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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箭梅

    首先你搞清楚什麼年代才有地主,然後再來回答地主的財產違規麼?新中國成立後是沒有新生的地主了吧,那麼地主就是舊社會的產物了吧,對嗎?首先講黨帶領人民就是要推翻反動政府,那麼地主就是反動政府統治下的產物,既是反動階級的產物你說是合法的嗎?這個很清楚了吧。

  • 2 # 書莊齋

    地主是階級鬥爭時的產物,新中國剛成立之前後為了鞏固革命政權的穩定確實鬥過一段時間地主。地主這個稱謂已經過時,我們現在所處的年代是市場經濟社會,百家爭鳴,可以說是各掙各的錢,基本上掙來的錢,買來的地都是依法所得。就是有違法的的也是隱行的,一旦被發現肯定是被處理。所以我認為現在是沒有地主存在,最多也就是像開發商一樣可能多開發了一點地,當然政府應該嚴格監督懲罰那些買了地,等著地皮升值,而不開發的大老闆。

  • 3 # 高興136573659

    49年以前,地主的財產不違法,因為他們也是透過,當時合法途徑獲取的,49年後就是違法的,什麼原因我不說,大家也知道!

  • 4 # 人云我不雲517

    地主的財產肯定比貪官汙吏們的財產好。地主不能將國有資產流入自己名下,地主不能挖國家牆腳,地主不能以權謀私收受賂,總之舊社會地主比貪官汙吏好得多。

  • 5 # 最喜歡山鷹

    這地主嘛,新中國成立前的財產是合法的,而新中國成立後被沒收衝公分給農民,已沒更多財產可言了,反倒是被鎮壓物件,管教物件,僅有的財產應該是合法的,解放前的地主也和普通人一樣,是新社會的一員,自起自立,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不存在財產違法問題。

  • 6 # 讀亦悅乎

    從“地主”的定義上講,中國只在上世紀四十、五十年代定義了“地主”這一概念。歷史上從來沒有過,1978年,地、富、反、壞、右“四類分子”被摘帽,今後大機率也應該不會有了。解放劃分地主的國家的標準我不知道,我知道我們當地當時劃地主的標準是家有十五畝以上的土地,並且僱傭有一名以上長工。

    因為我們生產隊的特殊地理位置,我們生產隊當時就有十幾戶地主成分的家庭。其中就包括我們縣最大的兩家地主。再加上壞分子的家庭,這些被管制的家庭佔整個生產隊家庭總數的四分之一多。

    由於這些被管制的家庭多,生產隊一條短短的街道整年都是乾淨的,這些管制物件都很自覺的會去打掃街道衛生。

    當然,也許是因為這些家庭多了,生產隊裡所有的家庭也都能和睦相處。從生產隊的層面,從老百姓交往的層面,我的記憶中從來沒有發生過什麼特別的歧視事情。從老人口中聽到的關於地主的家庭也和宣傳的地主階級罪惡也完全不一樣。

    為了說明地主,還是說一個具體的例證吧:

    我們隊有兩家,親兄弟,老大叫李希,老二叫李躍。倆兄弟的父親是1944年被日本兵打死的。老人勤奮,每天大早上就去自家地裡轉一圈。當時日本兵剛剛佔領我們縣。老百姓都不熟悉情況,早起的老頭一出村,看見地上一根電線,就用隨身攜帶的鐵鍬截斷了,然後一邊走,一邊繞。聽說沒有走多長時間,就被騎摩托車過來的日本兵開槍打死了。

    老人死了,家產弟兄倆平分。但老大是吃喝玩樂啥都幹,老頭活著時,還有約束,老頭一死,自己當家,賣房子賣地花天酒地。而房子和地又都賣給了自己弟弟。所以到49年解放劃分家庭成分,老大是正正經經的貧農,老二是實實在在的地主。

    不過老二因為夫妻二人歷來對街坊鄰居特別好。雖然家庭劃成了地主,但始終都沒有受到鄉親們為難。

    在我的記憶裡,我知道的地主都是勤勞能幹,靠踏踏實實勞動積攢的財富。

    至於其它地方的,就不清楚了。

  • 7 # 雨潭曲士

    現在企業家的財產是合法的嗎?答案是肯定的。

    過去地主的財產是違法的嗎?理論上不是。

    時代需要有英雄,也就要有人犧牲。否則車輪不會前進,當然不管前進方向到何方,只要達到目地即可。

  • 8 # 鼓缶而歌

    地主的財產當時社會背景下沒有違法。

    地主階級剝削農民的主要方式是榨取地租。勞役地租、實物地租、貨幣地租是封建地租的三種具體形式。 放高利貸,強迫農民繳納苛捐雜稅,攤派農民服徭役,也是地主階級剝削農民的合法手段。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黑暗的,社會變革是必然的,革命就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力行動。所以地主就不要喊冤了,因為地主階級必須推翻,廣大農民才能當家作主。

  • 9 # nini82856168

    這個沒有合不合法一說。這就像草原裡生物鏈,草多了,羊就來了。羊多了,草少了,狼就來了。狼多了,羊少了,草就多了。週而復始,迴圈往復。造成了草原的植被複蘇,欣欣向榮的景象。所以地主財產多了,政府開倉放糧接濟窮人沒有錯的。這才是一個好的政黨具備的素質。

  • 10 # 元亨利貞241

    地主財產是不是違法的不同的人有不同回答,之所以不同回答是各自立場不同。正確的解釋地主財產是哪裡來的?是地主透過自己勞動積攢起來的還是透過剝削獲得的。不可否認一小部分地主透過自己勞動,積累的一定財富。但是,多數地主是透過剝削農民勞動積累財富的。至於是不是違法的,那要看法律的屬性。舊社會的法律是為剝削階級服務的,地主財產是受到這種法律保護的,當然不違法。新中國憲法是保護廣大勞動人民群眾的利益的。地主透過剝削獲得的財產,那是不合法的必須歸還勞動人民。

  • 11 # 雲華7027

    法律是政權的產物,解放前地主財產是合法的,解放後地主的財產是不合法的。這就是解放前剝削是合法的,解放後剝削是不合法的。

  • 12 # Mrfarmer539

    現在有人在為過去翻案,但忘了毛主席的教導:翻案不得人心。否則的話,是把南京還給朱氏後代還是把北京還給清朝後裔呢?可能嗎?

  • 13 # 過來人看漢水

    地主和買辦資予階級的財產(包括土地),在舊中國,在私有制確立的制度上是合法的;新中國,在公有制確立的制度上是不合法的。第三,“文革”結束,在改革開放初始,中央決定,對解放後對舊中國屬剝削得到一個數量的財產沒收,後留給部分財產(主要房產),予以退還仍歸私有。這部分是合法的。

  • 14 # 使用者4126828292862

    這個問題首先把人帶溝去了,就像今天的村長,廠長的財產一樣,看在什麼樣的制度發生的,看國家追究不追究,你們咋不問勤勞能治富嗎一個道理。

  • 15 # 春秋史季

    這個問題絕對不能一概而論,地主的財產最初出現在商鞅變法,最終秦始皇推向全國

    商鞅變法實行“廢井田,開阡陌”就是廢除貴族世襲土地制度,允許土地買賣,有軍功者授予爵位和土地,既然是官方實行的怎麼會一概認為是違法的呢,恰恰相反,地主土地是“變法”推行的法律制度,當然就不是違法的!

    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如果這個土地是掠奪別人的當然是違法的,就像一個人的錢是辛苦掙來的就是合法的,如果是偷來搶來的就是違法的

  • 16 # 生活在最好的時代

    如果你闖關東到東北一片荒無人煙的地方,自己開墾了一片土地,養育了一家人,後來人越來越多,可用的地越來越少,後來的人就租地種,就出現了僱農和地主。這個地主的土地財產違法嗎?

  • 17 # 13934268306

    你想說什麼?地主是解放後劃分的成份,他們擁有的財產也是指解放前,你想說違解放前的法,還是違解放後的法?你想懷疑土地改革???用心不良!!!

  • 18 # 手機使用者59561281854

    舊社會的地主是土地這個生產料被地主掌控,地主透過収租,僱工來獲取利潤,地的產權是地主的,而如今國家把地集中到種糧大戶手中,種糧戶也要僱請農民來幫助完成生產任務,但地是不能賣的。

  • 19 # 使用者64336715571

    過去給地主,資本家幹活的叫僱工,地主家的財產,資本家的財產都是剝削勞動人民而來的,誰能告訴我,現在給給承包土地幹活的農民,城裡給私營企業打工的人員叫什麼,他們剝削了工人沒有,他們的財產都是哪裡來的。

  • 20 # 展翅高飛東方紅

    地主的財產在資本主義社會制度下的舊中國是合法的,在新中國社會主義社會制度下是違法的,是否違法是有國家社會制度所決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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