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因為你喜歡

    醫生滿身是血的從手術室跑出來,問道:“緊急情況!保大人還是保小孩?”

    我一聽立馬慌了,還沒開口。

    醫生突然就笑著說:“哈哈,逗你玩呢,倆人都死了”

  • 2 # SH我心依舊

    這種情況一定有,衹是我們碰到的、看到的、聽到的不多而已。因為人發生各種情況都有可能,而醫生為了避免發生醫患矛盾,往往會向病人家屬告知病情、以及可能出現的萬一情況,徵詢處理意見,這是常見的事。此時一定要相信醫生,他們一定會盡心盡力完成他們的使命,做好他們的本職工作。向白衣天使們致敬!

  • 3 # 東方禮讚

    醫學技術提高,這種情況已經少見。現在基本可以做到大小都可保障,難產不再是難產,孕產婦臨產會住院。現醫學檢檢視胎兒就像表面化的物體一個樣,估計不能順利生產,免不了開一刀輕輕鬆鬆把嬰兒從肚裡拿出來。

  • 4 # 翱翔79400

    現在的正規醫院,縣級以上的二甲醫院基本上都做定期孕期保健,孕檢!尤其是圍產期檢測和臨產,是關係到準媽媽和胎兒的安全階段。

    檢測和臨產時及過程有可能出乎意外的特別情況!媽媽突發新病或原病復發,造成危及產婦生命的情況,但胎兒正常!怎麼辦?就要由最親的人或代替簽名!盡到醫院和醫護的責任。

  • 5 # 追好夢

    如果經檢查小孩異常屬難產情況,醫生要引導主人及家人建議盡力要保護大人,因為保住大人有機會會孕再生,如果保小孩就是順利存活,需要母乳培育風險相對很大,應該動員主人確保孕婦大人生命放在首位。

  • 6 # 杜杜8005

    昨天看抖音,麻醉醫生科普說不會有保大保小一說。

    一旦出現危險,儘快讓孩子脫離母體並同時搶救。

    你說的這情況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 7 # 當爸也當媽

    現在比較少。

    一般孩子只要不是胎齡太小,都能保下來。而媽媽,如果出現子癇、羊水栓塞等危急情況,醫生只能盡力,想保也保不了。

  • 8 # 手機使用者5889917914

    如果是難產的話,不存在保大保小的問題,因為難產即孕婦在生產時,因胎位問題引起的生產不順。剖腹產輕鬆可以解決。

  • 9 # 婦產科錢醫生

    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新生兒出生之後存活的,那才能算一個完整的法律意義上的人。

    所以新生兒簡單的可以認為非人。

    而孕婦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人和非人之間的權利是不能平等的。

    他們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所以永遠是孕婦為第1位的。

  • 10 # 魯南製藥

    不會。

    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

    在中國的法律中,沒有自主呼吸到空氣的孩子,法律是不承認其生命權的,也就是說,雖然懷胎十月,但是,其沒出世,就不具備中國公民的法律權利。

    而大人就不一樣了,其在醫院生產,醫院有義務盡力保住其生命,如果出現意外導致產婦離世,醫院也是有責任風險的。

    因此,在生產過程中,孩子與產婦出現生命權爭奪情況的時候,優先保住的是產婦這位具有法律權利的主體。

    現在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節,就兩種問題,一個是為了增加劇情的張力,另一個是受西方的影響,因為,西方人信教,很多信教的國家認為生命權在受精卵結合的那一刻就產生了,因此,他們有的時候會承認未出世孩子的生命權,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西方國家越來越會推動反墮胎法律的原因。

  • 11 # 童心童行

    保大保小的問題不是很清楚。但是孕產婦在做手術的過程中,自己是沒有決定權的,一定要自己的配偶同意並簽字,醫生才認可。這是可以肯定的。

    我當時生產就是。半夜就因為宮縮規律陣痛去醫院了,當時我老公,我婆婆,我爸媽都在陪著我。但是因為夜太深,大家都說輪流休息吧。所以最後就我媽在醫院陪著我,我老公和我婆婆回家收拾住院和生產要用的東西,我爸回去睡覺。就這樣一直等到第二天早晨八點多醫生上班後來查房,然後檢查了我的身體狀況,說我這邊建議剖腹產。然後我同意之後,醫生就要求家屬來簽字。當時我老公不在,我就說我媽來籤吧,可是醫生也不同意,說需要配偶來籤。最後我又打電話把我老公叫過來,他簽了剖腹產手術同意書後,醫生才準備手術。就是說,孕婦和孕婦直系親屬,在這裡是沒有什麼決定權的。

    推進手術室之後,醫生髮現我有疝氣,就詢問我,疝氣是個很小的手術,既然肚子都已經剖開了,不如就一起做了。到時候坐月子也好恢復,不需要再來第二遍手術,傷身體。我躺在手術檯上,覺得醫生建議不錯,隨即答應生孩子的時候連著疝氣手術一起做掉。結果醫生要讓家屬籤另一份手術同意書。我老公沒答應。所以,我就只做了剖腹產手術,疝氣手術就沒做。醫生都覺得奇怪,說就一個小手術,一起做掉,還不影響恢復,為什麼不做。我出來問我老公為什麼不做,他說生孩子是大事,那些小手術以後再來做也不影響,怕影響我生產???我聽完真的是一臉問號。實在無法理解直男腦回路。

    所以,孕婦在手術檯上,身體權不屬於自己的。醫生需要詢問你的配偶,如果配偶不在的話可能才會詢問直系親屬吧。他們的決定,才能決定你是否能做這個手術。你自己是沒有決定權的。

  • 12 # 純鈞RHGL

    完全不會有這種問題。

    醫生根本就不會問。

    當出現意外時,不論是大是小,只要有希望,醫生都會盡全力搶救。

    如果真的出現大小隻能保一個的情況,預設必須保大。——但是,這種情況屬於個例中的個例中的個例,極為罕見。

    我們講實際情況,其實,現實中,這兩個選項基本不會同時出現。

    為什麼?

    如果說,產婦還未產出,那就甭生了。原則上,必須首要保證產婦的生命安全,實在不行就終止生產。

    這就是我以上講的,預設必須保大。

    如果說,產婦已經分娩完畢,孩子已經生出來了,那就同時搶救。不論是大是小,只要有希望,盡全力搶救,沒有偏向。能保住哪個算哪個,這就靠運氣了。

    極極特殊的情況,必須二選一,那就還是,預設必須保大。

    所以說,醫生根本就不會問什麼保大保小,沒那種事。不要被沒頭腦的影視劇給誤導了。

    為什麼預設必須保大?

    兩個情況。

    未出生的孩子。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未出生的孩子屬於非自然人,自然人與非自然人同時遇到危險的時候,優先保證自然人的安全。這是法律規定。

    已出生的孩子。

    《民法典》第十五條規定:【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時間的判斷標準】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剛剛出生的孩子,他還沒有正式拿到出生證明、戶籍登記,實際上還不是合法的自然人。雖然他的確已經出生了,但是,他沒有民事權利能力,因此他享有的民事權利要比正式的自然人差一檔次。

    因而,依照法律規定,自然人與非自然人同時遇到危險的時候,優先保證自然人的安全。

    就算非要在大小之間做一個選擇,而產婦意識清醒,她說非要保小,醫生也不能聽他的。

    因為保大是法律規定的,無條件必須服從的。如果醫生真的聽了產婦的話,放棄產婦保小,醫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最後,少看那些沒溜的影視劇吧,人都看傻了。

    不要受那種亂七八糟的影視劇影響,那玩意沒腦子。

    尤其是,不管是孕婦還是家屬,你也不要覺得分娩很危險,其實風險並不高。你應該相信現代如此發達的醫療科技,保持良好心態,遠離沒溜的影視劇,至少對智商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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