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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莞說房

    你買房前就知道自己的徵信正不正常了,夫妻雙方有一方有問題的話,儘量用主貸人沒問題的一方,找銷售幫你處理聯絡貸款行給你看下,換行或買份理財之類的。如果連續大金額幾個月的就難辦了

  • 2 # Hi有屋

    我是一名有著六年從業經驗的房產經紀人,因為我本身自己是做這個行業的,所以說嗯,像您這樣子的問題,我也經常能夠接觸到下面是我給的幾點建議,希望對你有用:第一:增加首付或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其實增加首付這個很簡單,意味著就是讓你多付少貸,透過這種方式,然後減輕你的每個月的一個還款資金,從而提高你的一個透過率;為什麼要購買他們銀行的理財產品啊?因為你購買了他們銀行的理財產品之後,你首先就是他們銀行的一個客戶,那麼有什麼樣的一個東西啊,包括優惠、還有什麼門檻降低、都會首先給到他們銀行自有的一些客戶。第二:離婚

    這種方式的話,其實不建議大家,除非是你不得已而為之,就為了去買一套房子,那麼沒辦法,進行了一個操作方式;

    但如果家裡人介意這個事情,或者是你覺得你們倆的感情基礎沒有那麼牢靠,我覺得是沒有必要為了買房從而去離婚的,因為我接觸到很多客戶假離婚假離婚,最後都成了真離婚,所以你要自己去認真的考慮這個問題。

    結語:

    最後總結一下,其實真心出現問題的話,只要不是特別多的一個次數,基本上透過增加首付,這種就沒有多大的一個問題,或者還有一些,寫你家裡人的名字啊,寫爸媽的名字,寫子女的名字,這些都可以;

    前提是要這個人是你能夠信任得過的,所以這個東西也是要看你自己。

  • 3 # 我家有愛

    有以下幾點建議可以嘗試:

    第一、建議借債全款買房,然後去銀行做房屋抵押貸款。

    第二、如果父母的年齡不太大的話,用父親或母親的名字去買房。

    第三、利用兄弟姐妹的名義去買房,但是需要去公證。

  • 4 # 成都房產顧問小趙

    不要聽他們說的假離婚,這個方法以前或許特別管用。但現在不太好用了。現在是假離婚後半年內,依舊需要查雙方徵信。然後賣房一年後才能再次復婚。否則可能被相關部門判定信貸詐騙。再一個。離婚賣房後,再次結婚,不論房子在婚後是否添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萬一哪天夫妻感情糾紛,那麼沒發申請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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