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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律師最低收費都是3000+,也就是一個月做一兩個案子,就達到四線城市中等收入水平,是被律所分成太多還是行業規則不願自降身價。畢竟有太多人打不起官司,諮詢不起律師,那麼多小案子多做幾個不行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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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TSFZH

    律師費,是律師生活的唯一來源,若你清楚律師的價值跑來諮詢律師,而不知道付律師費,你是什麼心態呢,和小偷,流氓,強盜,有什麼區別,我們對待小偷,流氓用什麼手段呢?所以,支付律師費,是對律師和律師職業最基本的禮貌,也是做一個普通需求法律知識民眾最基本的尊嚴,為了別人尊重你,請支付律師費,尊重律師的勞動!

  • 2 # 羅艾樺律師

    律師的收費是提供法律產品的價值,他是個案定製的很難批次生產,因此是有成本的。

    律師之所以能夠提供這樣的服務,是因為平時需要積累豐富專業知識和訓練服務技能,這些往往是透過培訓,或者是自己看書,學習得到的,這一切需要大量的時間。

    所以大部分人只看到了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沒有看到後面學習和鍛鍊所花費的時間。

    其實還有一種方法可以獲取這些經驗,就是降低消費,拿人練手。這是很多本著對當事人負責的律師不願意去做的。

  • 3 # 金牙大狀

    雖然現在律師行業收費已經市場化了,但還是嚴禁惡意低價收費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關於反對律師行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以及各個地方政府關於律師行業的收費規定對此都有明確的規定。在歐美國家,規定最低收費,是行規,一般都會限定最低收費標準,低於最低標準收費的,行業協會將會進行處罰。中國對於律師最低收費標準並無明確規定,僅僅是規定不得惡意低價競爭而已。原先,發改委有關於律師最低收費3000元標準的政府指導價,但現在已經改為了市場定價。

    在律師行業,許多律師收費仍然會參照之前的政府指導價進行收費。律師行業為何要規定最低收費價?一是服務行業,成本很難確定,尤其是律師行業,在獲得律師執業證之前的投入如何計算非常難以確定。二是防止出現劣幣驅逐良幣,如果沒有最低收費限制,為了爭奪客戶,律師大打價格戰,服務差的律師可能搶奪了服務好的律師的客戶,迫使服務好的律師不得不也提供較差的服務,律師整體的服務水平會逐步下降。隨著律師行業收費越來越低,整個行業將很難生存。

  • 4 # 淮北日月升

    據我所知,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第一,目前律師都是歸律所統一管理,每個月要交一定的管理費(有點類似計程車繳納的份錢),另外還有稅,這兩樣大體佔收入的25%左右,因此要是律師這個月毛收入六千元,那麼實際到手的四千五百元。

    第二、律師基本上是到處跑,各種費用比較高。像交通費、伙食費、列印影印快遞費等,都是比較多的,電話費也比一般人多不少。

    第三、律師的保險是自己交。

    這樣的話,律師收入幾千塊,七扣八扣所剩就不多了。

    至於律師的收入,現在掙大錢發橫財的是很少數,例如前些日子那個被判刑的律師,一個案子就黑了人家一千多萬,多數律師掙錢不是很多,還有一部分剛入行的,實際連飯錢都不一定夠。

    至於律師不願意降價,有這樣幾方面的原因:

    一是他自己的策略問題。

    二是律師之間,價格保持一定的默契,壓價搶案的會受到其他人的抵制。

    三是有些案子不確定性較大,例如有的案子折騰幾年還沒辦完,消耗開支實在太大。

    當然了律師價格高低,實際上也與委託人有關。有的委託人,有辦法讓律師接受較低的價格,有的人,律師大致談了,不願意接這個案子,故意高價想把委託人嚇跑。

    以上回答供參考。

  • 5 # 使用者8291720136616

    價格標志水平,便宜無好貨。

    有水平,不便宜,早晚闖出一片天地;

    沒水平,不要錢,背糞簍推磨臭一圈。

  • 6 # 蘇州宣律師

    就比如一個公司流水不是老闆能賺到錢,絕大多數律師就像一個小公司付的律師費也只是其流水,最終所有的成本都是律師個人來承擔的。包括金錢成本,時間成本,還有機會成本、風險成本。

    金錢成本

    比如每個案子比你說的多收一點,5000一個案子。一個月做兩個案子,收入1萬。

    增值稅所得稅算1500,社保按最低的交1100,管理費按3000,電話費算少點200,油費算少點1000,每天中午吃個盒飯400,買點書搞點培訓就不算,最最重要的交際推廣成本不算,還剩2800塊。實際上一個月做一萬業績就不要做律師,肯定是虧本的。

    時間成本

    實際一個律師一年能做的案子非常有限,自己的案子能有20-30個就算不錯的律師。如果一個5000,實際一年忙下來是虧的,起碼是白打工。

    機會成本

    大量的精力耗費在不賺錢虧錢的案子上,一是沒有機會去發展自己的優質客戶或安源,二是給當事人,對法官印象,就是一個只做垃圾案件的律師。這樣非常得不償失。

    風險成本

    律師行業也是服務行業,什麼樣的當事人都可能遇到。很多人很難理解與人溝通的成本,不合理的要求又特別多,不滿意還可能生出很多事端。每次傳出去就是X律師怎麼又...?把自己大量的精力消耗在自己當事人身上,而且又是賺不到錢甚至虧錢的當事人身上,不怎麼值得。況且經常被自己的當事人折騰傳出去也不怎麼好聽,覺得這律師水平不行。

  • 7 # 紅藍白鬱金香

    司法行政部門領導下的律師協會實際上是個壟斷組織,設定了一個所謂的政府指導價。

    例如一線城市最低消費5000,其他城市3000等,因此許多小案子動不動就是幾萬!

    這個標準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相當高,後果就是要麼咬咬牙支付,要麼乾脆不請律師了。當然,後者更普遍!

    這對律師界造成什麼後果?

    當事人付著不菲的費用,絕對不會找初出茅廬的年輕律師,大量案源被資深律師壟斷。

    而資深律師個人精力有限,就轉介給年輕律師。年輕律師沒有案源,只能依附於資深律師做助理或者授薪律師,被動地接受剝削。

    如果放開收費標準,案子肯定會多起來。許多年輕律師願意接手做一些一兩千元的小案子,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做這些小案子一來可以賺些生活費,二來也可以積累經驗與口碑。

    有些既得利益者的理由很可笑,例如讀書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這完全不懂經濟學,或者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讀書所花的時間、學費是沉沒成本,與某個具體的案子沒有直接的關係。你怎麼不把你媽生你的時候住院費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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