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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檸檬愛跑步

    實際上,無論哪對夫妻到了晚年50歲之後,都是以親情為主了,激情已經不那麼強烈了,這是十分難得的。老伴、老伴就是這樣相伴要走完一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就是這個意思。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 2 # 實現一個曉目標

    一別兩寬,各自安好。比較恰當。

    離婚了還要當朋友,去走動。你讓後任怎麼想?怎麼看?是否會質疑你們還在曖昧不清?

  • 3 # 珍珠淚

    舉幾個我身邊的例子吧。

    第一個是隔壁家,他是我老公的發小,幫過我們家很多忙。他顧家,會照顧孩子,疼愛老婆。可我老公說他老婆性格不好,愛發脾氣,經常和婆婆吵架。我接觸了幾次,發現她是缺少安全感。

    後來我老公和他發小吃飯聊天的時候,他說起和他老婆離過一次婚,他老婆和他媽媽吵架,結果他媽媽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下來,就破了一點皮,他媽媽就惡人先告狀,說是他老婆推的。他當時沒有選擇為老婆說話,所以他老婆和她離婚了。

    後來他老婆查出懷孕,他保證以後不管怎樣都會站在她這邊,所以他們復婚了。

    還有一個是老公的堂哥,我叫他二哥。他和他老婆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結婚後他不太懂得體貼老婆,他老婆懷孕八個多月了還要下地幹活,家務活也是他老婆乾的,和他媽媽鬧矛盾也是站在他媽媽那邊。

    他媽媽中風以後,他還要老婆照顧他媽媽,他自己也不出去工作,一天到晚打麻將,所以他老婆和他離婚了。他們有一兒一女,一人撫養一個。離婚後二哥還怪她前妻在他有困難的時候離開他。他們剛開始會因為孩子的事溝通一下,後來乾脆連微信都刪了,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所以,兩夫妻離婚後再相見,關鍵要看他們在離婚的時候還有沒有感情,如果沒感情了,則兩看兩相厭。如果是一衝動離的婚,雙方還有感情,還是有復婚的機會的。

  • 4 # 我愛生活老頭子

    兩夫妻離婚夫妻情份已盡,再次見面,如果關係還可以,應以朋友相處。如果雙方都已再婚,我建議連朋友都別處,免得影響新家庭。

  • 5 # 甜瑋

    因為孩子的原因,離婚夫妻之間還是要需要有更多

    的接觸機會,這樣以朋友的相處方式也是可以的。

    畢竟孩子是你們夫妻雙方共同的,不能給孩子的心理造成一定的陰影。要讓孩子明白,你們的分開是因為彼此性格不能磨合的原因,而並不是孩子的問題。

    你們的朋友相處模式,會讓孩子感覺到自己的父母仍舊是非常愛他們的。這樣你們雙方不互相揭短,不互相貶損詆譭就是是一種比較和睦的相處方式!

    同時我覺得離婚之後各自都可能開始一種新的婚姻關係,想要自己新的婚姻幸福和穩定,自己新伴侶也都不希望他們和前任有任何的聯絡,針對這樣的情況,我覺得夫妻之間還是保持適當的距離的比較好。

    因為頻繁的接觸和過度的親密會對自己的另一半產生一種不好的心理的影響,畢竟你們感情經過去了。就不要再拖泥帶水,除了照顧孩子,彼此雙方要注意影響!所以夫妻離婚之後該以怎樣的模式相處,需要你們自己雙方自己斟酌才行!

  • 6 # 大編

    我的老闆今年二十九歲,是離婚的單身。他每次跟我說起他的前任就是:那個女人!表露出好像很恨前任的樣子!前幾天又提起他的前任,我就多嘴:你們都有兒子了,只要不是原則上的錯誤,幹嘛不放一馬?老闆說是前任有了外遇!

    說實在的,要我,我也會有外遇,跟他離婚。先不說老闆有些娘炮兒,讓正常女人不能接受,就他那超強勢的奶奶都讓人特別受不了!

    昨天,跟他家住店的同樣強勢的一個老奶奶聊天:進我家裡媳婦,必須的服服帖帖的!不行的話我們都不要她!聽聽聽,都有一股無名火衝上了我的頭!原本答應幫住店的奶奶已經生了兩個丫頭的兒子排個兒子送給她的,就憑那沒素質的兩個老太婆聊天,我這生男之方不送給她了!

    一早,老太婆一副求人的面孔又老早出現在我的視線裡,憑她怎樣皮笑肉不笑,誰還有心情幫她做好事情呢!

    最見不得老太婆們無事的時候在一起炫耀自己欺負晚輩的本事!我可是直言不諱的對我老闆說:你奶奶如果不死,我想你的再婚可能會很不容易成!現在的女子,誰吃她們那一套呢!

    老闆的強勢奶奶,今天一大早還跟一個多拿兩個雞蛋的顧客吵架!真真的小家子氣。搞的跟餓飯年代一樣較真!

    做了夫妻,誰會輕易走散呢?有些離婚是家庭因數!

    個人認為,不管什麼因數,既然離婚了就沒了情分!更不用談什麼親情和朋友!

    #情感領域##情感寫真##情感#

  • 7 # 左岸花語情感故事

    兩夫妻離婚了相見是親情還是朋友?還是情分在嗎?

    這個問題,我有點不是太明白,題主的意思是,夫妻倆離婚了,再相見是因為親情,友情?

    這個其實要看夫妻倆的狀態了。

    如果是因為孩子再見面的,那肯定有孩子的情分在。

    如果是和平分手,那友情,朋友都有可能的。

    如果是鬧矛盾分手,那還是不要見了,各自安好吧!

    我老家有個鄰居,跟他老公在一起十幾年都沒有領結婚證,孩子都十幾歲了,

    然後她老公在外面又有人了,然後兩個人就離婚了,其實說離婚都不準確,因為連結婚都沒有。

    我還記得她妹妹結婚的時候,想讓他老公開車來接送一下,結果人和車都來了,但是沒有進家門,老丈人和丈母孃都沒去打聲招呼,你說尷尬不尷尬!

    現在兩個人是徹底分開了,因為兒子的關係,還有一絲的聯絡,但看的出來,兩個人的見面是頗為尷尬。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應該說只能情分了吧,其他什麼的都是虛的,朋友也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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