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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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此男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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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寶康滿屋
還只是女方,又沒有結婚,你提出這個要求不算過分吧。你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兩個問題,一是你家經濟條件不是很好。二是房價可能很高。綜合感情和家庭各方面考慮,如果你有信心你們的日子能夠長長久久,加了也無所謂,畢竟她人這輩子都是你家的,以後房子就更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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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袁氏屋語
父母給首付買房子,現在女方要求房本加她名字,而男方要求女方給一半首付。我個人認為男方這個要求不過分,但是先要理清下面這個問題:
還清銀行貸款,不動產權證才能加名字
男方的房子是按揭貸款買的,已還款了十幾萬,應該還在繼續月供還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沒有還清,不動產權證上不能加名字,要想加名字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在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情況下,為了婚姻的持續性,男方可以分兩步操作:
1、男女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
為了保護男方及其父母的利益,同時為了打消女方的顧慮,可依法簽訂婚內財產協議。財產協議中載明該套房產的總價款、首付款、貸款金額,特別註明首付款為男方父母所支付 ,男方已還款的月數及金額,銀行貸款剩餘的還款月數和餘額。
協議中約定還清貸款後不動產權證加女方名字,同時建議約定還清貸款加名字後的新不動產權證按份共有。
假如房產總價款100萬,首付款30萬,女方出一半首付款15萬,可約定女方房產份額15%,男方房產份額85%。
2、加名字後的不動產權證登記按份共有
當該套房產的銀行貸款還清後,在不動產權證上加女方名字時,按照婚內財產協議的約定登記為房屋共有的方式為按份共有。
房屋登記狀況為按份共有,說明雙方已明確約定各自的產權份額,法院在進行離婚房產分割時將按產權登記份額進行分割。如果以後要進行離婚分割,則女方獲得15%的房屋折價款。
當然過分,我都被你睡了,分你一半房子不過分吧?你居然睡了我還要我給你錢?你是不是太欺負人了?我跟別人睡的時候別人都幾百幾百的給,輪到你了,你居然還要我給你錢?你要是不給房子我就報警說你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