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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夏夏心情記

    每個人都是為了家庭的生活而存在,所以當一個人不注重自己家庭的時候,這樣的人再留在這裡毫無意義,這就是兩個人之間生產的目的,因為任何兩個人之間都是為了家庭的幸福,連家庭的幸福都無法保障,所以還不如一個人自己過。

    既然自己的家庭都成問題,還要往前騎那麼肯定就是之前有關係,我什麼樣的解釋都是不靠譜的。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和兩個人之間談一談,不需要低聲下氣的去求無論有沒有孩子一個女人呢?離開的話,找一個男人嫁了,根本就不難。

    因為兩個人之間相處不容易,如果能夠結婚繼續生活,或者繼續工作,實在好補過。因此,在很多時候如果真的沒有迴旋的餘地,不必要低聲下氣的去求一個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感覺生活不幸福的話,沒有可談的餘地時候就可以自己一人。

  • 2 # 情感解讀520

    再婚老公舉債給他前妻的女兒賣房養孫子,如果花的不是你的錢,是他自己的錢,欠下的債也由他自己承擔,你還真說不出別的,你也無權干涉。

    他的親女兒有困難,做爸爸的能不管嗎?可憐天下父母心。你應該站在老公的角度,給予理解和支援,他有女兒,你也應該是事先知道的,你應該有這個心理準備,換做是你的女兒你也會像他那麼做的,人心比自心吧。

    只要老公能合理安排家裡的正常生活費用,就算生活稍微有點拮据,你們倆照樣可以幸福的在一起生活,既然已經成為夫妻,就不要計較那麼多,就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相互包容,理解,支援。

    如果你無法接受他的做法,也不必難為老公,更不要難為自己,人各有志嘛,道不同不相為謀。和平分手,各自尋找各自的幸福,誰也不耽誤誰。

  • 3 # 永遠的西南人

    一個字:離!兩個字:快離!三個字:馬上離!哪怕你無收入吃著他,也不跟他過了!男人錢在哪兒,他的心就在哪裡。孫子在不說錢財,你就得侍候吃喝。借錢,說明沒錢,以後是從嘴裡省的下去還?還是指望你出錢還?不趕快離婚,時間長了,債主讓你還,他說用於生活費,你就麻煩。自己有收入自己過;沒收入,這種人也靠不住,他活著跟著吃苦,先死,一點也不會為你著想,弄不好給你留一身債。快跑吧!

  • 4 # 疆漂小芳

    在自己生活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可以的,這樣完全告訴他。我們的生活質量,自己的家庭也要生活,讓他也要估計這個家庭

  • 5 # 閒話情感

    在法律意義上,你跟你再婚老公結婚後,所有的婚後財產屬於你倆共有財產,無論是他的前妻還是他的女兒,都無權力去分奪你們的婚後財產 。當然債務也是一樣的,婚後的債務也是屬於共同債務

    在你丈夫百年之後他的子女可能可以繼承他那一部份財產,這是後話,但是現在你老公還在,如果你不同意他給前妻女兒買房的話,可以用法律手段來解決。

    從情感方面來說,我覺得你老公做法有失妥當。舉債給他前妻女兒買房,是增加了你們兩的共同債務,對前妻跟女兒沒有影響。如果是經濟條件很好,買套房一點壓力都沒有的話還算是情有可原。但是現在是在讓你來共同承擔債務風險去填補他的前妻,就沒什麼理了。

    雖然男人在離婚後,對跟前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應該承擔責任,但是並不是說要給他們買房,買房子不是生活必需,再說了,從你的問題上看,他的子女已經成年了,都有孫子了,已經過了需要父母養育的年紀了,而他已經跟你結婚了,他需要的是對你們這個新的家庭負責。

    對於這樣的事情提供以下建議:

    1、跟老公好好談談,告訴他你內心的想法,跟他說明,你不原意這樣做,他如果愛你的話會理解你,會從你的角度去考慮的。

    2、如果談到一塊,而這筆債務又會對你的生活造成影響的話,那麼可以訴諸法律。

    3、沒必要委曲求全,如果你老公還是不顧你的意見,一意孤行的要給前妻買房的話,證明他對你的感情沒有那麼深,那麼你也沒必要去顧及他的感受去委曲求全。

    一個幸福的家庭,一定是一家人共同努力的結果,而如果家裡的大事都可以不商量就擅自決定的話,那必然會影響家人之間的感情。

  • 6 # 亂淚飛花

    首先這裡需要了解清楚幾個問題:

    第一:你們結婚後是否有共同的孩子?如果沒有,半路夫妻很難做到一條心。

    第二:老公借錢給他的女兒買房,養孫子,是否和你商量過,如果沒有,那更是把你當外人,沒有看成是他的妻子。

    第三:你們經濟條件如何,為什麼要舉債給他女兒買房?是不是你們有這個條件,和你商量過,你不同意,他才這樣做,如果這樣,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如果不是這個樣子,家裡條件也不是很好,還舉債給他女兒買房,就有點對你不負責任了。

    第四:弄清楚一個問題,兩個人結婚了,他的錢和你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欠的債也是夫妻共同債務,除非是公正過。

    鑑於目前這種狀況,我的建議如下:

    1、不要和老公爭吵,爭吵只會讓他覺得你是一個不可理喻的人,覺得你根本不愛他的女兒,在他的心裡應該覺得離婚對女兒有虧欠,想用錢做補償,這樣心裡會好受些。

    2、好好和老公溝通,這樣的男人應該還是比較不錯的,至少是有責任感,只要和你提前商量過,也徵求過你的意見,都是做的還不錯的。

    3、只要家裡的生活質量沒有下降,沒有讓你受苦,你就應該把心放下來,你愛的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他的錢。相反,如果是他自己的決策,你不知道,事後知道的話,就離婚吧。你只是他的保姆而已。

    4、這個男人好不好,自己心裡最清楚,如果你覺得他平時不好,也確實很愛自己,那就和他一樣,也好好愛她的女兒,和她的孩子,這樣做的話,你會讓這個男人更愛你,更感激你,如果你越鬧,離婚的腳步只會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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