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遺忘境地

    第一,銀行倒閉,還有它媽央行,你的資料也是存檔的,不用擔心錢跑了,第二,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是有黃金儲備的,是不可能倒閉,他媽也是更不會讓兒子掛了

  • 2 # 愛胡思亂想的大俊

    答案是肯定的,銀行也會破產倒閉,在1998亞洲金融危機時,海南發展銀行儘管全力的自救最後還是宣告破產了。在2008年9月15號美國金融危機,美國四大投資銀行之一雷曼兄弟申請破產,花旗銀行也在破產的邊緣瘋狂試探。

    那麼現在我們回到題主的問題,銀行破產了,我們的存款怎麼辦,其實早在2015年5月1日國家《存款保險條例》施行,單家銀行50萬以內的存款,即使銀行倒閉破產也會全部賠付的,但是如果你在銀行購買的是理財產品的話,就沒有辦法做到完全賠付了。不過大家不用過於擔心,銀行算是比任何機構都精明的,在社會安穩發展的前提的下,想讓一家銀行破產還是非常難的。

  • 3 # 夢幻星空

    銀行倒閉,電子索賠較困難,因為索賠講證據,銀行都倒閉了,誰給你開證明和列印流水呢?必需依靠法院查清後才能索賠,沒超過五十萬,還是有點希望的。

  • 4 # 東風高揚

    手機電子銀行存了錢,假設銀行倒閉,怎麼索賠?如果以前說到銀行倒閉或破產基本可以說不可信的,中農工建幾大國有銀行底盤大基礎穩,是不可能出問題的。但自從商業銀行的出現,銀行倒閉並非不可能了,如果遇到此種情況,那自己辛辛苦苦賺來存在銀行的錢又將怎麼樣呢?

    國內是否有過銀行倒閉的案子呢?有!那就是1995年成立,而後短短三、四年時間就宣佈破產關門的海南發展銀行。不過這個案例是發生在《存款保險條例》之前,最終問題還是得到了解決。而《存款保險條例》的實施,為儲戶們心裡拉了一根弦,那就是你的存款一旦遇到銀行破產,要有不能全部拿得回來的心裡準備。

    《存款保險條例》明確規定:

    第五條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從中可以看出,在同一家銀行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後的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超出50萬元的部分,並不能保證能夠拿得回來,但也並不一定就是完全也拿不到一分錢。超出50萬元的部分,如果清算財產中可以賠償的,那是可以拿到的;如果沒錢賠償那就可能一分拿不到或者只能拿到一部分。

    假設遇到銀行破產又該如何索賠呢?2015年《存款保險條例》實施後,直到現在還沒有發生銀行破產的案例,所以到目前沒有這方面的先例。但商業銀行破產裡,有: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既然有這個程式,應該說破產銀行會清理當前儲戶的存款本金及利息狀況,會主動在規定地點或渠道進行支付儲戶本息的公告,特別是該銀行的網站公告等。儲戶要關心的就是經常關注到該破產銀行的清算動態,瞭解進度和如何獲取自己的存款。最壞的情況,那就是透過法律討要自己的存款。

    看來辛辛苦苦賺來的那點兒銀子,還是分開幾個銀行存款吧。

  • 5 # 藍夕陽

    你有錢可以堅決不存銀行,也可以堅決不用電子支付,那就不擔心銀行倒閉了,不知道你有多少錢這麼擔心?錢過多就自己開個銀行,錢永遠在自己手上就更放心了。

  • 6 # 銀行研究僧

    把錢存在手機銀行裡,擔心不知如何索賠。有這樣的擔心,根本原因在於怕自己空口無憑,銀行即使賠付也不認賬。

    在手機銀行上存錢,本質還是存在客戶在銀行開立的賬戶裡,而銀行的賬戶資訊則是存在銀行的伺服器裡,銀行倒閉伺服器是依然存在的,而這些伺服器裡的資料就是證明你存款的憑證。只要你拿著身份證到銀行就可以查詢得到。

    那麼找到自己的存款資料以後,銀行或國家會怎麼賠付呢?

    存款保險條例釋出以來,還沒有出現過哪家銀行倒閉需要賠償,所以沒有先例可供參考。我們只能參考存款保險條例釋出以前就倒閉的海南發展銀行和存款保險條例釋出以後出了巨大風險的包商銀行的處理方式來進行推測。

    海南發展銀行在倒閉以後,是由工商銀行進行託管,託管的意思就是原海南發展銀行的儲戶拿著存單,可以直接到海南發展銀行或工商銀行進行兌現取款。這個可能就是當時的賠償,沒有上限,只要你是個人存款,拿著存單都可以進行取錢。

    包商銀行現在還沒有倒閉,他只是出現了較大的危機,監管機構進行接管,建設銀行進行託管。就目前來看,危機基本已經解除。離倒閉的危機是越來越遠,索賠的需求也越來越弱。

    從這兩家銀行的走向來看,我們至少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在銀行出現巨大風險,有倒閉可能性的時候,監管機構就會出現。監管機構對於銀行倒閉的態度是先救再養,實在救無可救,才會選擇允許倒閉。銀行一旦出現較大程度的風險都會有國有大行來進行託管。這是為了保障在“救治”的過程中不會出現擠兌風險。

    這兩個結論中可以看出,對於老百姓來說,短期內幾乎不存在索賠這樣的一個情況。因為當出現巨大風險的時候,新聞就會爆出來,到那個時候你就可以進行提前支取。

    如果真的出現了較大危機,沒有給儲戶反應的機會,那也不要著急,存款保險條例對於存款賠付有明確的規定。但具體的賠付方式,比方說是找銀行還是找監管機構,是統一由哪些機構來發放?倒閉多長時間之後才能領取,這些細節是沒有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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