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黃沙與皓月

    如果不是黑惡勢力,大的團伙犯罪,一般的個案來說,如果案情簡單不復雜的話,從刑事拘留開始,一個多月,逮捕又兩個月,移送起訴一個月,到一審又三個月,如果不服判決要上訴,大大算來要七,八個月了,肯定是判決有期徒刑了,一般判拘役六個月以下的就沒有怎麼複雜,如果要退回補充偵查這個時間就不止了!

  • 2 # 刑辯鄒玉柱律師

    涉嫌的犯罪越重、案件越複雜,以及同案犯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待的時間越長。臨沂市看守所呆的的最久的是任豔紅,有八年吧。我一個案子的同案犯,待了有六年多才被髮往監獄。

  • 3 # 店街男人

    根據案件大小,案情是否複雜視情況而定。

    普通單人盜竊案情明朗走快捷通道一兩個月判決就能下來。

    重大案件牽連人員眾多案情複雜那就不好說了,幾年也有。

  • 4 # 琉光少年

    有誰知道刑事犯罪一般多長時間宣判?罪犯在看守所最多呆多長時間?

    看是什麼刑事犯罪案件了,根據具體案情,時間差別極大,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案情不復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話,短的可能2~3個月就宣判。如果是複雜的刑事案件,比如黑惡勢力牽連廣,需要很長時間查明,可能7~8個月宣判,甚至是更長時間。

    在押人員在看守所需要呆多長時間要依據採取的強制措施而定,看守所會依法而定,但看守所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特殊情況除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要遵守法律法規,爭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知法,守法,用法,護法。不去觸碰法律的紅線。

  • 5 # 溫樹哥印記

    一般的刑事犯罪刑期在1--5年的,沒有同案的話,基本從逮捕到起訴到開庭再到接判決所有程式走完最少五個月,就半年左右吧。像酒駕醉駕交通肇事問題不大的,拘役1--3個月的,基本上一個多月就知道結果。販毒、命案等刑期在無期以上的,這些一般走完程式就兩年左右。 反正有一點可以確定,看守所一天抵實刑一天,因此上刑期比較長的話在看守所呆多久也是無所謂的!只是有些人不願意在看守所多呆,認為監獄待著比較舒服。 現在看守所基本超長羈押的情況比較少,80,90年代看守所超長羈押情況非得普遍。

  • 6 # 跟登峰學法律

    刑事案件一般分為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對應的機關分別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

    公安機關行使偵查權。檢察院負責審查起訴,法院最後宣判。

    偵查羈押期限一般3個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一般偵查羈押期限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案情重大複雜再加2個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重大複雜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重大、十年再再加2個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以上是一般規定,但是偵查時間沒有固定期間,因為對於某些特殊案件,經過上級批准可以一直延長……例如:《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一條 技術偵查:……經過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刑事案件每個階段都是一個漫長煎熬的過程,勞神傷財。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大家一定要做守法好公民。

  • 7 # 遇見八戒

    相反,過火面積較大且燃燒物多雜,燃燒猛烈,即便專業的滅火力量(消防隊員)及時趕到,也要探清火情,查詢燃燒物,針對性調配滅火劑,集中力量分片擊滅,逐漸合圍。撲滅大火時,已是第二天了,有時會更長。

    這項工作是個技術活,講科學,群眾急不得。

    與其相似的工作莫過於刑事犯罪多長時間宣判,在看守所呆多長時間。

    一般而言,對於案件簡單單一,證據確鑿的刑事犯罪,如撲滅初期火災,按程式遞交法律文書,公安起訴到檢察院批捕再到法院審判,正常時間三個月左右,即可結束。

    對於案件複雜,性質惡劣,且證據不足,牽涉面廣,時間久遠等的案件,如大火燃燒,每個部門都會很慎重,法律也要求罪責相當。決定了公安查詢的證據必須充足得力,邏輯性強,鏈條緊密,確保人罪相宜100%,否則,檢察院依法退案要求補充證據,即便到了法院,法院認為證據不足或證據不合理,同樣會退案要求補充證據。

    如果是共犯而為,另一人潛逃,就更難決定同犯在看守所的時間。這樣特殊的案例經常會發生。但是,直到案件結束,同犯在看守所的時間已計入以後蹲監的時間。

    不管是滅火也好,還是判決也罷,都要相信法律程式,過急行為做不得,因為什麼事都會有結果,尤其是在法制健全的今天。

  • 8 # 賽雪塔

    有誰知道刑事犯罪一般多長時間宣判?罪犯在看守所最多呆多長時間?

    我知道有至人輕傷一級,故意傷害立案後,一年多仍然逍遙法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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