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毛開雲

    游泳中心選擇這家乳製品企業贊助,寧澤濤卻公然為那家乳製品企業站臺,而且這兩家企業都想當乳製品行業的老大,這咋看都是寧澤濤與游泳中心徹底鬧翻的節奏。那麼,寧澤濤會與游泳中心徹底鬧翻嗎?

    站在寧澤濤的角度看,也許已經下定魚死網破的決心。在里約奧運會上,寧澤濤顆粒無收、鎩羽而歸,當時華人很不理解,當《轉折點之寧澤濤》的紀錄片在央視播出後,人們才知道了寧澤濤受到的委屈。特別是寧澤濤說的那句“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讓人浮想聯翩,這是否意味著寧澤濤對游泳中心已經無可留戀而要徹底放棄?

    游泳中心現在應該十分想念寧澤濤吧?在上週結束的東京亞錦賽上,幾乎派出全部主力參賽的中國隊在100米自由泳上撲空了——餘賀新以48秒81獲得一枚銅牌,而金牌被北京奧運冠軍朴泰桓以48秒57的成績摘走。要知道,在奧運會前五週沒有系統訓練的情況下,寧澤濤在奧運會的百米自由泳預賽中,都游出了47秒95的成績;而讓寧澤濤一戰成名的喀山,他的成績是47秒84,遠遠超出朴泰桓奪冠的成績。可見,沒有了寧澤濤,不要說中國,就是亞洲的百米自由泳成績都黯然失色。

    然而,橫亙在寧澤濤和游泳中心之間的矛盾似乎層層疊疊、無法調和。大家都沒有誠意去溝通,而且各自做著各自的事情。游泳中心對寧澤濤的把控,無非就是不讓其參加比賽,而寧澤濤已經做好退役的準備,游泳中心似乎拿他毫無辦法。其實,年紀輕輕的寧澤濤何嘗不想為國家效力,但游泳中心與寧澤濤勢不兩立,這種矛盾該如何解決呢?

    恕筆者孤陋寡聞,筆者不知道游泳中心的上級直接主管部門是什麼部門,但國家體育總局總是可以管游泳中心的吧?既然游泳中心與寧澤濤之間的問題無法解決,那國家體育總局是否應該直接干預或者指定相關部門給以解決呢?寧澤濤“其實不想走、其實我想留”,他的心思誰能懂?他的問題誰解決?

    發現和培養一名運動員不容易,像寧澤濤這樣優秀運動員因為莫須有的原因離開游泳池,不僅是游泳中心的損失,也是中國體育的損失,甚至會在世界體壇留下笑柄。有鑑於此,希望寧澤濤不要與游泳中心徹底鬧翻,只要雙方能夠坐攏來談,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退一步海闊天空,寧澤濤不要太任性,應以大局利益為重,游泳中心也要把利益看得淡一些。倘若問題真的解決不了,那國家體育總局就必須得出手了!

  • 2 # LadyHaha雷蒂讀書

    這個問題應該是去年年底提的了,據說之前雙方已經在各說各理,拉鋸扯鋸了。其實一直都是。事情發展到現在,恐怕說沒有徹底鬧翻也沒人信了。

    寧澤濤這邊有個紀錄片叫什麼轉折點,披露了一些訓練方面包括飯卡、宿舍等方面的事情,有位答友說是“很難再回國家隊了”;看前面有個答友說9月份中央第五專項巡視組釋出了巡視情況,為個別“冠軍運動員,‘大牌’教練員”定了性,據說裡面說的就是寧澤濤;一位看起來像是事件參與者的答友又披露了幾家飲料廠廣告合同混亂情況;今年2月份下旬有題主稱“多家媒體在公共郵箱中收到未具署名的電子郵件,主題為‘寧澤濤已經被國家隊開除的函’”……

    看起來雙方都在揭對方的老底,不像是可以和解的樣子。雙方選擇把矛盾公開,可能是出於爭取大眾輿論支援的考慮吧。可是作為資訊接收者的吃瓜群眾,不可能瞭解事件的全部經過和細節,能接觸到的資訊有限。從一封軍事函件居然可以公開,將“調整”解讀為“開除”,各種具體事件缺乏明細……來看,一手資料的真實性不好判定,而且往往會被過度解讀,帶上了釋出者的個人偏向。巡視組釋出的巡視情況,有沒有具體點名?為什麼說是專門針對寧澤濤的?各代言合同混亂是否屬實?具體怎麼籤的?……

    圍觀群眾表示福爾摩斯的腦洞也理不清啊,因為缺乏可靠證據。

    簡化來看,這件事中到底誰對誰錯,屬於勞動合同糾紛還是經濟合同糾紛?錯的一方是怎麼承擔責任的?為什麼雙方鬧到眾人皆知卻都不選擇法律途徑解決?

    寧澤濤果真如“開除”(實為“調整”)函中所稱“私自……不服從……拒絕……嚴重違反……”違反了規定,他有沒有違反法律?他是現役軍人,為什麼不對他做出法律制裁,甚至軍事法庭審判?他的自由之身本身是不是就說明了他其實什麼也沒有做錯。他沒有做錯的話,誰錯了。

    國家體育總局和各運動員之間是什麼關係?僱傭關係嗎還是隸屬關係?如果被國家隊選召的運動員簽署的是勞動合同,那有沒有休息時間的規定,不會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分分秒秒在上班吧?屬於運動員自己的姓名權,肖像權……是一併上交總局管理嗎。如果不打總局的牌子,而是用自己的資源,業餘時間,“私籤”代言,算違反規定嗎?僱工單位有權利管理運動員的個人資源包括業餘時間嗎?如果硬性規定要管理,按照法律,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條款算不算霸王條款?是否有效?並且下級法律法規與上級法律法規衝突的話,前者自動失效。

    總局將寧澤濤“調整”回海軍游泳隊,只說訓練等情況歸海軍游泳隊管,但並沒有交待比賽歸誰管。這可以解讀為並沒有徹底剝奪寧澤濤參加奧運會的資格嗎?那為什麼前面的“私自……不服從……拒絕……嚴重違反……”說的那麼色厲荏苒,雖然沒有任何具體事實?寧澤濤還能參加國際級比賽嗎?運動員一定要透過某種機構申請奧運名額嗎?不可以自行申請參加嗎?

    ……

    附:事件回放部分資料

    一、據說是2016年的9月份的舊聞

    這《反饋意見》能讓圍觀群眾自己看不,鑑於過份解讀的事例太多了。怎麼就“應指寧澤濤”了呢,就沒有別的冠軍運動員了嗎?另外一些人的收入還要照顧到“一些職工的不滿”這樣正常嗎。

    二、一位看起來像是事件參與者的答友披露:

    三、今年2月份下旬又有位題主提供了新的線索:

    “未具署名的電子郵件,主題為‘寧澤濤已經被國家隊開除的函’”就是這封:

    且不說這公函寫得多水,一封軍事公函公然被匿名發到網上,居然無人追查,圍觀群眾也是看醉了。

  • 3 # 手機使用者18562455829

    寧澤濤與游泳中心有矛盾嗎?根據目前暴露在大眾面前的訊息來看,他沒有做任何損害集體利益的事情,所謂的矛盾,是與王路生的私人恩怨罷了。那麼王路生有沒有代表游泳中心的權利呢?這個問題有待商榷。

    代言是否屬於私接,游泳中心至今沒有正式的官方檔案,包括王主任也沒有在公眾面前給一個明確的交代,偶爾王主任含沙射影的含糊其辭一番,實在是無法代表官方意見。奧運前對寧澤濤停訓,停寢,停餐等處理,沒有任何條例可做支援,從來沒有哪個游泳中心的負責人敢於承擔責任,這很明顯都是個人行為啊!

  • 4 # xzhch8428

    現在說游泳的事還提寧澤濤幹嘛?他是參加全國游泳冠軍賽了還是有資格參加即將進行的游泳世錦賽?他和游泳還有關係嗎?他和游泳中心的關係,早有定論,還需要游泳中心或者每個有正常思維的人來解釋嗎?編輯,你是不是腦袋進水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果園裡的桃子出現裂果,這是什麼原因引起的?該如何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