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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承諾76796853

    平均分配,與有沒有結婚無關,假如以後小兒子結婚了,難道還要大兒子在拿錢出來嗎,相反如果因為小兒子單身而多給錢,難道以後小兒子結婚了,還要給大兒子錢嗎?

  • 2 # 檸檬語

    分家肯定會涉及到公平與不公平的問題。

    首先大兒子成家立業了,小兒子還是單身,做為父母的肯定都是想一家人在一起和睦相處,一起生活,手心手背都是肉。

    分家回涉及到幾種情況:

    1.大兒子結婚,擺酒席,娶老婆父母出了多少錢,或者是全款或者給了首付購買房子,這一筆費用要算清。

    2.小兒子單身,那以後娶老婆,擺酒席,父母也要給跟大兒子一樣的費用,分家時要說清楚,不要為了分家把一家人都反目為仇。

    3.分家,那父母們的養老問題,是固定每個月給費用還是固定大兒子家住2個月,小兒子家住2個月生活,不能因為分家,就拋棄了父母。

    4.父母們的存款是他們年輕時辛苦掙得錢,分家不應該把父母的存款也分了,這是養老是資金。

    5.分家就要做到公平,有些家庭分家就是很不公平的,遇到脾氣不好的,不講道理,錢財全部要完,還不讓老人家在家住。

    親兄弟明算賬,既然選擇了分家就要做到公平公正,不要為了錢,到時連兄弟都不能做。俗話說,家和萬事興,和氣生財。共勉!

  • 3 # 葉千榆

    城裡人是怎麼分家的,我不知道,就介紹一下我們身邊的經驗吧。

    我爸成家時,我叔叔還單身。

    我爸媽是結婚一年後分家的。

    70年代中期。

    爸媽成一戶,奶奶和叔叔成一戶。

    爸爸覺得奶奶一個寡婦不容易,便把家裡的兩間茅草房讓給了奶奶和叔叔。自己準備新建土牆房子。

    房子沒建好之前,爸爸和媽媽就暫時寄住親戚的房子。

    叔叔成家以後,奶奶和叔叔分家。雖戶口掛在叔叔頭上,但實際上從那天開始,贍養奶奶是爸爸和叔叔共同均攤。

    90年代,我們的鄰居是怎麼分的。

    我鄰居有兩個兒子。

    他條件比較好,修了5間房子。

    大兒子結婚以後分家,分了兩間。

    他們夫妻和二兒子為一戶。

    二兒子結婚以後分家,分了兩間。

    剩下一間兩個老人居住。

    我們家有兩個女兒,我叔叔家裡有兩個兒子,我們又是怎麼分家的呢?

    我姐姐比我大五歲。她結婚的時候,我還在上學。

    姐夫是入贅的。

    我們的分家比較簡單。一起吃大鍋飯,我由我爸爸和我媽媽供養,姐姐姐夫賺的錢自己存起來。

    姐夫一家是單獨的戶主,但實際上跟我和爸媽住在一套房子裡,吃一個鍋裡的飯,只是自己掙的錢自己存。

    我叔叔家是怎麼分的呢?

    我堂哥比我堂弟大10歲。堂哥結婚以後,夫妻倆自己賺的錢自己存。堂弟讀書由叔叔和嬸嬸供養。

    平日裡一大家子也是吃一口鍋的飯。

    一般都是老人出米麵油菜,年輕人自己想買點什麼買點什麼。

    現在堂弟還是未婚,叔叔又是怎麼分家的?我們家現在都結婚了,又是怎麼分家的?

    現在我堂哥已經幾個孩子了,但堂弟還沒有結婚。

    家裡有一套房子拆遷,隨機劃分,兩兄弟相差的平米不大。

    沒有完全一模一樣。

    因為兩弟兄根本沒辦法完全一樣。

    我哥讀書沒有堂弟讀的多,因為時代不一樣。但哥哥結婚花了叔叔的錢,婚後生孩子養孩子也花了叔叔的錢。

    而弟弟,現在還是單身。

    所以面積上,弟弟會比哥哥多那麼一點點。

    兄弟倆都沒有什麼意見。

    我家的房子父母給姐姐多分了兩間,給我少分了兩間。

    姐姐蓋房子時出的力比我多。但因為姐姐比我年齡大,不管是讀書生孩子養孩子,都沾了父母太多的光。

    媽媽覺得姐姐的身體不太好,所以想給姐姐多分一點,徵求我的意見,我覺得完全OK。

    姐姐以前覺得媽媽給她分的少,現在人到中年成熟了,對這個結果還比較滿意。

    那些斤斤計較的人,註定不會幸福。

    有很多人叫囂著,必須平均,給大兒子花多少,二兒子就只能花多少。

    事實上,怎麼可能那麼平均。

    我媽說:"就算老大和老二分一樣多的財產,老大實際上也多享受了父母幾年的愛和幫助。甚至老大的孩子,可能父母都多帶兩年,多發幾個紅包。"

    當然,這只是他隨口說說。

    她結婚後,小叔子還沒有結婚。

    婆婆說要去打工掙錢娶兒媳。

    她就覺得婆婆太呵呵了。

    並表示婆婆應該給自己帶孩子,自己養得起婆婆,娶老婆的事情應該讓老二自己想辦法。

    又說老二娶老婆時,婆婆找他們借錢,如何如何。

    滿嘴的委屈,肚子裡想的都是:"我老大結婚了,你老兒打不打光棍,關我屁事"。

    兄弟與兄弟之間的情誼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冷漠了?

    難道小叔子打了光棍對家庭發展很有利?

    不過是自私罷了。

    我老公鄰居的孩子,40多歲都未婚,一直跟他爸媽一個戶頭一起生活,他大哥大嫂分開居住,分開戶頭。

    難道一定要拋下老二,來給你老大帶孩子照顧老婆,才叫公平?

    沒有完全公平的分配,但一般是老大夫妻單獨成一家,老二和父母成一家,老二成家立業以後,再與父母分開。

    這種分開不一定是戶頭上的分開,可以是生活和經濟的分開。

    長兄為父,長嫂為母,這種傳統,早被自私自利的人忘得光光的。

    不僅如此,還會理直氣壯的說:"養不起就不要多生,憑什麼哥哥姐姐該照顧弟弟妹妹?"

    沒有人讓你們耗盡心血的去養老二,但最起碼的,不要因為是老大就覺得你是太子,父母什麼都該為你做。

    反正我老家最近30年裡,分家都是這樣分的。

    我外公有4個兒子。每結婚一個,分出去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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