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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律有話說

    你問題裡用的"公正"兩個字:

    第一,

    我不知你想問的是不是"公正、公平、主持正義"的意思,律師只是在法律規定或允許的限度內為自己一方的委託人維護法律權益,公正應該是不偏不倚不偏袒任何一方,但律師是有立場的,這個立場是服從法律規定的,有權只為自己的當事人服務!

    第二,如果是有錯別字,是想問"公證",我可以回答:律師沒有公證職能,那是公證處的業務,但是律師可以受當事人委託,協助一些當事人的輔助工作,幫助公證業務順利完成。

  • 2 # 未成年犯罪辯護蔣律師

    律師是法律服務人員,總是要代表或代理一方利益的,因此在法律的框架內爭取自己方的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或損失最小化是工作的目標,與你說的公正不知道能否產生交集,由你自己自主判斷。

  • 3 # 北京範林剛律師

    律師同為法律職業共同體,同樣肩負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使命。那就是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律師受當事人委託在當事人委託的許可權範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這個角度講,律師是保證公正的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

    律師本身並不能決定是否公正。因為案件的最終裁判權是在法院,而非律師手中,但一個案件的最終結果是否公正取決於案件參與各方的權益是否能夠得到切實有效的保障。而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在這個參與過程當中尤為重要。

    律師不是能否公正的適格主體,卻是維護公正得以實現的重要力量。

  • 4 # 蕪湖周亞平

    公正的反義詞是偏。人既然有公正的當然有不公正的。與其修養、價值觀有關。律師是人,也一樣的。不好講公正與否,因人而異!

  • 5 # 經絡穴位調理師

    謝邀!律師能公正嗎?從專業的層面來論,對案件審判是否公正不在律師而在審判機關。法院是法律賦予最終裁判權的機關,面對的是爭議雙方當事人,這才有公正之論。律師不一樣,他只是受一方之委託替其辯護,任務就是為委託人爭取最大利益而辯,無法體現公正。

  • 6 # 雲淡風清57899813

    不知道問的是什麼東西。無法回答。如果就是簡單的“公正”,律師並不是裁判者,且受一方委託,其本身的角色定位持點,“公正”並非律師的職能,追求的應該是一方的利益或者是有利於糾紛的解決,所以無法代表公正。

  • 7 # 律師張晨陽

    很遺憾!一直以來,有不少同行都認為律師與公平、公正無關。更何況普通人了。

    那麼,請問:國家設立律師制度是為了什麼目的的?是為了給一幫學法律的人解決就業問題,是為了在法官審理民事案件時給法官填點麻煩,是為了在審理刑事案件時幫助犯罪嫌疑人脫罪?

    我的看法是:律師本人在代理案件時極力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無可厚非。但,律師制度的設立,就是為了更好的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為什麼這樣講呢?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對的是強大的國家機器,在法庭對其做出判決之前,其應當獲得充分的辯護。而此時最能夠幫助他的就是律師。

    律師提供的法律幫助,可不是幫助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被告人脫罪的,律師的法律服務是幫助被誤抓的犯罪嫌疑人不受到刑事處罰,幫助犯罪嫌疑人能夠在偵查、審訊和審判過程中獲得合法、公平的對待,為他們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提供保障。

    在民事訴訟中,律師提供其專業的服務使法官“兼聽則明”。大多數法官都覺得,有律師做代理人的案件,審理起來節奏要快的多;各方談理由、講證據時,能夠針對真正的爭議焦點。

    在民事案件中,法官對於案件事實的判斷,主要依據雙方當事人提供證據。這時,如果雙方當事人都有合格的律師,就有助於法官較快地查明事實。從這個角度來說,律師還可以提高法院審判案件的效率。

    律師作為一方的代理人,當然會極力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利益,不努力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反而不正常了。即使是這樣,律師的參與仍然有助於案件公平、公正的審判。或者說,律師代理案件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自己的當事人獲得公正、公平的結果。

  • 8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律師能公正嗎?這樣的問題就一定是與案件相關了。

    任何一個案件就像一個故事,有起因、過程和結果。起因是當事人的行為就免談。

    律師在參與案件訴訟活動過程中,其行為目的就是追求結果公正,這一行為價值取向能夠算得上公正嗎?有人會說,律師憑其三寸不亂之舌可以將白的說成黑的。可對方還有律師呀!還有法官呀!這樣的律師能夠得逞嗎?據此可以肯定地說,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行為價值取向是追求公正!

    一個案件的最終結果能否被律師顛倒黑白地搞成錯案呢?這也可以肯定地說不可能!因為律師沒有裁判權!加之法官的智商及其對法律的理解能力不會比律師低,法官也要顧及自己的飯碗,法官不會隨意採信律師不著邊際的代理、辯護意見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所述,律師的工作目的就是追求公正。律師的工作許可權不能主持公正。律師的工作還只能公正地進行。題主認為律師公正嗎?

  • 9 # 老丁7654321

    律師得人錢財,忠人之事,不可能公正。連應該公訴檢察官丶公平.公正審判的法官都不能公正,法律未規定律師要公正。

  • 10 # 阿梁152270353

    律師是法定的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主體。請看律師法第3條。律師力圖維護的,是他的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注意:所維護的是合法權益,不是非法權益。相信大多數律師,會認識到這一點。如果利益衝突的雙方都有律師的話,律師也只有維護合法權益,才能發揮作用。不能同意:法官才是公平正義維護者的這個觀點,因為有這樣一句話大家都有共識認同的:權力的副產品就是腐敗,缺乏監督的絕對的權力,就會帶來絕對的腐敗。某種程度上來講:律師代表各自的當事人參與到訴訟當中,實際上是代表各自的委託人對裁判權力進行監督,完全可以設想:如果沒有律師參與訴訟,單憑、任由裁判權力去裁判,怎麼可能有公正呢?即使是現在,都有律師參與訴訟的情況下,還會產生權力干預裁判的腐敗事情,怎麼能想象:假如沒有律師參與的話,就沒有腐敗產生呢?這幾年爆出來的,刑事錯案的糾正,不是恰恰證明了,即使有律師參與,裁判還是會出錯。

  • 11 # 龍的權人啊

    律師是誰給的錢多就幫誰說話!信不信由你!當然啦,這個話題你刻意去問律師他會說的比唱得還好聽!同樣信不信由你!

  • 12 # 正源畫廊一業餘學法

    律師這個工作職責:不是追求公平正義的工作!

    1、律師這個工作是收人錢財,為當事人服務的工作!儘量為當事人爭取最好的訴訟結果!

    2、當然收當事人代理費後,為當事人服務也不能沒有原則!

    原則就是:不搞虛假訴訟!

    不講對自已當事不利的話!

    不主動引用對當事人不利的法條!

    不超越代理許可權!

    3、公平公正是法官的職責!

  • 13 # 使用者3532668543600

    律師這個職業是公正的!但律師個人不一定公正,因為各位律師職業德性不同,結果就不同在案件訴訟中,只能就案件夲身來講。以事論是,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千萬不可學前段時間河南歐打教師一案中律師那樣,睜眼說瞎話非要說被告無罪。這種律師他是不會公正的因為這種律師的心就沒有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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