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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雅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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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當益壯41148740484
謝謝邀請。你領人包活,事實上形成了你是組織者和代領人,因而你也有保護入夥人安全的責任,但承擔主要責任的應該是你們為其施工的單位。我不知道你們事前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協商解決賠償問題。如有爭議,你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程式,起訴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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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南獨伊108572263
謝邀。按規矩你作為領隊,應該給你帶領的那幾位幹活的工人,每人買一份高額人身意外傷害險,以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要你們施工的單位,應該和你們簽有勞務合同,並給你們在工地上幹活的工人買有建工險。如果以上你們都買了商業保險,那麼出事後,就可以到保險公司索賠,將保險公司賠付給每個工人的錢,如數給付受害者的家屬,相信雙倍的保險賠款,家屬不會再找你和施工方賠錢。如果你們都沒給工人買保險,你和施工單位都要賠償工人的錢,至於賠多少,那要勞動仲裁部門根據勞動法來判定比例。這讓我想起六年前的一件往事,我的一位同事香,她二層樓私房改造,叫了兩位四川瓦工,想在二樓樓頂搭兩間小房,租給到城裡打工者,賺點房租。我要香給兩位瓦工買兩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防萬一,免自己被牽扯。可是香認為這沒多大風險,沒必要,並說她跟管瓦工的包工頭簽了合同的,瓦工安全事故一律由包工頭承擔,她不管。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此事無人先知。碰巧有位瓦工不小心從二樓掉下去了,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後來判定同事香賠死者3萬元,包工頭賠8萬元。過後香後悔萬乾沒有聽我的勸告,假若她當時給每位瓦工買伍拾元的農村小額意外傷害保險,兩位合計壹佰元。這次事故的3萬元就會全由保險公司承擔,自己不掏一文錢。現實生活中的很多人,他們總是把風險忽略,總認為自己是幸運的,倒黴的都是別人。很多人都排斥保險,不懂得用小錢買保險來保障自己的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當風險發生後,又悔恨萬幹,希望大家記住:人生不可從來,沒有如果,只有結果。珍愛生命,牢記風險,不要忽略人生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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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只是個問題。別來真的。你領幾人一起包活,即意味著你是包工頭。你的責任肯定逃不掉。最好對所幹環境有所預見,採取好措施,別出意外,財錢可掙,命沒了就啥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