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風過橫塘

    有責任,但醫療責任很難追責。誤診都是常有的。建立電子檔案可以追查到證據的話也許可以維權。如果能利用大資料建立一套準對醫生醫院的追責機制,當然有助於診療進步,哪怕一點點也好,也是一道緊箍咒,促使醫生與醫院精益求精,提高治療質量。同時把臨終關懷做好,安樂死做起來。最要預防醫療行業職業犯罪,譬如副院長財產可以達到驚人的一個億!

  • 2 # 高考道德加分同盟

    誰發明的藥能使雙眼失明?誰批准能使雙眼失明的藥進入臨床?是殺蟲劑還是除草劑?不要把治療後遺症併發症都歸於醫生的失誤!醫生不是萬能的,除非是神仙!你現在應該反思的是為何他得癌症。是不良生活習慣(抽菸喝酒熬夜)?還是有遺傳病史?或者有病不治久拖成癌?或者長期心情不好總是斤斤計較?吃一塹長一智,加緊反思防範於未然,這才是你該做的!

  • 3 # 繼續革命50713147

    請問什麼叫開錯藥?怎麼開錯藥?開錯了什麼藥?開“錯了“藥病人用了嗎?病人失明是因為誤用某藥還是因為化療藥物本身的毒副作用導致?你具體說出來,有法律的評估,給病人一個交代也給醫生一個交代,出現醫療事故只要你會用法律懂程式,不存在誰沒責任之說,現在社會有專門跟醫生打官司的,醫囑系統裡有開藥的記錄,是刪不掉的,以上兩位答問者過於偏激對你解決問題毫無意義。

  • 4 # 高麗娟76832

    其實這個問題很難解決,你要有足夠的證據。憑你講是沒有用,要拿證據去打官司。但是要有財力和精力,能夠贏這場官司很難。必竟是癌症患者,很多的病發症也能導致失明失去生命。

  • 5 # 貓醫生科普

    我認為,這樣的問題不應該出現在自媒體平臺。

    為什麼?

    任何問題的發生,都不是一個簡單的是非問題,尤其醫學問題。

    只想說兩點。

    第一,比如,青黴素過敏的問題,有不過敏的,而有的過敏,非常嚴重。

    這個嚴重過敏的人,當護士配藥,聞到青黴素的味道都可以過敏。

    但是,我們不知道誰是這樣的體質。

    第二,此外,醫學還有太多未知,一部分治療,可能臨床三期沒事,但是大量使用以後會發生問題。

    但是,臨床也不排除,會有因為疏忽出現的責任事故。

    所以,在聽到一方的聲音時,無法體現問題的全面性,我們無法評價醫學是非與醫療事故。

    因為,我們不會傷害好人,但是,也不想被無辜傷害的人繼續受傷。

  • 6 # 王曉曼11

    如果醫生真的開錯了藥那他必須付全面子,在醫院裡,醫生是一個被老百姓稱為的是白衣天使,當老百姓得病的時候,到醫院去找醫生治病,老百姓的命運就要掌握到醫生的手裡,如果你在治療方案當中,你想的是老百姓的命運,怎樣才能把老百姓的病治好?才是你的職責,不然的話,你用錯了藥,心不在肝上,稀裡糊塗的做你的醫生夢,我想你一生的心情都不會好過的治療的背後遇到了譴責,你的心也是不安的,所以醫生的職責是很重大的,你想把老百姓的命運推向深淵,那是你輕而易舉能做到的,我想說,如果你這一生選擇了醫生,這個行業,你就應該拿出來善待每個人的心態去治療,不要把老百姓生命當兒戲,醫生的職責,是全心全意為老百姓做好事情,只有這樣你才配穿那件雪白的大衣,為什麼你們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稱為白衣天使?因為你們的職責,和你們治療的方案是一致的,你們那顆純淨的心,就像那件百大衣樣,清澈透明,沒有雜質,讓老百姓信得過的一個白衣天使的影子出現

  • 7 # 決不再沉默

    如果事實真是如此,你早去醫院鬧了,或者去投訴去告了,還會在這裡提問?如今社會上有些人渣專門說些不著邊際的話,挑撥醫患關係,挑起社會矛盾,用心險惡!

  • 8 # 老周醫生說

    問題的關鍵還是對疾病和治療,有沒有遵循醫療規範,有沒有履行告知義務?還有,醫療文書記錄和知情同意。

    如果真是醫方的問題,當然不可能推卸責任。但有時候也是非常難以界定的。

    1、比如超劑量和超說明書用藥問題

    “舉證倒置”之後,醫生們都不敢“冒險”,有風險的刀不開了,疑難雜症也不敢“出手”了;較大的劑量也不敢上了,更加不會超說明書劑量和適應症使用。有的時候就差一點劑量就能好起來,有時候也可能出現問題,那麼醫方就要被追責。但臨床試驗的極量往往會是批准劑量的數倍。

    2、您說的“用錯”藥的問題。眾所周知,砒霜是毒藥,但同時也是治療一種白血病的特效藥。沒有上市之前的藥都是臨床試驗階段,理論上都不是藥品,是不是就不能用了呢?

    3、個體差異性。正如大部分人可以使用青黴素,就有部分人過敏,甚至過敏性休克導致死亡。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是常用的搶救藥品,但是也有極少數人會過敏。

    醫學有太多的未知,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 9 # 一帆馳騁2

    癌症化療藥物的毒副作用極大,比如口腔潰瘍,脫髮,貧血等,醫生在開具化療藥物時也會把一些多發的副作用做相關告知,但有些不良反應他也未必知曉,所以在醫生給你積極治療時,你竟然用開錯藥物來詆譭,難為你的良苦用心!做人要懂得感恩,每一個醫生在手術時都希望病人康復,但有時由於技術水平也會出現偏差,故意所致基本不存在,但過失粗心就得承擔後果。即便如此作為患者,也應該區別對待藥物的毒副作用,而不是惡語相加!

  • 10 # 青澀醫生雨點

    這樣的問題是事實嗎?有權威部門鑑定腫瘤患者失明是藥物導致?如果只是個人觀點,一面之詞難以服眾的,本人從醫多年,在醫療技術不是很發達的年代,聽說過鏈黴素導致聽力障礙的,現在臨床上已經基本被取替了,可從未聽說有什麼藥物可以導致失明,假如用藥導致失明,不僅醫院有責任,生產廠家生產這樣的藥也不能沒責任,藥監部門最起碼是監管不力,這種毒藥還會允許上市?還會進入臨床?

  • 11 # 草原行

    有證就沒責任,因為進醫院就簽了無責任書的!

  • 12 # 使用者4766623347942

    這還用問,是醫院的責任就得賠,上法院去告。

  • 13 # 中醫姜大夫

    具體情況並沒有說清楚,醫療責任的判定要有依據,不是在這裡說有還是沒有,另外平臺推出這種問題欠考慮!!!

  • 14 # 使用者68370188205

    本來化療放療都是毒藥,出現這樣雙目失明,就是面上的,實際內再更傷!

  • 15 # 小崔79624

    這是醫療事故啊!怎麼會沒責任呢?

  • 16 # 細胞13319

    請詳細描述事件過程,不要片面之詞。世界會給你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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