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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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呂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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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神秘使用者998
看對方人嘍,如果是困難比如因病致窮負債累累無力償還那就欠著吧,能力允許也可以考慮放棄債權。如果是那種借錢享受,有能力不還錢的,和這種人只能算認識,如果缺錢了該去要就要,倒也不必扯破臉,他不還名聲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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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妙德師兄
這是一個沒信用的人,可以遠離他,至於他和你借的錢不還,就當做是做善事啦,還有你透過這一點錢,及早的看清楚了他,這對你來說豈不更好,你損失的只是一個損友,他失去的是一個朋友,所以是你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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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波生活記
對於借錢不還的,我自己也碰到過,一開始說一個月給我,然後說三個月,最後一年,錢不算多,1000多塊錢,但是看出了一個人,這是原則問題,對於那些金額大的,建議保留欠條,防備下,金額小的,實在要不到就當看清楚一個人,有的人確實困難,需要幫助,有的是故意的,這個需要大家根據實際情況去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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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強子和曉瑛
金額小(自己能承受)就不要了,人也看透了,金額大,就天天催,要回來,基本就和這人沒什麼交情了,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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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忠哥財經論道
這種事情很多人都會遇得到
第一,不急不躁,好聲好氣的溝通
第二,做好要不回來的準備
第三,撕破臉對方可能就不還了,也許對方整在等著你去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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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蘇湯哥
一切經濟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透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比如拿借條去法院起訴。法院裁決後,借錢方確因沒錢抵債,那麼法院會調查借錢方的固定資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用於抵債給被借方。
大家切記在追討債務時不要有過激行為,比如動手,動手傷人是犯法的,非但討不到債務,還有可能因過激行為被公安部門追究相關民事或刑事責任。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
借錢不還的原因是什麼?
要區分情況。如果是有能力償還,那麼債主可以要求債務人還錢。如果不還可以考慮透過訴訟程式來要求還錢。
如果是的確經濟困難,無力還錢,那麼可以給對方延緩期限,待有償還能力再還錢。
還需要提醒的是訴訟時效的問題,訴訟時效是3年,超過3年不起訴法院就不保護債權人的債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