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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設計師楊濤

    我也很迷茫。我曾經給設計的定位是,平衡甲方、使用者、設計師自己三方利益的一件事。現在雖然也還沒有推翻這個定位,但在工作中,為了甲方而犧牲另外兩方利益的事情太多了,我覺得可能是因為自己還遠不夠成熟導致的。

  • 2 # 七點芒果

    有多少新路就有多少新車  用經濟學的話說,這一現象的背後是“誘導需求”:當供給增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3353762加時(比如拓寬馬路),會讓人們對這種供給的需求更甚。儘管19世紀60年代就有一些交通科學家指出這種現象,但直到近幾年他們才收集到足夠的資料表明:新修的路越多,堵車越嚴重。  在解決問題之前,必須先仔細瞭解一下這個問題。2009年,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馬修·特納和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吉列·杜蘭頓,決定比較一下1980年到2000年間的,美國不同城市新修的公路數量,以及同一時期這些城市的車輛所行駛的里程數。結果發現,兩者之間正好是一對一的關係。  如果一座城市在1980到1990年間增加了百分之十的公路容納量,那麼這座城市的里程數就會增加百分之十。同樣,如果同一座城市在1990到2000年間公路容納量增加了百分之十一,那麼其里程數也會增加百分之十一。這就像兩根手指同步移動,其變化率是同步的。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就是人為預設的因果關係。1974年的交通工程師,怎麼知道應該建多少公路來滿足半個世紀之後的需求呢?在兩位學者看來,更合理的解釋是他們提出的關於道路擁擠的基本法則——新的公路會催生新的司機,結果就是交通堵塞永遠無法緩解。  形象地說,擴大公路網就像將原先的小管子換成了大一點管子,能夠讓水(或者汽車)更好地通行。不過,這也意味著大管子裡被灌注了更多的水。  擁堵的根源是人而不是車  那麼,這些多出來的水,即司機又是從哪裡來的?  答案與馬路的功能有關:實現人類的移動。事實上,人類是個喜歡四處亂跑的物種。出行變得越方便,他們就越喜歡出行。道路建得多,開車變得更容易,就有越多的人傾向自駕。在這種狀況的帶動下,圍繞公路交通開展的生意也會隨之壯大,結果又帶來更多的運輸。最終,所有這些讓政府為減輕堵車所做的努力付諸東流。  簡言之,只要在路上開車依舊便宜且容易,人們對使用它們的需求也就沒有限制。  有人會說,增加公共運輸就能緩解這個問題。但資料表明,即使某些城市增加了公共運輸投資,堵車還是一樣嚴重。增加一條地鐵線就能讓一些人來坐地鐵。但新的司機會取代他們。增加一條新的高速公路是一樣的效果:堵車仍然成為家常便飯。(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公共交通不好,但不應該過分誇大緩解交通的效果。)  有趣的是,這種效果反過來也是起作用的。每當一些城市提出要拆掉一些車道,人們就擔心會被堵死。但資料表明實際上並沒有很糟糕的事情發生。那條被拆除的路上的交通會再調整,並沒有增加堵車情況。  比如,巴黎近幾十年都在實行一個持續政策,那就是大大縮小道路面積並且減少車道。結果如何呢?杜蘭頓的結論是:之前在巴黎開車很糟糕,現在狀況依舊,不過並沒有變得更糟糕。  那麼被擠出去的司機到哪裡去了?答案是很多人轉向了公共交通。二十年間,巴黎的公共交通運量就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其餘的人則選擇減少出行或步行。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歐洲。南韓首爾用河流、公園和一些小公路,替代了一條每天要承載16萬8千輛車的高速路。如今,交通不僅沒有變得更糟糕,汙染等問題反而有所緩解。  收費是手段而非目的  總之,將10車道消減到1車道,會導致車流停滯。但如果將10車道變成100車道,那麼我們將淹沒在“交通”中。  那麼,對這一切人們能做什麼呢?怎樣才能真正減少交通擁堵?  在特納看來,如果商品是平均分給每個人並且由政府來統一定價,由於價格遠少於人們的支付意願,人們會爭相購買。道路也一樣,它有時甚至是免費的。而在不可能將道路私人化的前提下,特納和杜蘭頓的倡議是“擁堵定價”——當需求很大時,就提高道路收費。  在交通高峰時期,司機必須支付一定的費用才能使用最擁堵的道路。這樣一部分人會對這個價格感到猶豫,然後取消自己一些並非必要的出行。同時,開車的額外收費也會讓公共交通成為一種吸引人的選擇,讓更多的人使用公共交通。  此前,倫敦、斯德哥爾摩和新加坡都成功試過擁堵收費。未來很多城市也計劃將其作為解決方法。  此外,如果擁堵收費行不通,那麼還有一個合理的備選方案,那就是停車收費。在大多數城市收停車費比停車場便宜多了,更何況它還經常免費。

  • 3 # O慧慧子O

    凡事有因有果,這個問題反過來問就是這樣的,因為我們的設計有了問題,所以路越來越堵?顯然有點牽強。

    道路擁堵的原因首先要從其表面找原因:

    人在路上走,人多了,路會堵;車在路上走,車多了,路會堵;有障礙物放在路面上,導致擁堵;路面太窄,導致擁堵;

    很顯然,只有第四點跟設計掛鉤,但是路面寬度國家有明確的規範,不是設計師想畫多寬就畫多寬的!

    快速路,也叫高速,是連線各城市的道路,一般宜分為雙向4車道、6車道、8車道,車道寬宜為3.5米或3.75米;主幹道,是連線城市內各個分割槽的幹路,為城市主要的貨運、客運運輸路線,一般紅線寬度為30—45米;次幹道與主幹道結合形成道路網,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服務功能,一般紅線寬度為25—40米;支路,就是我們常說的街坊道,解決各區內部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一般紅線寬度為12—25米;

    您可能要問了,這不是還有個範圍嗎?12米太窄,你怎麼不設計25米的?

    如果道路是新建的,肯定是計算了道路密度的,也就是說當時得道路寬度一定是滿足當時的交通需求的;如果道路是改造的,那麼隨意拓寬道路,可能會影響房屋安全,拓寬範圍有侷限;

    道路擁堵是因為城市化程序中,各種因素導致的,不能將全部責任推給設計師,而城市規劃師也應緊跟時代步伐,為城市預防、治療城市病。

  • 4 # 汪勝376

    為什麼現在的路越來越堵,個人認為不是設計出了問題,但有一點關聯。這個問題關係到國家政策問題。國家戰略,城市建設,經濟發展都有一個設計規劃,五年為一個週期。當隨著時間的推移,經濟發展的快速增長,人民的生活物質水平提高,購車人增多,原來的設計規劃建設滿足不了現有的經濟增長速度,有的道路處就顯示出有屏障,就顯得道路擁擠,再加上個別駕駛人員的低素質,造成路越來越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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