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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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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問道黃老
和為貴與“不爭”是中華民族和諧相處和自我修養的謙讓美德。爭,是獲得,是互不相讓,爭短論長。不爭,是大度謙讓。對此,諸子均有論述,比如孔子說“禮之用,和為貴”,墨家主張“兼相愛,交相利”等,都是主張以和為貴,不爭為上。
以老子的思想為例,老子的最高政治修為是“聖人之道,為而不爭”,最好的品德是“不爭之德”: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老子認為,“不爭”是合乎天道的、自古以來的處世準則。
老子的“不爭”是“為而不爭”,第一是“為”:順其自然,本該為之的“為”,但不是為爭而“為”;第二是“不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不爭功邀寵,不貪圖虛名,不與人爭長短。
老子在《道德經》中,先後在第3章、第8章、第22章、65、68、73、81章分別對“不爭”的含義進行了反覆論述。我們選出幾段原文,來看看老子“不爭”到底是怎樣的一種不爭。
第22章:曲則全,枉則直……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曲則全,柔曲因應者才能成全,就像水的蜿蜒前行,不求直達,只求抵達,故不避曲折,這是一種以減為增的智慧;枉則直,與“曲則全”意思同,懂得變通繞行,不鑽牛角尖則能迅捷直達,墨繩的柔軟,卻能將彎曲的木材矯正,使之挺直,這是以柔制剛的智慧;正是因為不與世人相爭,所以天下沒有人會與他相爭。
第73章: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
“不爭”的結果是意想不到的“善勝”,所以,在老子的思想裡,不爭、無為並非什麼都不做,而是謙讓的高姿態獲得意想不到的效果。這就是老子說的“天之道”:不爭鬥而善於取勝;不表態卻善於用實際行動來回應;不需召喚而能自動到來;從容無為而善於籌謀。
第81章: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自然法則是利物而不加以主宰,人的行為準則是施為而不爭功奪名。
綜上所述,老子的不爭不同於我們所理解的不爭:一味地迴避,忍讓,他絲毫沒有這個意思。相反,是“為而不爭”,是“不爭而善勝”,這就是老子“無為”思想的妙道所在。比如水的德性,它不僅“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更在於它“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它善利萬物而不爭,但其效果卻是政治清明,它能把事情做到極致,能應時而動,發揮自己的長處,取得“不爭而勝”的理想效果。之所以如此,惟道是從也。道,自然而為之,以謙下之德而善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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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羊羊蓮華
高官厚祿,不要去爭。奉獻自己,發光,展現自己的才華,可以去爭。當高官,做引路人,就是要像范仲淹一樣,不是為了享受,看到我們的祖國昌盛富強,做世界的強者,才能拯救我們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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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知369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違背自然規律及人性道義的事物是能夠爭的,包括不是以生理需求存在的一切身外之物:名利、權勢、地位、財物等。即便暫時、表面上得到,終將永遠徹底地失去,並且還會得不償失、深受其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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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挖掘的好奇鬼
個人認為,“爭”也不是一種強勢,“不爭”也不是一種弱懦,視情況而定,比如是在菜市場買菜,或是在孩子教育上面,那這兩者的涉及的點不同,買菜五毛一塊的差異,可能會影響心情,,而教育任重而道遠,需要很好的定位確定方式,畢竟是一生的事情;總就一句話,從物質方面,對自己生活不造成任何影響的情況下,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道德方面,不觸碰到個人底線並在道德規定的範圍內,不必太在意,切記,心態平穩,人犯我我不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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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小藍情感線上
不爭是人生致境,鷸蚌相爭,必有一傷。
老子曰:“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意思是說:不顯示自己,不自以為是,因而更顯耀突出;不誇耀自己,因而有功績;不自以為賢能,因而受到尊重;只有那不與人相爭的,世界上沒有人能和他相爭。這段話充分體現了老子“柔弱勝剛強”的哲學思想。老子所謂“不爭”,不是放棄一切,而是要以不爭反立於不敗之地。就如-吃虧是福,難得糊塗是一樣的境界。
爭,有是非之爭利益之爭,有權勢之爭,有榮譽之爭,還有理論之爭。
對於牽扯到國之榮譽,力爭上游,必須要奮起一爭。就像我們的中國女排,因為她們的力爭而來的女排精神,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對於生活裡的是是非非,工作中的恩恩怨怨,和利益之爭,就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對於理論之爭,比如一場辯論,雙方持不同意見,那就要各抒己見,各爭所長。
說到權勢之爭,歷朝歷代,比比皆是。該爭的時候就一定得爭,不爭的時候就要韜光養晦,待時而出。比如雍正皇帝,他就靠著自己的低調處事,與世無爭,運籌帷幄而得天下。再比如秦時商鞅變法。變法前期,成效顯著。這時秦發動戰爭,從魏爭回部分領土,然而他的整個實力並沒有大的提高,依然與魏無法抗衡。所以權衡再三,就把領土歸還給了魏 以示妥協,同時也是為了爭取時間實行二次變法。以不爭而待後爭,不爭而有所舍,該爭必爭。從而統一六國而得天下。
道德經有云:聖人之道,為而不爭。想要有所作為,就要有所爭,有所不爭。
在不爭中學會淡然處之,沉靜自己為而不爭。在避利逐害後與之相爭,日漸壯大自己,尊善而為之,乃爭之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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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微道助您創造終生價值
“不爭,是人生至境”,怎麼理解這個“爭”字?哪些方面不該“爭”?這個問題涉及“不爭”、“爭”的概念。《道德經》第八十一章:“聖人之道,為而不爭。”這說的是聖人的行為準則,是有所作為而不與人們爭名奪利。為,有所作為,就是爭。爭,即力求達到(見《辭海》);不爭,是不與人們爭名奪利。這就是“爭”與“不爭”的概念。在這個意義上說,“爭”,應理解為對於進步的、有益社會的,要有所作為,不能無所事事;不該“爭”,就是在名、利方面要淡泊,不該去爭奪。
嚴正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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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質物慾世界裡,不爭是會被淘汰的,除非圓德成道而重塑生態生存法則,否則連生存都保證不了,可真就無所為爭與不爭了。在物質物慾世界裡不爭無為和等死也多大區別,除非人類能突破物質物慾屏障,永遠的和平和諧才能實現。
正義良性的競爭是必須且必要的,當人類徹底消滅了迷惑罪惡,才能實現無為不爭而自在逍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