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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理學門前有顆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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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託剪輯i
女警官說當時robert推她的時候她trying to call, 就算我們當這個沒電了.女兒11點給老爸打電話(當時已經離開了同學家), 那時候的通話歷史應該可以被定位吧, 但發現女兒的最後行蹤竟然是距離湖邊很遠的公路, 全程沒有去想過查手機, 我只能說, 大概是女警官故意在遮掩這點吧 .... 而且第二天爸爸後來發的imessage 傳送都是顯示delivered...沒電的話應該不會顯示delivered, 所以我猜, 估計真的是女警官把手機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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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翹課看電視
二號肖央去外地(地名忘記了,無所謂啦)出差,他訂了二號晚上的酒店,打算在那裡睡一晚上,然後他晚上出去看拳賽去了,那天晚上看的就是黑馬拳手打老拳王(劃重點!),他比賽前取了次錢(為了買票),而且被取錢處的監控鏡頭拍到了,取完錢後肖央來到了拳場看拳擊比賽,拳擊比賽進行得如火如荼,倉庫裡平平母女與素察也在激烈搏鬥,鏡頭開始來回切換,拳擊手被打倒吞舌時素察也被擊暈吞舌短暫失去呼吸了,譚卓探了口氣發現素察沒氣了,以為他死了,於是決定把屍體運出去,大女兒平平也在把手機砸爛,與此同時,肖央看完了比賽出來在外面打電話給家裡,可母女二人在忙著處理屍體,根本來不及接電話,後來在酒店裡又打了個電話,如果這兩個電話能接到,憑藉肖央的經驗應該是知道素察是吞舌了的,素察也不會被活埋了。
接著,譚卓把素察屍體用獨輪車運出去,遇到了一根水管,車倒了,素察屍體也震動了一下隨著車倒了掉下來了,這時舌頭就吐出來了,恢復呼吸了,但由於被重擊還甦醒不過來,從掉下來時給手的特寫可知,手指稍微動了下,譚卓緊接著把車扶起來繼續就把素察屍體放進了棺材裡,這一切都被小女兒看在眼裡(劃重點!),處理完了後譚卓與大女兒由於恐懼躲在了房間裡蜷縮在一起,與此同時,李維傑(肖央)在酒店裡睡不著,因為家裡沒接他電話,放心不下,打了輛車趕回了家,看到了蜷縮在房間裡的妻子和大女兒!等下,此時他小女兒去哪了?一家四口人怎麼少了一個?
小女兒本來被大女兒帶回房間睡覺了,她的房間離墓地最近,她正準備睡覺時聽到了外面有聲音,素察此時已經甦醒了過來瘋狂掙扎,想用手撓開棺材板,可惜做不到,小女兒聽到了素察撓棺材板的聲音,但她並不知道是什麼聲音(她應該知道素察埋在了這附近,後來也就這麼告訴了陳沖,但她應該不知道是素察醒了),這個聲音給她留下了深刻印象(於是她在後面吃飯時用叉子摩擦桌面模仿這個聲音),她後來又睡著了。
肖央回來後看到了蜷縮在房間裡的母女二人,這時小女兒已經回到自己房間了,所以其他人也不知道小女兒後來為什麼要用叉子摩擦桌面,開始瞭解事情的發生經過,還特意問了一句“有血嗎”,母女二人回答沒有,然後肖央去了墳地那裡瞭解屍體安放地點,當然,此時母女二人不敢過來了(她們殺的人,肯定後怕),肖央一個人到了那,也發現了素察還沒死,聽到了在撓棺材板的聲音,他抽了口煙(預告裡也有),開始思索該不該把素察救出來,可他畢竟傷害了自己的家人,而且救他出來他肯定會把這事告訴他父母,他父母是什麼人啊,李維傑邊抽菸邊想,那我們全家哪還有好果子吃,把菸頭一扔,不救了,素察就被這樣活活悶死在棺材裡,可這些母女都是不知道的,母女甚至不知道素察在棺材裡醒了過來,她們只看到了李維傑在那抽菸。
肖央這時開始思索了起來如何洗脫嫌疑,製造完美犯罪,他首先是在3號把素察的車開到了工地(還被看到了),把素察的手機開機扔到了運載車裡(這裡想到了《白日焰火》),讓運載車把手機帶到了各地,造成素察到處玩的假象,然後把車開進了湖裡。
接著帶一家人坐8點半的早班車去他出差那裡玩去了,車上遇到了售票員,還和他們一家很熟,李維傑聊到他們今天要去看黑馬拳手對陣老拳王的比賽(其實是昨天2號打的),售票員大叔對老拳王很喜歡,只是他不太關注了,他應該後來還特意查了下這場比賽(或者是陳沖幫他查的,後來李維傑好像還遇到了他一次,又跟他提了一嘴2號的這場拳賽),是2號打的,那麼在車上遇到他們一家人就是2號咯;到達後他們一家人去餐廳吃了奶油蛋糕,和店主聊了兩句(在電視上看到這家店),去酒店辦退房還和前臺服務員吵了起來(目的是為了加深服務員對他們一家人3號退房的印象),他昨天給酒店維修了電路,他這時找了個藉口(昨天沒修完)去監控室把2號以及3號早上的錄影全部刪掉,這樣他一個人2號在酒店裡的記錄以及他編造的他們一家人3號早上出來的記錄都沒了,有人會問那酒店工作人員怎麼會不記得肖央二號入住的事呢?首先,過了那麼長時間,每天入住那麼多人,你是酒店服務生你記得哪天入住了誰嗎?當然記不得了,他們只記得三號中午肖央一家人因為退房和他們吵起來了,也有錄影證明。
然後他們一家人去電影院看了電影,逛了市場(室內都有監控可以證明),最後一家人來到了拳擊賽場看拳擊賽,肖央故意把賣爆米花小哥給別人送的爆米花撞翻,引起了小哥的不滿,肖央給他賠不是,表示賠錢給他順便買爆米花和熱狗給女兒吃,假裝自己錢不夠,出去取錢,實際上他根本沒有取錢,只是轉了一圈又回來了(劃重點),所以取錢那裡的監控也就沒有拍到他三號取錢的畫面了。這裡得再說一句,爆米花小哥同樣每天很忙,要送很多爆米花,他過了那麼久他也記不得是幾號了,只記得肖央撞翻了他爆米花,然後取錢,買東西給他一家人吃,後來肖央也回來跟他交流了一番,說了“你不記得我了嗎?二號那天我撞翻了你的爆米花,還出去取了錢”,警方的監控錄影也顯示他取錢是二號,爆米花小哥就更確認是二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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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定位不是實時的嗎?定位他兒子的時候不就是實時監控嗎?如果一切都能有記錄,犯罪將不復存在。隱私也講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