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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經紀人,我覺得應該做出輕症理賠不低於20%的規定,才符合消費者和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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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保寶公社

    我覺得是有可能,首先是現在的保險產品價格已經定得很低(特別是成立不久,規模比較小的公司),保障範圍很廣,簡直可以說是物美價廉。

    但長期這樣下去,對於保險公司的良性運營會有很大的影響。

    而且現在人的患病率也越來越高,每年保險公司的理賠數額都在增長,第一個說明醫療費用的增長,第二個也說明患病的人數也在增加。

    所以這次調整輕症賠付20%的,需要有競爭力的產品就會相對降低價格,或者有更優的保障範圍,才能吸引更多消費者的購買。

  • 2 # 楊家大少l楊晨

    透過又怎麼樣,反正很多公司都會搞出些什麼出來,比如之前的25種重大疾病,要求所有重疾條款一樣,就有一些公司從賠付上給出多少歲之前理賠加百分之多少保額什麼的來,也就是打價格戰,不過我還是固執的認為未來的競爭肯定不是價格的競爭,而且服務的競爭服務業GDP佔比越來越高就是一個指標

  • 3 # 818congcong

    確診了合同約定的輕症(也就是特定疾病),合同約定賠付20%的保額,提交資料後稽核透過,公司就會把錢直接打到您的賬戶。

  • 4 # 老蔥識風險

    “應”是否等於“不得”或不可?“應”的字面意思,有一定的不確定性,而非“不得”“不可”。“不得”“不可”具有強制性。所以把“應”,解讀成“不得”“不可”,這裡是否值得討論?其次,各位同行們我感覺還是需要有所保留,不要到時候被保險公司搞些產品突破20%的給打臉了。畢竟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與都不一樣,出一些短期產品做促銷也是有可能。一切解釋權與行使權在銀保監會。題主說到應不底於20%,其實銀保監提出來是要考慮保險行業整體的永續經營,現在輕症高發是常態,而另一方面卻是醫學進步,治療成本的降低,因此,下調輕症賠付比例是合理的。但也迴歸到我上面所說到的,是不是一刀切呢?這個有待時間去驗證。有人可能會說,如果應不等於不得,那這個修改變得豪無意義,因為有些公司仍然會出些突破這個比例的產品,不錯,這也正是我們要時間去驗證的。

  • 5 # 險種點點通

    就目前市場上的大部分重疾險來說,在輕症保險金這塊呢,一般都是給付幾次,每次給付保額的20%-30%。

    比如說泰康惠健康重大疾病保險就是這樣的,患了輕症了可以給付5次,每次給付保額的30%。

  • 6 # 指尖說險

    規範只是要求這是必保的,又不限制保險公司自行增加,也不限制保險公司對於條款整體的制定。老款規範還只是限制25種重疾呢,不一樣有輕症?

  • 7 # 明亞方方姐

    客觀的說,新的規範更有利於行業良性競爭,也真正體現重疾險的意義。因為重疾險本來就不是拿來獲利的,不管甲狀腺癌的區分,還是原位癌的去除,都是根據他們對身體的傷害程度、治療的花費等綜合考量的。輕症20%的限定,也免得各家公司為了吸引客戶,無上限提高輕症的賠付比。這樣精算成本應該能降低些,費率也應該會降些吧。讓重疾險迴歸它的本質。

    所以,透過也並不是壞事

  • 8 # 圍裙保媽

    這是我回答的第8個保險問題。

    我是功夫阿哲,佛系保險經紀人,捨不得你買保險走彎路。

    3月31日晚,備受保險行業關注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正式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對外發布,並徵求意見。

    我們都知道,現行的重疾使用規範是在2007年釋出的,由保險行業協會和醫協總會,還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

    目的是統一保險醫學和臨床醫學對於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25種重大疾病的理賠可以有據可依,減少糾紛。

    意見稿:甲狀腺癌納入輕度疾病範疇

    甲狀腺癌按照疾病嚴重程度分級賠付。TNM分期為I期或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剔除出重度疾病範圍,納入輕度疾病範疇。

    在過往的10年內,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理賠,幾乎三四成消耗在了甲狀腺癌的賠付上。

    甲狀腺癌被稱為“致富癌”,它的治療成本極低,且轉移的機率相當少。大部分治療就是一刀了事,治療成本很低。早期甲狀腺癌的治療手術僅需花費1萬-2萬元,所以有人說,如果這一生註定要得一種癌症,那就得甲狀腺癌吧。保險業內普遍認為,甲狀腺癌等檢出率高、治療費低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重疾。

    意見稿: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保額不超過重疾保額的20%!

    由保險公司自己定義的其他輕症是不是不受20%的限?如果是,估計會出現很多輕症花式賠付的重疾險產品。

    重疾險業務快速發展。資料顯示2018年疾病保險的保費收入佔到了健康險業務的65%。重疾險在疾病險的保費裡邊兒佔比高達90%。重疾險的保費增速每年也達到了41%以上。

    臨床醫學還有醫療技術不斷髮展和革新。目前的疾病定義有些內容,已經不能滿足當前行業的發展和消費者的需求。修訂重疾定義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為了使重疾定義更為準確,保險業協會運用了大資料分析等科技手段,結合人工驗證稽核,對行業約2900款重疾產品、超過3億條相關承保理賠資料進行分析。

    對保險事故原因、病種分型、惡性腫瘤分期等進行了分類統計,參考《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鑑》等權威資料來源,建立了保險業首個重大疾病評估模型,對疾病的“重大”程度進行科學量化分析。

    借鑑國際保險市場經驗,收集超過20個國家和地區保險市場的重大疾病定義標準,重點選擇了英國、南韓等代表市場,對現行規範中的疾病定義進行詳細的對比分析。

    雖不是最終稿,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也是做了大量調研分析的工作,最終稿調整的空間不大,八九不離十了。

    下圖是重疾產品調整前後對比(供參考)

    佛系保險經紀人,捨不得你買保險走彎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知道自己對什麼行業有興趣,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