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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榮門窗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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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豬房論
提出這樣的問題,顯然是對工程建設領域的情況不瞭解。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開發商怎麼可能不找承建商呢?只是作為購房者可能不知情罷了。
購房者、開發商、施工單位之間存在著不同的質量保修責任關係1、施工單位與開發商之間存在質量保修責任
房地產開發屬於一個特殊的行業,並沒有劃為實體經濟一類。開發商只是出資人,亦稱建設單位,自己既不設計房子,也不建造房子,而是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完成房屋的設計與建造工作。開發商與施工單位是工程承包合同關係,開發商是發包人,施工單位是承包人。施工單位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向建設單位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在工程完工後,首先由施工單位進行自檢,認為合格後,向建設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由建設單位組織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五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五方對工程質量形成一致意見後,視為竣工驗收合格。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需向建設單位提供工程質量保修書,對於工程質量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承擔無償修復的責任。同時,在工程結算方面,建設單位也會根據工程承包合同的約定,留有合同造價3%~5%的工程款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用於質量保修擔保。質量保證金一般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兩年退還。如果施工單位在質保期內沒有及時履行工程保修責任,開發商可以直接動用質量保證金進行修復,不足部分仍可以向施工單位追償。
2、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存在質量保修責任
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屬於房屋買賣合同關係,由開發商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對購房者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在交房時,開發商向購房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
當購房者因房屋質量問題投訴後,開發商會根據保修期的約定,要求施工單位直接進場維修或者自行維修。
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提供的質量保修期有何區別?1、工程質量保修書關於保修期的約定
工程竣工時,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承諾的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正常使用情況下):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自行約定。
上述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住宅質量保證書中關於保修期的約定
房屋交付時,開發商向購房者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對保修期的約定如下: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2)屋面防水3年;
(3)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4)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5)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6)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7)管道堵塞2個月;
(8)供熱、供冷系統和裝置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9)衛生潔具1年;
(10)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開發商與購房者自行約定。
上述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
3、工程質量保修書與住宅質量保證書約定的保修期不一致如何處理?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住宅質量保證書的保修期限少於工程質量保修書的保修期約定。那麼,實際保修期應當以哪一個為準呢?對於這一點《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做了規定,開發商對於購房者實際承諾的保修期限不能少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的保修期的存續期。如果存續期少於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約定的保修期限,則最低保修期以住宅質量保證書為準。這就是說,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保修期限只是最低保修期限,實際保修期限,可能要更長一些。
所以,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如果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開發商會要求施工單位履行保修責任。如果發現質量問題時已經過了工程質量保修書的保修期限,但是沒有超過住宅質量保證書的保修期限,開發商就只能自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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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出來,說明你不是從事工程的人員理由如下。第一,知道什麼叫掛靠嗎,掛羊頭賣狗肉,是個人只要有關係有錢就能做大工程,只要錢到位,核潛艇都能給你拿出資質來。第二,一般工程如果你關係不夠硬,你是拿不到工程的,什麼招投標,都是騙人的!既然關係硬了,開發商和工程承建就是狼狽為奸,利益共同體,會自相殘殺嗎?人家老闆都是有關係的,下面工程部工程師又不敢給下面分包對著幹,聰明點的工程師就會搞點錢再換個老東家,人家才不管什麼質量呢,自己又不住。第三,總包牛逼的往外面撒紅包,做一個工地,所有的包括監理,甲方工程師,地方征服人員,都會被關係打通,所以出現問題,所有的人都不會正面面對,因為都怕惹禍上身。好了,今天就講那麼多吧,買房子一定要先去看看工地的工程環境,到工地周邊多打聽,看看總包是掛靠還是自己再做,擦亮雙眼,別被黑心開發商給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