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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半夢半醒之間na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或是再被咬,那就一輩子怕井繩啦!躲得遠遠的,死的踏踏實實的,別詐屍啊!好好的~

  • 2 # WeGo戀愛援救

    職業相關,我問過很多人:為什麼放不下?

    答案每個人不同,但幾乎都提到相同的一點:生命目前的所有部分都有TA的影子,掙不脫,逃不過,忘不了,放不下。

    對前任的思念,本質上是一種成癮行為。

    根據行為主義心理學中的強化理論對於人的上癮作出的解釋,我們對前任的回憶和不捨,本質上是因為戀愛期間分泌的多巴胺和內啡肽,使大腦長期處於高度興奮中。

    結果,突然隨著分手戛然而止。

    由此我們產生了極大的不適感,體會到了不甘、憤怒、難過和無力。

    人類的適應力是強大的,每個人最終都能放下,這是自我保護機制在起作用。

    但是需要的時間不同。

    對有的人來說,放下就是一瞬間的事。

    可是對有的人,可能需要很久很久,甚至十年以上。

    不自覺地懷戀前任,可能與兩個思維怪圈相關。

    1.未竟事件。

    未竟事件,指的是未給出結局,戛然而止的事件。就像一個畫到一半沒能接上的圓,總讓人不舒服,不想停留在原地,心心念念想要把結尾補全。

    心理學上也稱為契可尼效應(Zeigarnik Effect),對未完成的事,我們總會記得更深刻。

    2.白熊效應。

    “不要想一隻白色的熊”。

    告訴我,你現在在想什麼?

    腦海中,是不是不自覺地就出現了一隻白色的熊的身影?

    越是試圖去抑制某個想法,人們就會越是想起,記憶變得更深刻。

    失戀後,你是不是不停地提醒自己,要忘記,要忘記,要忘記?

    結果卻事與願違,你記得更清楚,更放不下了。

    真正的忘記,是還記得,卻不在意了。

    強行讓自己忘記,只會讓記憶更清晰。

    每提醒自己一次,就重新往大腦的凹槽中刻下一次。

    怎麼辦?

    唯一的辦法是,不刻意去想,不刻意去忘。

    如果失戀仍然讓你十分痛苦,找一個最親近的朋友陪伴。

    不需要得到建議,只要單純地讓他/她陪伴在身邊就好。

    放不下一段感情和失眠是類似的,越是想做到某件事,你就越是做不到。

    所以不要強迫自己,暫時忘記不了,就帶著這份心情再走一段路吧。

    總有一天,你會在唸念不忘的過程中忘記。

    或者是還記住,但是,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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