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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穿插游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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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潛夫5
古代得分階段,但不管那個階段,休妻都很不容易,某種意義上比現在離婚還難,在此不學術細考究!若妻子真犯了七處之條,得透過族裡公決才能認可,但也視情況而定,如果真有惡行當然是被休甚至家法處理,但如果生不出孩子或孃家無人了,你還這真不好休,即使休了得考慮為她提供下半輩子的生活著落!漢唐宋及以前,對離婚及離婚後女子很寬容,再嫁也很支援,如漢武帝親孃就是已有二孩再嫁給漢文帝的,唐玄宗把兒媳都霸佔了,唐代敦煌民間放妻書有“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總之很多溫情祝願妻子再婚獲得幸福的話!由於理學初起,宋稍微對女性苛刻了,但還是比較寬容,畢竟是宋朝民間生活很世俗化,以皇家為例,有示範效果,宋真宗皇后劉娥即為二婚後再娶的,二人如漆似膠一般,成為一代名後,差點做第二個武則天了!明清時代,理學禁錮嚴重,貞節牌坊受到追捧,離婚女性很難生活且不受尊重。社會對現代女性離婚還不如宋以前,但又比明清寬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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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不二說
古代的休妻也不是說你看不順眼了或者是怎麼了,並不是你所想象的你想休妻就可以休妻的,也不是像電視劇中那樣,隨隨便便就可以休妻。
古代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可以去花街柳巷尋花問柳。但是對於女人卻是有一大堆的道德理論來約束著她們的。但是如果你想無緣無故的就想休妻,那也是辦不到的。古代的女人有著古代的“女則”,規範著她們的一言一行,什麼時候你可以去什麼地方,什麼地方你可以有說話的權利,可以說什麼話。都是有著嚴格的行動準則的。
古代的女人是要遵從“三從四德”的,至於什麼是三從四德呢:"三從"指婦女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這個可以理解為品德、言辭、儀表儀容、女紅)。這些就把婦女的行為準則給你規定出來了,你不能違反的,如果違反了後果還是很嚴重的。
如果你要犯了“七出”之過,那是要被休掉的。但是這“七出”又是那些呢,這麼嚴重?《儀禮·喪服》說:“七出者,無子,一也;淫泆,二也;不事姑舅,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亦作“七去”。也就是說,你不懷孕沒有生育能力;紅杏出牆了;不孝順父母親人;多嘴多舌,整天搬弄是非;手腳不乾淨,偷雞摸狗的;心胸狹隘,容不了人;還有就是你得了不治之症,無法痊癒的 。如果有了這其中的一條或多條,那你是鐵定要被休掉的,但是是要正式文書的,要有見證人的,這樣才會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你想休妻也有不成功的,因為還有對婦女的保護法則,那就是“三不去”,那就是:《大戴禮記·本命》:"婦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也就是說,孃家沒有人了的,沒有去處的;曾經為公婆或家中長輩養老送終,並且守孝三年的;和丈夫共患難了,現在該享福的時候了。有這三條的,可以不被休妻。但是針對這三條,他又有了新的規定:《唐律疏議·戶婚》規定:"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還合。若犯惡疾及奸者不用此律。"也就是說,你的罪大惡極時就不在保護範圍裡了。
而電視劇中的休妻,很多是我看你不順眼了,我有新歡了,我就可以把你休掉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古代的男人豈不是快活死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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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之間的故事,是很多古裝電視劇熱衷的話題。曾經熱播的電視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以下簡稱《知否》),就是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知否》以北宋社會為故事背景,架空歷史,展現了一幅大戶人家的生活畫卷,充斥著妻妾兒女的勾心鬥角,因此也被稱為“宅鬥劇”。這部劇相對以前一些粗製濫造的歷史劇而言,在歷史細節的還原上還是比較下功夫的,特別是對宋人家庭關係和生活原貌還原得比較到位。很多朋友對劇中正妻王氏和妾室林小娘之間的宅鬥情節印象深刻,驚歎妻和妾在家中的地位差距如此之大。那妻妾之間的區別有多大呢?在這一篇我們就來聊聊。
首先,身份地位不同。妻,在《說文解字》中的解釋是“與夫齊者也”,意思是說地位與丈夫平齊。妻子的身份實質是家庭的女主人,有財產和下人的支配權。妻子只能有一個,妾卻可以有多個,具體數量取決於你的家庭條件。妾,在《說文解字》中的解釋是“有罪女子”。在甲骨文中,妾的寫法是:
△甲骨文裡的妾字
上面是刑具,下面是一個“女”字,就是戴刑具的女子。妾的身份實質是奴婢,是服侍主人的,只是服侍的方式是同主人睡覺生孩子。電視劇《知否》的前段中,是妾室林小娘掌管家族財務,這在古代是極不正常的現象,所以男主人被指責為“寵妾滅妻”。
其次,出身不同。妻一般都出身正經人家,講究門當戶對,而妾的出身就無所謂了,多數比較低微,否則也不會委身去給人家做妾。最初,妾都是部落之間戰爭的戰利品——打敗對方部落,把俘虜回來的女子當妾用。後來的妾,一般都出身於貧苦人家,有的則出自青樓。北宋名臣范仲淹,就納了一個青樓女子為妾,名叫甄金蓮,是一位色藝俱佳的女子。妾也有出身較為富裕家庭的,但依然遵循門當戶對,富裕家庭的女子肯定是到更富貴的人家才肯當妾。從禮法上講,皇帝的嬪妃都是妾,只有皇后是妻。
第三,獲得方式不同。娶妻要經過三媒六聘、婚姻六禮等繁瑣的程式,明媒正娶後才能進門。即便貴為皇家,也不能違背。古代迎娶皇后,有著比民間娶妻更為繁瑣、鄭重的禮儀。清朝皇帝大婚時,迎娶皇后的路線都有講究。皇后要從皇城的正門——大清門抬進來,然後依次經過天安門、午門等中軸線正門,再進入後宮。而其他新進宮的嬪妃,只能從皇宮後面的神武門入宮。在清朝,大清門是隻有皇帝才能走的門,皇后入宮也走,體現了夫妻地位的平齊。
妻子是娶來的,妾則是納來的,正所謂“娶妻納妾”。納字的意思是接收,像東西一樣,花錢了就可以買。既然是買來的,自然也可以賣出,古代的妾是可以用於交易的。那價格一般是多少呢?《夷堅志·丙志》記載,北宋“衢州龍游人虞孟文,以錢十四萬買妾”。這裡的十四萬指的是制錢14萬文,合180貫左右。北宋一貫錢的購買力大約合今天800元,計算下來,納妾需要花今天15萬元左右。宋代買妾,服務年限上也不盡相同,有終身者,也有隻服務幾年的。另外,如果妻子死了,妾一般是不能上位成為妻子的。唐朝法律明確規定:“妾乃賤流”“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兩口子要服刑一年半,而且事後照樣得遵法離婚。
第四,法定準入條件不同。娶妻只要男子到了結婚年齡就可迎娶,但是納妾是有條件的。在宋代,許多家族的家法都規定“四十不納妾”。如浦江鄭家的《鄭式規範》裡就規定“若年四十無子,許置一人”。也就是說,男子娶妻後如果四十歲了還沒生兒子,這時候才可以納妾。到了明朝,更是將此項要求寫入了法律。《大明律》規定:“凡男子年滿四十而無後嗣者,得納妾。”從這一點要求上來看,納妾的最主要目的是給主人生孩子,妾只是個生育機器。有的朋友可能會失望,原來古人也不是妻妾成群的啊,連納個妾都這麼麻煩!別急,法律是法律,現實是現實,只要你有錢有地位,想納幾個納幾個,想什麼時候納就什麼時候納。另外,古代男子不納妾也可收養女子,除了妾還有家妓。宋代的商人和士大夫都有蓄妓的習慣,有的多達數十人甚至上百人,這也得看家裡的條件了。另外,納妾是需要徵得妻子同意的,如果妻子不同意,你就納不成。有的時候,妻子進門時帶過來的陪嫁女子,也會成為丈夫的妾。
第五,家庭待遇不同。既然妻的身份是主人,妾的身份是奴婢,那妻妾之間在家庭中的待遇也就大不相同。比如說,明代法律規定:妻打妾,只要打不殘打不死就沒事;而妾打妻,是要杖一百的。花費待遇上,妻妾差距也很大。《紅樓夢》裡,正妻王夫人的月例銀子是20兩,妾室趙姨娘的月例銀子只有2兩,相差10倍。另外,妻妾死後的待遇也大不相同。正妻死後可以和丈夫同穴合葬,而妾不可以。
最後,妻妾身份不同,生育出的子女地位也不同。妻子生的子女叫嫡出,妾生的叫庶出。庶出的子女,在法理上是要將父親的正妻作為母親來侍奉的,稱為大母、嫡母。而對自己的生母,則稱為親母或生母。至於《知否》中“小娘”的稱法,在宋代一般是不會用來稱呼母親的。因為在宋代,青樓妓院的女子才會被喚作“小娘”,類似今天的“小妞”。
文末還要跟大家說一下古代妻子對納妾的態度。古代妻子對丈夫納妾看得比較包容,畢竟地位懸殊,不會產生太多醋意——何必跟一個下人計較?甚至有的妻子會主動提出為丈夫納妾,並會被看作是妻子通情達理的表現。北宋仁宗時,王安石的妻子為丈夫花了90萬錢納了一個妾,這些錢的購買力至少合今天70萬元。花這麼大價錢納來的妾,想必是色藝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