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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丫頭G

    先用勞動法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再用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記得以上所述要小心取證。

  • 2 # 虛谷傳聲

    單憑這一句話,很難判定對錯,但有一點我可以設想: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公司老闆會威脅自己的員工呢?

    一般情況下,老闆與員工是僱傭關係,不是敵對關係,二者之間發展到威脅要動手,只有三種情況:

    1、老闆本是個霸道的人,橫蠻無理,仗著自己的身份與地位,恃強凌弱,從不尊重自己的員工,如果是這種情況,員工最好早點選擇走人,因為跟著這樣的人是沒有什麼出息的。

    2、老闆本是懂規矩的人,面對個別不守規矩且又霸凌的員工被逼無奈,相對威脅,如果是這種情況,這樣的員工要自省,求得和解,畢竟守規矩是我們每一個人起碼的道德。

    3、老闆與員工,雙方本來一向相安無事,各守尺度,只是因為個別事情發展到威脅動武,如果是這種情況,雙方都要冷靜冷靜,反思各自行為思想,接受第三者出面調解,緩和解決矛盾衝突,畢竟是一家公司,我相信雙方都有求好的心理。

    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在矛盾的漩渦中,只有懂得分寸、學會反思、並接受別人勸解的人,才會有積極、向上的前途。

  • 3 # 拯救地球好累

    就目前看來,題主還沒受到各方面傷害,現在你要做的就是收集證據,如錄音,影片,照片等!有備後面真的發生了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目前任然還在職,第一種直接跟老闆談,看是否有什麼誤會和解的可能,如談妥一切煙消雲散,工作也能繼續! 如不能談妥,看自己是否同意主動辭職,好聚好散,如自己不甘心,被辭退,一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在職期間,如收到老闆的故意刁難,也要讓同事知曉,同事也要和同事搞好關係,萬一將來打人事件真的發生,同事也是關鍵證據!

    總之,收集證據,維護好關係!做好充足的心裡準備!

  • 4 # 深飄木子

    針對你的問題,我的分析如下:

    1,任何一家公司老闆不見得去威脅員工,其次如果有手段他就使出來了,沒必要威脅你。可能只是一個氣話,不要太當真。

    2,如果真的威脅到你了,你最好保留錄音,證人證言之類的,方便日後報警或者維權。

    3,最好了解原因,看看能不能跟老闆化解矛盾,畢竟還要幹下去,如果化解不了,趁早辭職有人另尋打算。

    4,走還是留,自己都要做好準備。

  • 5 # 歐陽如月

    回答這個問題我心情有點沉重。在外面進廠打工不容易,我非常能體會這位朋友的苦衷,在此我也給這位朋友打氣鼓勁,不用怕,不用擔心。其實一個企業主打員工,付出的法律代價是很大的,我估計他不敢,也不會。但是能說出威脅員工的話,那我個人也覺得這位老闆心胸狹隘,道德敗壞,在這種老闆的工廠裡面工作肯定不會太開心。在此我希望這位朋友能夠儘快找到一個開心的環境工作。我用影片說說,我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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