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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法律燕

    首先,一切能夠還原事實的東西都可以作為證據,如果沒有違法獲取的情形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村委會的記錄雖然是村委會自己形成的,但如果沒有偽造、變造,能夠反應事情的真相,能夠還原事件的基本情況故就可能作為證據使用,進而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我們在判斷一個會議記錄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多數是在法庭上應用)時,對於實際存在的東西不宜否定其客觀存在的真實。應多從該記錄所形成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等等形式入手否定其記錄形成的合法性。也可以從記錄內容入手否定其與案件具有關聯。

    第三,如果村委會的記錄是記錄一些實際發生的事情,比如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明細等情況,如果沒有違法情形的話,也是當然具有效力的。

    結論:一切能夠真實記錄,真實反應事件的記錄都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哪怕這個記錄是自己做的。

  • 2 # 新時代的奮鬥人

    村委會的記錄是否有法律效力?答案是肯定的:沒有。

    為什麼沒有呢?

    據我所知,在中國,具有法律效力,或者說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東西,必須是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就不具備法律效力。

    那麼,哪些規定具有法律效力呢?據不完全統計,全華人大常委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或者頒佈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紀要,具有法律效力。經過全華人大常委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授權的國家機關、地方國家機關、地市級人大、政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紀要制定、頒佈實施的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紀要具有法律效力。同時,相關國家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紀要等的規定做出的解釋,如司法解釋等,也具有法律效力。其他的超越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紀要制定的規定均不具備法律效力。

    但是,從道德規範的範疇而論,村委會的相關規定又具有一定的約束力,比如村規民約等,它是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而制定的,具有很強的約束力,任何公民都不得違反,如果你違反了就要受到它的約束和制裁。

  • 3 # 低調人生153487141

    別鬧了,村委的記錄會全面嗎?村幹部比猴還精。他們的記錄永遠、是形式,好全記好邀功,違法違規傻瓜才記錄。他們自已找死啊!

  • 4 # 農村一山貨

    村委會的會議記錄當然有法律效力了。事情做對了,誰想誣賴你,拿出會議記錄,它可以證明你的清白,事情做錯了,它就是你犯錯的鐵證,你也休想抵賴。

    會議記錄上若是反映大多數與會的人同意為那個村民辦理低保,民政部門就會按程式給那個人辦理低保,如果會議記錄反映的是大多數不同意辦理,就算村委會將那個人的申請遞交給了民政部門,民政部門也不會辦理。

    有人可能會說,村委會如果沒開會,給民政部門遞交了一份假會議記錄讓那個人辦理了低保怎麼辦?誰遞交的假會議記錄誰負責,一追查真相不就出來了嗎?在這個時候,會議記錄就成為了弄虛作假的證據,想抵賴都不行。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村委會的會議記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他是否做了法律允許他做的事。

    比如,法律規定農村土地不得買賣,村委會就不得召開會議一決定就把土地能賣了,就是有會議記錄,與會的人都同意村委會賣地,所做的決定也是無效的,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法律沒有給村委會這個權力,所以他不能這麼做,做了也是無效的。

  • 5 # 華月一牛

    村委會的會議記錄當然有法律效力,當村上的某項工程完工結算時,沒有會議記錄,工程款就不能結算,當村委會和外部單位籤合同時,沒有會議記錄,這個合同就籤不了,所以村委會的會議紀錄相當重要,他當然有法律效力。

    參加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才有效。開會時把會議的過程記錄下來,就是會議記錄。

    比如村上要進行某項工程,事先就要召開兩議會,會議一般由書記主持,會計記錄,書記先把該工程的資金來源和數額,工程預算等講出來,讓參會人員討論審議,每個人都可以發言,如果大多數人同意,就可決定該工程可以進行。然後還要進行招投標,決定施工隊,這個也要在兩議會上透過。如果村幹部不開兩議會,私自把工程承包出去,這就是非法的。沒有會議記錄,他就無法結算工程款。

    村上還有很多事情,比如低保戶評定,貧困戶評定,危房改造評定,環境衛生整治等等,都要開兩議會透過。有的結果還要張榜公佈。

    總的來講,農村的規章制度相當健全。

  • 6 # 唐先明75443043

    “村委會記錄”,有法律效力嗎?

    依我之見:根據中國現行的《村民自治法》的規定“客觀真實”的村委會記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嚴重侵害村集體財產權利的“虛構”編造的村委會記錄是違法犯罪的鐵證,指使者和偽造者將會被追究偽造證據的法律責任。

    A,如果是村委會依法召開的村委會並依法研究討論了涉及到全體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建設丶村集體經濟組織等重大事項,也的確依法客觀丶真實地該記錄了村委會召開的時間丶地點丶主持人丶參會人員丶記錄人丶會議研究事項丶討論發言丶投票表決……等過程,並依法作出了決定,此時及以後備查上述事項的決定,該“村委會記錄”是上述事項及決定合法性的最好記錄。因此,客觀丶真實的”村委會記錄”,根據《村委會自治法》的規定依法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無論政府有關部門檢查督促村委會工作,以及批覆村委會依法處理村民自治事務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B,如果村民或其他實體欲對於村委會及有關人員提起民事訴訟丶向國家有關機關提起控告丶舉報等訴訟事宜時,客觀丶真實的“村委會記錄”將必然在案件的查辦丶處理過程作為重要“書證”,並經質證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記,此時“村委會記錄”成為認定案件事實的重要證據之一,肯定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效力。

    C,當然,如果該“村委會記錄”所呈現的記錄內容是虛假的一一,即村委會在記錄的時間丶地點丶參會人員丶討論事項丶投票表決……最後決定等內容全部是製作者弄虛作假編造的話,虛假的“村委會記錄”不僅沒有法律效力,而且在國家機關辦理訴訟案件中由編造者編造並提供的話,該編造者或指使者均構成民事妨礙作證,或構成偽造證據罪,依法應追究編造者丶指使者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析,“村委會記錄”是否有法律效力,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 7 # 使用者7304294302819

    我們村的記錄太多了,多少年前的都有,為什麼侵吞集體財產貪汙國家各項補貼等等怎麼沒有記錄,百姓太難了,查查農村蒼蠅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晃就老了,連自己都不相信,像做夢一樣,你有這種感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