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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且沒有任何賠償,我沒有同意。然後晩上接到電話,要求我第二天不用上班,辭退書會寄到家裡,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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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Q樂財稅磚家

    關鍵問題要看對方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符合你們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解除的條件或者法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如果解除方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符合上述解除條件,建議你自認倒黴;反之,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2 # 小二亂彈

    明確辭退原因,主動獲得解聘通知,積極尋找新工作。

    首先,要明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要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只能以協商解除、員工過失性辭退、員工無過失性通知解除、經濟型裁員等方式,而每種解除理由通知方式和解除待遇是不同的,其中除員工過失性辭退外,其他解除均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在該公司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而且無過失性辭退的還需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1個月代通知金方可解除。除此以外公司以其他理由或方式解除合同的,都是違法解除,員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單位支付相當於2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所以,公司解除你的具體理由是什麼,是關鍵!

    其次,主動獲得解聘通知。以你描述,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合同協商未成,準備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卻不給你書面通知,而口頭通知解除合同。這裡要防止公司設定的“圈套”、“陷阱”,公司遲遲不郵寄辭退書,反而以後不認電弧解除通知反咬你不上班以“曠工”為由解除合同。因此,建議你主動到公司領取辭退書,公司不給辭退書堅持到公司上班。或者如果協商和電話解除時,已經全程錄音也可被動等公司郵寄辭退書,我覺得前者更可靠。

    只有你拿到公司辭退書,才會最終明確公司辭退理由,才能根據公司辭退理由來要求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以員工過失性辭退的,一般會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的,這個就要看具體情況具體來分析。既然先前公司已經表明不願意支付經濟補償,估計會以違紀理由來辭退你。如果公司理由不成立,那你要積極準備資料,申請勞動仲裁。

    最後,積極尋找新工作。既然到了這個地步,我估計你和公司已經水火不容,即使仲裁勝訴,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沒有意義,我建議你以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為由,要求公司支付2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儘快解除合同。因此,無論仲裁勝敗,建議你儘快應聘新的工作。

  • 3 # 行走在歸途

    這算是領導對你的交待,聽到這樣的話,心裡感到很寒心啊!怎麼會有這樣無情的領導者?為什麼不面談呢?一個電話,回報叫花子嗎?真不配做在領導的位子上!

    難受歸難受,事情還的處理好。

    首先不要著急,靜下心來考慮怎麼處理的問題:

    第一,考慮為自己維權的問題:進公司時籤合同了嗎?合同內容上對辭退是怎樣的手續?對照領導的做法,是否符合合同內容?

    第二,檢查自己在領導提出辭退你之前,自己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人際關係等方面表現如何?有沒有發生矛盾,是非等問題?如果有,看自己有沒有錯的地方?無論對與錯,自己對自己要有個結論,如有必要,要和領導說清楚,以免留下把柄或流言蜚語,對你今後不利。

    第三,如果你什麼也沒有錯,領導事先也沒有給你指出什麼地方不對,公司單方面擅自辭退你,是不符合勞動法的,要為自己據理力爭,如果領導不予理睬,那只有投訴到勞動仲裁部門,給以仲裁,這不是錢的問題,維護自己的正常權力。記得要把該結的工資給結回來,出來後再回去拿錢,可能會有點尷尬哦!

    第四,全部善後事情都處理完後,耐心尋找新的工作,尋找適合自己的行業和崗位,再次整裝待發,新的希望在等待著你!

    祝你成功!

  • 4 # 喵姐聊職場

    被要求第二天不用上班,辭退書寄到家裡,我該怎麼辦?

    對於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喵姐這麼看:

    1.一定要去上班!一定要去上班!一定要去上班!

    重要的話說三遍!一定要去上班!千萬不要相信什麼辭退書寄到家裡,讓你在家等。。。等什麼?其實,等的就是你不上班!這算曠工!對於曠工,一般公司都有制度,曠工3天或者5天就算嚴重違紀,公司就可以依法無償解聘你了!!!

    所以,不管公司怎麼說,一定要正常上班打卡!留存自己工作的證據,千萬不要別人怎麼說,你就聽話,老實待在家裡,一定按時上班!

    2.不要隨便籤字!

    公司既然想解聘你,還不想給你補償,讓你曠工,你又沒聽話。一計不成,肯定在升一計!

    這時候,有可能人事會和你說,你要補償,可以!我們答應你的所有要求,但是想拿到錢,必須寫一封辭職信或者自願離職的說明,內容就是你自己提出的辭職。只要你簽字了,這個補償這個月工資裡就發給你!

    聽到公司這麼說,千萬不要相信!他們是在套路你!你簽字了,他們不會給你一分錢。你去仲裁,他們會拿這個當證據,說你是自己辭職的,沒有任何補償!所以,不要隨便籤字!這很重要!

    3.與公司協商賠償問題。

    你照常上班,公司這時一般就不會給你安排工作了,所以這個時間幹啥!找公司協商啊!

    都是成年人了,既然公司想解聘,只要給我們差不多的補償,走也沒問題,非法解聘的話,最好賠償是2N個月的工資,合法的基本也是N+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N是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不滿半年算0.5,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算1。

    所以,我們心裡有數以後就可以和公司談判了,現在手機錄音也方便,可以全程錄音。談判金額你覺得ok,就可以做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說明賠償金額,啥時候支付等事項,這份協議你看好內容沒問題,是可以簽字的。

    如果公司一直拖著不給明確答覆,那麼我們可以給他們一個最後期限,如果再不給答覆,就可以去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只要不是我們有重大違規行為,公司都不能隨便辭退我們,而不給一分錢補償,我們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加油!

  • 5 # 半夢半醒浮生未歇

    哎,做的短期五六日的,星期四告知這周暫時不上,下週才上。本來也沒多想,後面看到群裡有人頂替了我在那個店上班,就覺得很不舒服。為啥一開始就說好,我負責那邊店的長期五六日,這周不讓上也沒說什麼原因,結果卻讓別人上了五六日,就覺得奇怪,我也沒請假或是說不做了。明顯越過我,讓我有種缺人就喊我,不缺人就讓我休息的感覺。如果不讓我去上了,明說就好,我也不是非做那幾天不可,直接就說後面五六日我不去做了。愛讓誰去就讓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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