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大齡未婚女青年一枚,17在爸媽的資助下入手長春一套房,首付30萬,公積金貸款目前月還款不到兩千,目前基本沒什麼還款壓力。去年在朋友的介紹下遇見了男友,遇見他之後突然覺得日子有趣了很多,在他面前可以收起女超人的人設,年紀都不算小所以在今明年就有結婚的打算了。不過爸媽希望在我結婚之前把房貸還清(現有存款10萬+,剩餘貸款30萬+),這樣現在的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過這套房子的情況我之前也和他說過,他也在按揭一套房子,其實我是覺得兩個人可以一起供兩套房子,不過爸媽不太同意,糾結……雖然目前我們感情很好,不過這些物質方面的問題都沒詳細談過,我也擔心說出來會影響我們的感情,小房子覺得我該怎麼做呢?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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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春小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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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臨港陳萬三
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結婚前即取得的財產。《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只要屬於合法取得,即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般婚前財產可分為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
4、一方婚前婚後形態不同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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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eo三石法律顧問
不用那麼麻煩呀
現在的婚姻法規定的很清楚的。
婚前財產就是婚前財產,你們倆人都在按揭房子,這個就更好辦了,各自按揭各自的婚前房子,根本不會產生什麼糾紛。
退一萬步講,說句您不愛聽的,就算是以後有什麼問題,這個財產分配在法律上也是很容易分清楚的。假如碰上特別胡攪蠻纏的,那基本上也不會有什麼大問題,清清楚楚。
房貸是你這輩子從銀行能借出來的利率最低的金融借款了,都借出來了就好好珍惜吧。提前還沒必要的。
你這種情況,以後不會因為房子分配有什麼特別大的糾紛的。
你父母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似懂非懂。
告訴他們,這是一個專業房產律師的建議。
你好女超人。你們雙方都有各自的婚前房子,你父母建議你在婚前把自己的房貸還清,以便明晰自己的財產。
這個行為,男友家裡會對此產生什麼樣的聯想,你需要評估下。如果覺得這樣的動作會產生不可預知的後果,那你是否願意以對方結婚意願降低來冒這個險。
建議你和男友先溝通這些物質問題,聽聽他的建議,不建議你主動出擊來直接做決定。31歲的女性,在長春這樣的城市,不可否認你的黃金擇偶期已過,房子是你的資產,時間同樣也是你的資產,甚至更重要。
綜合各種情況考慮問題,比如男友提出,他房子加你名字,這樣的情況下,你是否還要提出還清自己的婚前房屋貸款呢?總之,權衡利弊,謹慎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