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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路報道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路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調查工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訊問、詢問當事人,走訪相關證人,固定提取各類物證、書證、影片資料、電子資料,開展現場勘驗、檢查和檢驗鑑定。2020年6月以來,聯合督導組又對案件調查工作進行了全面複查,目前有關事實已經查清。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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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你表姐

    今年4月份,媒體爆出一段約為6分鐘的影片,受害人韓某某自述被養父侵犯三年之久,在滿14歲的那晚鮑毓明威逼利誘迫使她發生了關係,之後的三年多次遭侵犯。一時間鮑毓明成了網友口伐筆誅的物件。有理性的網友質疑真實性,不過都淹沒在口水聲中,被罵的狗血淋頭。

    2016年,雙方在網上認識見面後韓某某母親覺得鮑毓明還不錯於是計劃讓鮑毓明領養女兒。介於年齡問題鮑毓明拒絕了該請求,但對方提出如果不能領養那麼就當做情侶等成年後辦理結婚手續,於是兩人就明正言順的在一起並同居。

    在相處的四年間韓某某多次報警稱遭鮑毓明侵犯然後又撤案。今年四月份兩人關係再次破裂韓某某找到了媒體曝光,事情才出進入公眾視野。隨著輿論的發酵,韓某某不斷地添油加醋向媒體訴苦將輿論推向另一個高度。例如她曾說遭鮑毓明囚禁、毆打、與外界斷聯、不讓她上學。而鮑毓明始終很淡定,發了一篇名為“10問韓某某”的文章後就退出了微博。8月份網上爆出韓某某疑似年齡造假,與此同時鮑毓明讓朋友公佈了多段通通話錄音。至此,輿論聲開始出現反轉。

    9月17日,官方通報了最終調查結果,韓某某年齡造假真實年齡為23歲,也在認識鮑毓明時就已經成年,兩人屬於戀人關係。在和鮑毓明同居期間韓某某多次以在網上結識異性交往。而韓某某所提供的證據如洗腦、囚禁等均不實,不能證明鮑毓明性侵。鮑毓明在取得美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並且繼續在國內從事律師行業已經違法,將被驅逐出境。

    經過五個月的調查終於真相大白,只不過最後的結果卻令人大跌眼鏡。9月17日,官方通報了結果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韓某某年齡造假,真實年齡為23歲(1997年)身份證為2001年,參與違規修改身份公職人員已嚴肅處理。

    2、鮑毓明多次在網上釋出收養資訊,而韓某某同樣在網上釋出“求收養”資訊在認識鮑毓明之前已經和多人商談收養事宜但未果。鮑毓明和韓某某打著收養的名義在交往並且同居。

    3、韓某某未遭到侵犯,所提供的證據均是偽造。

    4、鮑毓明取得美國國籍後未上報並且依然持有國內律師資格證已違法,將被驅逐出境。

    之前韓某某所說的言論都是假的,更可怕的是僅憑一番說辭90%的網友就被她牽著鼻子走。鮑毓明不愧為資深大律師全程都表現得臨危不懼,面對著韓某某不斷添油加醋,他選擇沉默一切交給法律處理。

    從一開始,鮑毓明就知道白自己未婚且雙方年齡差距不滿30是不能辦理合法領養手續,所以他拒絕收養。沒想到韓某某母親來了一個神助攻“既然不能收養那就先談戀愛等成年了結婚”,於是雙方就成了戀人。鮑毓明保留了與韓某某從2017年至今的所有通話錄音,從種種細節可以看出他可能從來未對枕邊人放下戒心。

    韓某某為了提高生活質量,修改年齡並主動找人領養這與“包養”有什麼區別,動機不純。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和鮑毓明同居期間又和他人交往。其父母的行為也是令人髮指古人云虎毒不食子,把親生女兒送給中年男子不就是送羊入虎口,說白了就是把女兒當商品靠女兒來牟利。一家人把人性險惡詮釋得淋漓盡致。

    鮑毓明在自認為韓某某未成年的情況下以收養的名義談戀愛併發生關係有違道德底線。但如果他能潔身自好,也就不會遇上這樣的麻煩,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雙方在網上釋出“收養”資訊,更像是在尋找獵物。鮑毓明為顏韓某某為錢,雙方都給懷鬼胎抱不可告人的目的,你情我願,只是最後關係破裂達不到目的然後撕破臉皮落得一個名聲掃地的下場。狗咬狗的事,都不是好餅,一個謊話連篇,一個色中餓鬼,烏龜找王八都不是什麼好鳥。而有網友質疑,韓某某背後是否擁有一個犯罪團伙官方通報中並未提及。

  • 2 # 閒來無事的老趙

    律師鮑某某性侵養女案水落石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驅逐出境,這是鮑律師的下場,沒什麼可說的,就一個字,該!憑他這條件好好談個戀愛不行啊,憑藉有幾個錢網上徵集養女,說是養女,其實是徵回來當情侶,滿足一種變態的癖好。

    這頭不怎麼樣那頭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當媽的收一筆錢就把這閨女讓這個律師領走了,領走幹什麼你心裡沒數嗎?這就是賣閨女。這小姑娘也是,你掙什麼錢不行啊,想過好日子可以奮鬥,怎麼能走這路呢?而且說母女倆人嘴裡面都沒實話,說自己沒成年身份證上寫大了,警方一調查這個說法不成立,年齡可不是小問題,正是本案的關鍵,這事傳到公共輿論場,大家為什麼氣憤?最主要的就是這個未成年人的身份,十三四歲小姑娘被強姦和成年女性收了錢之後的同居,那完完全全是兩種性質,在法律上前者是重罪,後者是沒罪,這不是構陷,不光是構陷鮑某某,還在構陷警方,說數次報警都不受理,你要是成人自願警方不受理正常啊,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置之不理,這是什麼性質?而且還欺騙大眾,利用大眾。第一次看到這個新聞我不知道您怎麼樣,我氣的渾身哆嗦,禽獸不如啊,這義憤一下子就激起來了,我相信像我這樣的人還有很多,尤其是家裡有女兒的,結果這真相的反轉了,完全不是這回事,咱們的善良就被利用了,被人家當猴耍當槍使了。

    有人可能會說弱者對抗強者就得往大了渲染才能引發關注,咱且不說你編造事實誣陷別人,這叫缺德,這叫違法,而且這樣做讓真正的弱者極為不利,因為你狼來了喊多了大家就不信了,現在誰要是車票手機真丟了,在車站門口要點錢想買張回程票,您看看有人給嗎?沒有!騙子早把大眾的同情心給透支了,我在想如果有小姑娘真的遇見侵害,想在公共輿論場求助,大家還會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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