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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口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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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村小武和小波
關於土地管理法中被拆遷人有什麼權利這個問題,我有以下答案。
被拆遷人主要的實體權利:
(1)所有權;房屋土地使用權;地役權;被拆遷人對房屋的所有權,是被拆遷人享有其他權利的基礎。被拆遷人基於對房屋的所有權才會完整的參與到徵地拆遷的全程。根據法律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可以說被拆遷人享有的一系列權利都是為了保證最後公平合理的補償。
(2)經營權:
商業性用房所有權人和承租人均擁有此權利,要求經營性損失補償。此項權利的法律規定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對於房屋的拆遷補償中含有停產停業的經營損失補償。
二、被拆遷人主要的程式性權利
(1)知情權:
知情權是行政法基本原則中程式正當原則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保證被拆遷人可以參與到徵地拆遷的重要保證。知情權的保證主要是透過各種拆遷徵收公告等方式落實。
(2)聽證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在安置補償方案的制定過程中如果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徵收方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在土地徵收過程中同樣要要保障被拆遷人聽證的權利。從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徵收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可知,在徵地方案報批之前和徵地公告公示之後,和安置補償方案制定過程中被徵收人均有聽證權。
(3)選擇權:
法律規定,安置補償的方式有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方式,被拆遷人有權利選擇適合自己的補償方式。
(4)對評估結果異議權:
根據評估辦法規定,被拆遷人收到評估結果後10內,認為評估結果存在問題有權利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服在10內可以申請專家評審。
(5)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訴訟權利:
徵地拆遷是有權行政機關一系列行政行為的集合,對於徵地拆遷過程中任何一個具體行政行為,比如徵地批文,用地規劃等行為不服都有權利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般情況下,被拆遷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為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
(6)依法請求迴避的權利:
根據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相對人存在厲害關係的應當迴避。所以被拆人有權利,請求作出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迴避,請求聽證主持人的迴避,請求仲裁員的迴避。
以上就是我關於土地管理法中被拆遷人有哪些權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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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蟲二的山村視記
在房屋拆遷中,被拆遷人主要有以下這些權利:
一、有權得補償。
《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徵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後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徵地農民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到被徵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能不能拆,是需要徵求被拆遷老百姓的意見的。
老百姓對拆遷普遍的態度是拆遷可以致富,但這是錯誤的,因為拆遷是給被拆遷人公正合理的補償。實際上被拆遷人不僅要承受搬遷勞苦,還要面對拆遷中的糾紛,拆遷關係到被拆遷人切實利益,因此徵收方也不是想拆就可以拆的。
三、補償不滿意,有權要求公正合理。
在徵收拆遷中,最關鍵的問題便是如何補償。但由於多種原因導致實踐中的補償偏低,不能滿足被拆遷人的生活安置,然而強勢的拆遷方往往以檔案規定為由要求被拆遷人接受。
法律、法規中對徵收程式的規範保障了被拆遷人獲取公正合理補償的權利,具體如下。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是由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附在徵收決定中。首先在徵收補償方案制定階段,徵收部門擬定方案後由市、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論證,並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間不得少於30日。同時,作出徵收決定之後,如果對補償等事項有異議,也有明確的救濟途徑。被拆遷人對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集體土地上的徵收拆遷是依照補償安置方案實施。首先,國土部門應當在張貼徵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村為單位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方案公告後,村委會、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可以向國土部門提出,行政部門對不同意見應當研究,確需修改的應當進行修改,並將不同意見及採納情況一起報市、縣級批准後依法實施方案。同時,對於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發爭議的,由市、縣級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上一級政府裁決。
以上列舉了幾條被徵收人的比較重要的權利,當然也還有其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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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說你的房屋遇到拆遷,拆遷工作人員會讓你提供宅基證,土地確權和建築許可證,有這些手續,就的土地就是合法的,就按照正常的拆遷方案補償安置。
如果你沒有任何建房手續,恐怕就說不清楚了,其中包括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沒有手續就是違法建築,想按照正常的拆遷補償方案進行有點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