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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旋風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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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車車爆胎
轟動一時的“西安賓士維權事件”,把“金融服務費”推到風口浪尖,向購車者收取這一費用是否合理。迄今沒有明確的說法,而與此同時,4S店已經悄然將其改頭換面成了其他費,以規避可能到來的監管。
1“金融服務費”到底是什麼
根據西安市稅務部門調查,“金融服務費”是消費者與4S店的第三方簽訂墊資服務協議所產生的墊資服務費。車主要在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有一段時間和過程,第三方服務(公司)要替車主向4S店進行墊資擔保,由此產生的費用,俗稱之為“金融服務費”。
根據稅務部門掌握的情況,車主將錢(貸款金額的3%)打給了第三方,第三方收到服務費以後,又將部分費用(約三分之二)打給4S店,4S店向服務單位開具發票,也申報繳納了稅款。
2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
包括金融服務費該不該收,銀保監會也責成北京地方金融監管局在查。至於金融服務費是不是亂收費,需要相關部門來界定,商務部門沒法定性。”已要求賓士汽車金融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對其經銷商是否存在類似違法違規收費問題進行排查,並進一步加強對經銷商的管理,要求經銷商不得以為汽車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務的名義收取費用,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汽車經銷商收取服務費不違法:汽車經銷商提供協助辦理貸款服務,是商業銀行金融服務落地的關鍵;汽車經銷商以資源和成本為基礎服務客戶,收取服務費合情、合理、合法;汽車經銷商在收取服務費時應公開透明、比例合理、流程規範、依法納稅;廠家處理客戶投訴要及時,產品責任和服務責任要區分清楚。
要保證消費者知情權
第一,不能強迫消費者選擇貸款方式,支付方式是全款還是貸款,消費者都有選擇權,而在西安賓士女車主維權的這個案例中,4S店採用了誘導、強迫消費者選擇以貸款的方式購車,從而收取所謂金融服務費,這肯定是不允許的;
第二,需要收取多少金融服務費應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也就是應該在告知消費者,可以貸款買車也可以全款買車,供消費者選擇的同時,要告知金融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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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h聊車
這事和你這樣說不能簡單定性合理還是不合理,你這邊買的應該是一豐、廣豐有檔案儘量停止收取費用了但是驚喜在結尾
一、4S店收費的合理性表現
1、一般的4S店的經營範圍是含:
保險代理、按揭代理等後市場服務代理的,也就是可以在這方面做盈利,所以收取費用也不是不可
2、一般4S店不會不提前告知:
4S店會明確整體的收費標準和收費金額,按客戶自己選擇需不需要這個服務或者業務,沒有出現強制性。(有人說不收不賣,他們可以不收只是車價要漲,所以還價的時候他們都會提前說清楚的)
二、為何出現這種收費
1、4S店惡性競爭
以前4S店是沒有這些收費的,自從競爭激烈以後開始有不同的收費,假如一款車可以優惠10000的,A家報了9000,B家報了11000,但是到店說要收2000塊手續費,很多消費者會選擇第B家購買,久而久之這就成了話術,說白了還是這些還是客戶養成
2、4S店利潤點轉移
4S新車利潤很低(你要是買廣豐不算,從LEVIN改款就沒虧本車了),所以收取其他費用來拼價格和提高其他盈利點
3、廠家引導
廠家的返利很多模式在從單一的車輛返利,轉移到按揭利息補貼、精品指標獎勵、保險率考核,所以到最後4S店需要強制推這些內容,而按揭廠家補貼後又有優勢,那就順勢收取了服務費用提高利潤
三、怎樣是違法違規
任何含欺詐未告知的都可以算他違規,所以重點是看是否告知,其他的認定其合理性勝算不高
四、怎樣感覺自己沒有虧
相同的車型看總價高低,如果收了費用和其他沒收費用的價格一樣也不用糾結這麼多了,可能只是平衡盈虧,其實在他們內部的核算成本是一樣的。賓士和豐田其實在賓士事件出現以後很多4S店是停止了費用收取,但是車價全部有上升,實際的成交與之前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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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丐版王中王
這個是你情我願的事。自從賓士漏油事件以後。所有4s店都會明碼標價服務費。這個就是個噱頭。這部分費用廠家金融是不收的。但是4s店必須找到利潤的創收點所以要拿這個費用出來說事。
其實也是合理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不給服務費車價也會高。
同樣你如果全款提車,你走銀行貸款的話,你自己還要去跑各種手續。非常麻煩。
手續費這個事兒是大家預設的。但是給多少可以談。有的時候挑他個毛病。就讓他把手續費給你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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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韓國女團MV合集
不僅是豐田4S電,可以說是所有的4S店都收,不過一般都是買新車做了汽車消費貸款,才會給你出這個服務費名目,一般沒有,可以壓價。
回覆列表
在中國只有兩種貸款收取手續費時有法律依據。
其一為委託貸款即自然人將錢委託給銀行,銀行收取相關費用;另一個為信託即消費者拿錢買信託產品,會要求收費。而所謂的貸款購車收取手續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商家收取“服務費”的行為涉嫌欺詐。
根據《消費權益保護法》第20條規定,商家明確標價,將真實全面的資訊反映給消費者,這一點上你們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有的商家只是在取車時才告知這筆款項,根據《合同法》第53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或違背另一方意願所簽訂的合同,另一方有權向法律申請撤銷。55條還明確提出構成欺詐還需交3倍金額的賠償金。服務費收取違法,涉嫌欺詐行為,根據消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三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