己的能力在提高一個級別,讓自己在新媒體行業有市場,有更多的人認可。現在平臺是嚴厲打擊剽竊者的,出來混就要遵守規則。如果發現有人剽竊,先私下溝通讓其下架,如不聽,直接舉報;截圖作為證據。知道每個人賺錢都不容易,可以先禮後兵,實在不聽就只有舉報。做事要留一線,如果留了;剽竊者不識好歹,就只能不客氣了。
想要做好新媒體就必須下苦工,這個市場只會越來越專業,越來越嚴格。對於好的創意者永遠有市場,對於剽竊者市場只會越來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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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周華易學工作者
《易經》的陰陽觀告訴我們,看待問題要從多個角度去看,我總喜歡從壞的事情中去發現它有沒有隱藏著好的東西?也從好的事情中去看看能不能發現它有壞的事情隱患?好比如你的原創文章讓人給搬運了,從一某角度來說是一個壞事,但從另一個角度去看,說明了你的文章寫得好,具有吸引力,特別在現代的快速網路資訊時代被快速搬運,證明你的原創寫的很好,有水平,你的實力很強,使你在生活工作中更有信心,將對自己的人生許多事情,定位得更好更準確,那是一件特別有鼓勵性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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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河東老表
從小我就是讀著別人的文章長大,對那些寫出精彩文章的作者簡直佩服得五體投地,總夢想著有朝一日,自己也能象他們那樣寫出幾篇文辭優美而又富有影響力的好文章,為此我一直在努力。遺憾的是到現在我還沒有發表過一篇爆款文章。如果那一天我寫出了名篇佳作,而被人搬運剽竊,我不會有絲毫的怨言,還會沾沾自喜:我的文章還是有人欣賞!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我成為了專業的作者,就要學習運用法律武器,以隨時維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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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兵心無悔
感覺被人掏去了心臟!這是自己寫的文章被人剽竊的感覺,憤怒,卻無力掙扎,更不便發洩。
誰來保護作者的著作權?誰能保護作者的權益?我們怎麼辦?
一名不帶編制的勞務派遣工,劉一筆作為辦公室文員,專門替領導寫材料。每次領導作報告,兄弟單位都誇報告寫得好,可以用入木三分形容。
每次得表揚,受到獎勵的都是領導,而劉一筆的工資與編制內的相比,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逢年過節還什麼都沒有,兩手空空。
這種局面,與文章直接被人搬運一空,更叫人鬱悶,不開心,但無可奈何。想要繼續混下去,就得忍氣吞聲,不敢有任何表露。
無論如何,所有的感受,用一個詞可以代替,那就是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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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贛閩領兒
感謝邀請,雖然我的文章沒有被盜過,但是我把它比作我的東西被偷走了一樣,一般呢,如果是一個重要或者貴重的東西,那麼我就把我的作品當作重要的東西,首先,如果有人盜我的作品,說明我的作品還是不錯,有價值,這個還是值得欣慰的,說明自己寫作能力不錯,很吸引人,第二,如果別人盜你的作品對你影響很大,甚至對自己都是不好的,這樣我就會反饋到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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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老頭1483526383274
我比較多去探討A股市場的個股規律,那是自己多年的實戰經驗得來的,在這個充滿風險和又是機遇的市場,許多人即使是虧了,都不會很容易接受別人的判斷,為什麼那麼多人虧損,其實就是愛面子,一根筋。
因此我估計同行也不會看的,當然假如我的文章果真被別人搬運剽竊,保持良好心態,相信剽竊者會得到應有的譴責的,平臺也會公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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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膠東大餑餑1
碰到這樣的事兒,還是第一次,以前都沒怎麼注意,因為一直在中超評球領域耕耘,極少注意自己的其它文章,今天算是“偶遇”我的文字迷路到了他人的地盤,真是無語。我只有翻出原先的文章,沒錯,這三段文章全部照抄不保留。並且,大師還給我發來私信,詢問我……
我去,服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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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香界
我前天發表的一篇文章,僅僅兩小時零八分鐘就被人搬運剽竊到另一個平臺,一字不漏。所以,我是文章被別人搬運剽竊的直接受害人。我的感受如下:
第一、非常震驚,速度之快,一字不漏地照搬。我的文章發表後僅僅兩個小時的時間就被搬運剽竊到另一個平臺去一字不漏地侵權署名發表,著作權侵權間隔時間之短,剽竊動手之快,僥倖心理之大,法律意識之淡薄都讓我非常震驚。在依法治國普法教育持續了這麼多年的情況下,在網路便捷到一鍵可查剽竊侵權的時代條件下,在網路技術普及以及知識付費和大爆炸時代,這樣一字不漏地搬運剽竊是對知識財富的公然搶奪,是對法制環境秩序的暴力踐踏,無異於光天化日之中眾目睽睽之下的瘋狂盜竊。剽竊人毫無顧忌,膽子之大,行為之粗暴,讓我這位過去學生時期到教師時期就發表很多文章,隨後做編輯記者工作和協會工作經常碼字的老司機也大開了眼界,這樣的事情還是很少遇到,而且在這樣短的時間內就被我發現侵權還是第一次。
第二、欣慰又欣喜。我的文章正如我的財物,具有較高的稀缺性和較好的使用價值,這才能引來小偷盜竊。原創碼字非常辛苦,辛苦碼出來的字被人盯上,悄悄拿走,據為己有,說明我的文章還是有價值的,被一字不漏地搬運剽竊,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認可與褒揚。表明辛苦碼子勞作這樣的活幹得頗有意義,許多年的讀書學習終究不是蹉跎歲月,在歲月流轉中,不論是讀書學習還是繼續操筆碼字都有了繼續的動力,值得繼續堅持,多為社會大眾提供更加有益的知識、資訊資訊,多為社會洪濤注入正能量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三、法制教育不能鬆懈,更不能走過場。法制工作者,法制教育都任重道遠。法制不是寫著書上,掛在牆上的條文,需要把它融入到公民內心成為行為的標尺。依法治國不是空口號,身處法制國家,我們每一位公民不但有義務堅守法律底線,帶頭遵紀守法,依法堅決同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更可以成為法制宣傳員,把法制的Sunny灑滿每一個陰暗的角落,讓試圖以身試法者望而卻步。
第四、依法治國的法制環境尚待進一步加強。無論什麼單位或機構,無論什麼平臺或制度,框架制訂者及其團隊更應該時刻不忘依法治國,紮緊制度的籬笆,完善制度的柵欄,清除不法行為滋生的土壤,使違法犯罪行為缺失必要的“Sunny、空氣、水分和溫度”無以生長。組成社會大家的各個單元如果都通力協作延伸法制與法治的觸覺,違法之徒必無萌芽之地。
第五、感激搬運剽竊者客觀上對我原創勞動成果的另一種方式肯定。希望該剽竊者良心發現,自我反省,儘快懸崖勒馬,痛改前非。把主要精力放到認真學習提高自身創作水平上,以此搬運剽竊事件為教訓和人生轉折點,為剽竊生涯及時畫上句號,不做社會負面新聞人物,爭做社會主流引領者,儘早開啟原創征程嶄新篇章。
第六、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不急、不燥、不火,不怒,不嗔。平常心對自己,寬容心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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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雲河
我還真遇到過,首先肯定是驚訝。自己倒還真不是謙虛,真的是覺得自己寫的文章沒啥出彩的,也就是隨心隨意寫幾句,怎麼可能會被別人搬運剽竊的呢,犯得著麼?要剽竊也去剽竊那些美文啊。可是,我覺得不會發生的事情,居然真的發生了。
我記得有一次,我無意間瀏覽網頁,看到一個好像叫做“T血網”的,我居然看到了自己的文章,因為是寫的關於上海方言的話題,那會正流行“奈伊做特”這句話,所以就寫了這樣一篇文章,是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的,我還有印象的。我居然會在這個網頁上,看到了自己的文章。沒錯,就是我寫的。而我和這個網站沒有聯絡的,也沒有投稿過。
這樣想了,心理上就平衡了很多。
還有一次,在天涯社群看到一篇文章,居然引用了我的整篇文章,我也是看到後很驚訝。那是關於導遊下跪的話題討論,至少我的文章引起了別人的關注,我倒是蠻有成就感。雖然我當時寫這篇文章的初衷並不想和網友們互動,但是卻引起了他們的互相討論,因我而起。我在驚訝的同時,會有點成就感,也會有點失落感,就像是自己的勞動果實被別人給偷去了,被偷去的果實並不昂貴,但是是自己的辛勤付出,自己才是主人,多少會有點胸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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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書香百味
我還沒有過被抄襲的經歷,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別人剽竊第一時間驚喜,能被別人欣賞,即使是盜用也有一點小小的成就感,我會細細的審視文章的觀點、內容、詞句好在哪裡。
自己夜以繼日用心血寫出來的文章,誰能讓別人不勞而獲呢?重要的是,怎麼可以就能堂而皇之地視為自己的佳作?沒有絲毫的內疚,沒有絲毫的罪惡感,更沒有道德的底線,真讓人氣憤至極!其實,抄襲是個道德問題,我們可以譴責它。
我們可以用法律來解決它。法律這個武器很有用,但是法律是需要資本的,時間的資本、金錢的資本、知識的資本等,沒有這些資本,法律於個人而言就只是一個形式上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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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溫超工作室
看到你的文章被別人搬運剽竊,你有什麼感受?雖然我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但是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你的話,這種情況肯定是接受不了的。我好不容易費勁千辛萬苦,絞盡腦汁,用心寫出來的文章,被別人搬運或者剽竊,我在表示憤怒的同時多少也有一些無奈。憤怒的是這些人輕輕鬆鬆就把你的作品搬運過去換成了他的作品,他們不費任何吹灰之力;無奈的是看到我們的作品或者文章就這樣被拿去剽竊了,我們卻束手無策,坐以待斃。既可悲又可嘆!
再次,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都加入到了自媒體大軍,都想在自媒體大潮中分得一杯羹。可是,在自媒體之路上,又有多少人遇到過自己的作品或者文章被別人搬運或者剽竊的情況呢?我相信,這種情況肯定是有的,只不過多少的問題了。
最後,以上觀點純屬本人拙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多多批評指正。現在是法制社會,在今後的自媒體道路上,我們更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我們自身的合法權益,將那些剽竊者和搬運者繩之以法。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的保護好自己的作品不受侵犯,才能更好的為大家奉獻出一部又一部作品,一篇又一篇文章,才能更好的重拾作者們的一個又一個信心。看到你的文章被別人搬運剽竊,你又有什麼感受呢?歡迎大家在螢幕下方進行留言,期待您的點贊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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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個網名叫“電力阿鵬”的於2018年11月18日把它變成了自己的文章。最讓我驚訝的是連同標題和我的答案加在一起全盤搬運一個字也沒改。下面是我替這位仁兄作的截圖,紅括號內是我原文。未作任何刪減修飾,足見搬運工作之高效和徹底,只是把我最後一個段落去掉而已。
以下是另一位網名叫“迅維培訓諮詢黃老師”的人,對我2018年7月29日文章《指標式萬用表和數字萬用表哪個好用》所做的搬運,下面是我原文開頭和結尾的截圖,文章6個小標題共2000多字:
文章被搬運的時間是2019年7月13日。下面是盜文的截圖:
從截圖可以看出,這位的搬運工作要稍辛苦一些,在紅括號外另加了開頭和結尾。看網名這應該是個老師,不知他的學生看到為人師表的老師這種行為會作何感想。
以上兩例本已過去很長時間快要忘記,無意中看到這個提問,於是有感而發隨手寫上幾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