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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枕書美文

    關於“錯過”是不是一種“過錯”,我的回答是:不是,錯過有時候是時間不對,過錯是做錯了,錯過可能是因為時間或別的事情無心造成的,過錯是有心造成的,你錯過了一班車,等下一班就好,錯過了一個人,說明緣分不對,錯過是過去式,再去糾結是不是錯誤已經晚了,既然晚了,那就別再去糾結了,因為你要考慮,如果你糾結的東西改變不了已經發生的現實,那你再糾結也是白搭,只會讓你更遺憾更後悔,心理學上說,人們對於未完成的事情印象更深刻,這就是俗話說的“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原因,但人要往前看,總是糾結於過去其實沒意義的,擁有的好好珍惜,錯過的就讓它過去,得不到的就釋懷,要知道,得到的才是最好的,得不到的再好也給你沒關係。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可以幫到您。

  • 2 # 北斗天涯

    當問號前面同時出現‘錯過’和‘過錯’兩個詞,我有百分之九十的理由相信,這是一道感情題——解釋好了,加分有限;解釋不好,送命居多。

    這個問題,從感情的角度表決,我選是。

    關於該論題的核心思想,人間已經探討了好久好久。 Long long ago,一位蘇姓老師就曾經講過關於一片麥田的單程採摘之旅的故事,採摘權只有一次,每個人都想摘得最大的麥穗,結果是,有的空手而歸,有的差強人意,能夠如願的寥寥無幾。這就是著名的蘇格拉底的“麥穗理論”。同時流傳的還有蘇老師的批語:這就是愛情。

    很多時候,我們僵持、糾纏、等待、期盼,我們挽過手,撫過眉,捧過臉,也賭過氣,其實深愛,卻終於錯過,而且,錯過了一次,就錯過了一生。這不是過錯麼?無論是唯心,還是宿命,心心相印卻造化弄人,這不是過錯麼?只恨我生君未生,還君明珠淚雙垂——我們可以頻頻回頭張望,時時憶起她的好,但再也不能從頭來過,這不是過錯麼?擦肩而過,終失之交臂,翻然悔悟,卻於事無補,這不是過錯麼?

    這個問題,從感情外的角度分析,我選NO。

    既是感情之外,索性言簡意賅: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這個問題以及類似的問題(比如坐錯車和錯過車哪個更遺憾)能夠經久不衰的被提及,答案見仁見智,共識任重道遠。因為感同身受,所以絮絮叨叨,只能說,我太難了~……

    該圖片由Pexels在Pixabay上釋出,並承諾可做商業用途且不要求署名。

  • 3 # 喬家熊孩子

    我認為是過錯,有句話叫做把握當下看清局勢,未來的事情是不可知的,但是眼前的事是可以把握的,你能讓眼前的事物錯過,說白了就是你自己不負責任而已。

    你認為的過錯是一種遺憾,你把眼前的事情變成了未來不可逆轉的局面,那自然就是過錯了。

  • 4 # 木子悠格

    我認為,錯過不一定是過錯,這要分開來看。

    首先,談談,錯過不是一種過錯,就是錯過了。人生中有許多情況,都是由於自己錯過了時間,錯過了地點,錯過了人而導致與良好的機會失之交臂。這種錯過並非是主觀帶來的結果。舉個例子來說,在文革期間,沒恢復高考制度的時候,要靠推薦上大學,家庭成分好的,就可以有好的前程,不好的,可能就一輩子錯過了上大學得勁機會,這種情況就不屬於自己主觀造成的錯過。這是由外部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是特定時代的產物原因。再比如,從小的方面講,在商場遇到自己心儀的皮帶,因稍作猶豫,再去購買時,已經被人捷足先登,這樣的錯過,屬於自己的主觀所致,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人生就會在這樣那樣的錯過裡糾結後悔。

    再談第二種情況,錯過是一種過錯。因為自己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錯過,主觀上的不警醒,最終導致墜入後悔額深淵,不知道及時的抓住,這樣的錯過,就是過錯,過錯與錯過的性質截然不同,過錯會導致你永不可以再來,失去的將不復重來。因此,自第一次錯過的時候,要立即抓住它,不讓它白白錯過,從而形成過錯。

    正如作家劉心武在他的哲理散文《錯過》裡說的那樣:“人生如賓士的列車,車窗外不斷閃動著變幻不定的景色,錯過觀覽窗外的美景、奇景並不是多麼不得了的事,關鍵是我們不能錯過預定的到站。”這就告訴我們,人生的理想的站點千萬不能錯過,我們錯過了星星,就不應該再錯過月亮,我們錯過月亮,千萬別再錯過太陽,那是決定我們人生全部的溫暖喲。

  • 5 # 清若深索007

    很榮幸來回答這個有緣題,請允許我藉機淺談“錯過“與”過錯”。

    漫漫人生路,處處坎坷存。在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的過程中,難免出現或多或少的過錯;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在人生路途中,總有訣別時,也潛移默化中錯過了許多摒棄的美好事物。

    錯過與過錯既有異曲同工之妙,又有天淵之別之處,亦可相互轉化,附有裙帶關係。二者同為人類遺憾的缺失,只是錯過是永久的遺憾,過錯是短暫的遺憾罷了!本質的不同之處在於:過錯是處理事物之時出現誤判或錯判導致的壞事物,一般指負面影響,壞東西;錯過是各種原因失去美好的事物與絕佳的機會,往往指好事物。當然,過錯與錯過既相輔相成,可相互轉化,有時候因過錯而錯過了絕佳的機會,又因錯過了美好的時機而導致了誤判,出現過錯。

    錯過與過錯往往就在一念之間,不要因為錯過的事情而耿耿於懷,也不要因為過錯的事物而鬱鬱寡歡,人生本短暫,何必糾其過,面對當下,且行且珍惜,不必因過錯或錯過的事物而心存不悅。

  • 6 # 成長導師美文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錯過”是一個動詞,意思是說,因為對某些事情、某些人,因為時間和地點等原因,沒能相遇、相交集。比如我們該買的東西沒買,該做的事情沒有做,該遇到的人沒有遇到,想遇到的人沒有遇到,想遇到的事情沒有遇到,都是“錯過”了。

    而“過錯”,是錯誤的意思,是名詞。意思說,很多事情我們都要去分對和錯。那個事情的責任是在自己,或者在對方。那麼錯誤是誰造成。這個詞更偏重於對這個事情結果的判斷。

    其實這個問題代表了我們在平常生活中如何去對語言中的某些詞彙進行比較,從而準確運用。

    比較詞語用法是有方法的,要從很多角度進行。其中,從詞性、從適用的範圍、從搭配的物件、從語義輕重等是最常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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