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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千秋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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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州佳哥
這個問題我回答一下,房子的70年產權不是統一按照你買房子的時間開始算的,是按照最開始開發商拿到這一塊地皮,也就是開發商透過競拍得到這塊地的70年使用權開始算的。如果a是2015年買的,假如這塊地是在2000年開放商才開始動工開發的,那麼房子的產權已經過了15年,還有55年。如果b是2020年才買的,那麼這套房子還有50年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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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貝殼羅佳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所以你不管上面時候這一塊地上面任何一套房子,他都是按土地使用的年限算的,不是按你購買的時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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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燕南非大俠
第一,購買房屋會同時取得房屋(建築物)的所有權與相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個人只能取得使用權)。
第二,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第三,你所謂的產權期限就是指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建設用地使用權從整個地塊使用權取得起算,例如,開房商2015年取得70年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就是2085。不論你是2015還是2018買房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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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圳淘房
你好,非常樂意為你解答:所有的房子,產權年限不是看你買的時間早或晚,而是看開發商從政府手裡拿地的時間開始算。比如:開發商2017年的拍賣獲得了這塊地,產權就從2017年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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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廈門樓市評論員
八年地產從業者 告訴你,70年是從批地時間開始算起的,也就是說 每套房子都一樣,和售出或者交房時間並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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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li李律師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證最長是70年,這個起算時間是開發商拿地的時間。也就是說你從開發商手裡拿到房子的時侯你的土地使用權就已經不足70年了,因為開發商蓋房也需要時間。但是房子本身是你的個人財產,永遠都是,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後,你只需要續交土地使用費。不知道說的是否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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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樓盤網
從開發商拿地的時候算起!
按照相關法規,中國的住房產權是70年,但其實這裡的產權是指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年限,房子本身是沒有產權年限,在房子徹底倒塌之前都會屬於購房者本人,如果要拆遷也會有賠償。
既然房子的產權年限是針對土地的,那麼自然就是在土地出讓的時候開始計算產權年限,所以這個年限其實跟購房者買房的時間沒有多大關係,真正有關係的是開發商什麼時候拿地。打個比如,如果說開發商在2010年拿下的土地,在2015年開始對外出售,那麼購房者這個時候買房剩下的產權年限其實就只有65年了。同樣的道理,如果購房者是在2020年的時候買的二手房,那麼房子的產權年限就只有60年了。
所以買房這件事肯定是越早買房越好,在樓盤剛開盤的時候買房,肯定要比開盤後很久買房要好,至少能多住幾年。
那麼在房子的產權年限到期之後,購房者該怎麼辦呢?其實很簡單,根據最新的《物權法》規定,在房子產權到期之後,只要購房者上交一筆費用就能繼續獲得土地的使用年限。當然就算不繳費也沒多大關係,因為雖然土地產權到期了,但土地上的房子依舊是屬於購房者的。如果開發商要拆遷,還是能蝴蝶賠償。
不過問題是,70年後的房子估計也住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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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專注學區房
你好,我是天津房產經紀人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這個時間一般可以向開發商或者國土資源部門查詢。注意:不是買房的時間,開發商一般先取得土地,然後開始建房、售房,所以一般你買房的時候,70年已經過去了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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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南瓊海樂嘉房產
房屋產權年限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的計算日期應該是該土地產權著跟政府收購的日期開始算起,有些人會誤導購買二手房或一手房年限為何剩餘年限短,有些開發商前期用該土地開發酒店或者其他行業時,土地年限就已經在計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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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花生說樓市
房屋產權的年限不是根據業主的買房的時間來計算的,而是根據開發商的拿地時間來確定的,如果開發商是十年前拿的地,即使業主是今年買的房,產權年限也只剩下6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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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房屋有兩個證:房產證、土地證。現在兩證合一了,叫不動產權證。但萬變不離其宗,一套房子包含了宅基地與房子這兩樣的“物”。房子作為“物”,自購買之日起,只要不損毀或倒塌,就歸購買人永遠所有,且享有永遠的支配權。一旦房屋損毀或倒塌,意味著該“物”滅失,購買人也就喪失了該“物”,同時也喪失了該物的支配權。所以,單單就房屋而言,屋主對自己的房子擁有永久的產權。
一套房子還另一個部分組成——土地。任何一個建築都要佔用一定的土地,但土地權屬又分為:所有權與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又分為國家所有,與集體所有,個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權。在中國,任何建築物所佔用的土地,該建築物的擁有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權。住宅類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那麼,在該建築佔用土地年限達到70年時,該建築所有權仍歸購房者本人,但土地使用權已到期,若繼續佔用該土地,就需要繳納土地使用費。因此,“房產70年產權”是對不動產權的誤讀,它是指房屋佔用土地的使用權為70年,而不是指房產作為物權只有70年。若你購買的房屋土地已佔用70年,但房屋依然很堅固,再用100年也沒問題,那你可以繼續享有該房屋所有權,直到它損毀、倒塌為止。但你必須繳納該房屋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