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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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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綜合辦公室主任
碰到年終獎亂扣少發的情況,我的解決思路是這樣的:
首先,先與幾位平常關係不錯的同事溝通,再次確認年終獎確有少發問題;
其外,是和直接領導溝通,諮詢原因,看最終反饋結果;
再次,如果反饋模糊,可以向主管領導彙報,再次等待結果;
最後經一而再再而三的溝通後,沒有下文,建議放棄,這裡原因有二:
如果我們採用法律手段處理,找律師,找證據,走法律程式,贏了的話,金錢上可能得到補償,可是為了不多的獎金去做大量的精力消費,也不太值得。但是萬一輸了呢?大量的精力、大量的時間及花費的財力會遠遠超過我們少發的年終獎,賠大發了,得不償失;
如果我們豁出去,採用最低階的處理方式賴在公司,拿出“不處理我就不走”的心態處理,希望得到處理,萬一沒有處理呢?我們在這一階段的心情應該不會好,處於動怒的狀態,而且也會影響新工作的順利開展。
最好的辦法我想應該是調整我們的心態,做一個高貴品質的人,不去爭那無關緊要的,不當吃不當喝的一口氣,而是快速進入新的工作,掙錢養家勞生活,放過別人的同時,其實也是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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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足常樂0724
做夠一年,年終獎亂扣少發是這個公司自己的事情,勞動監察部門也懶合不了。公司的年終獎是一種鼓勵機制,是給公司員工新一年的希望。既然你已經辭工了,對這個公司來說也不存在利用價值了,這個公司可以少給你。口說無憑,只是你的一面之詞。究竟少好多無法考證。
每年有許多跳槽的人,只要該給的工資不少,五險一金幫助你繳清了,就算燒高香了。別為那一點獎金悶悶不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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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豐澤丁軍午
既然是獎金就說明是額外的,公司會根據盈利情況以及員工的表現來兌現。有今年的表現獎勵也有明年的期望。你既然辭職了,就沒有什麼明年了。公司肯定不會給獎勵。要不然其他員工不平衡。所以很多公司的年終獎會只給一半,另一半到第二年年中給。公司也有很多無奈。理解萬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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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術剛剛好
我來回答吧:
做夠一年辭工一年就辭職說明這份工作不適合他一年就辭職也有可能是因為自己有更好的發展一年就辭職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公司的原因上面幾點看來簡單,實際這樣的員工都不太好,因為一都工作了一年,說明已經過了試用期,是正式員工,如果突然離職會給公司帶來被動,這樣的人素質也不會太好。
年終獎亂扣少發的年終獎沒有多或則少,也沒有一合理的標準年終獎很多公司沒有,如果你公司有慶幸吧人這一輩子不一定工作一個公司,如果不喜歡可以自己提升自己,找到合適的機會就走年終獎這個事情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作為公司老闆如果一年公司效益好,肯定願意給大家多發錢,這樣大家乾的更起勁,何樂而不為了?所以不要太看重年終獎。
如果不發怎麼辦?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吧,如果你非要討個說法那就拿自己的業績說話,可以去找人事說為什麼不發?按照條款必須給,那就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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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漂叔
年終獎亂扣少發這個問題,在你決定要走了,很對公司都會有如此做法,為什麼呢?
1.為什麼要設年終獎這個福利?站在公司的角度,它是為了回饋給這一年來為公司付出,貢獻過的所以員工,這也是一直回報。
2.這是公司的一個福利待遇,也是一種激勵手段。它能促使員工平時的積極性和能夠使員工更長時間為公司效力,減少員工流失。
3.那麼公司知道你領了年終獎,以後就要說再見了,也不可能再為公司效力創造效益了,所以很多公司的管理者就會制定一些相應的制度,比如說:年終獎扣20%或者直接減半。
4.此種情況,如果你感覺收到了不公平待遇,建議你直接找勞動保障局討說法,要麼你就接受現實。
我們大眾,屬於局外人,給不了你實際意義的幫助。很多事情還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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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電商爆料迷
對於年終獎這一概念,其實咱們大家都心知肚明,公司一年來盈利越多,年終獎的份額就越大。
當然也不排除有老闆悶聲發大財,但不悶聲的時候便大聲呼喊:公司沒錢啦!
你入職的時候,人事也好,老闆也罷,對公司的福利描述往往都是畫餅充飢。
曬出來的,是驚喜,也有自己覺得應得的,而更多人在年終獎這一問題上,就像一匹馬,試圖吃著不存在的草,等到載不動貨的時候,馬主人不殺來吃肉都已經仁至義盡了。
寫到這裡,我越想越氣,越想越氣,準備拿上昨天剛從京東買的菜刀進老闆辦公室為他做一頓豐盛的菜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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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JYZ拾遺生活
有點應該強調的是,家有家規,國有國法。社會需要規距,也就是要有法律法規。以其規範方方面面。依法行事,依規辦事。
題主的問題有兩方面要涗明清楚。首先是企業,企業肯定有規章制度。但是制度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符合的,應該改之,否則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其次是個人,個人應該和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你也必須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只要企業的制度,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個人必須無條件遵守執行。
所以說國家層面一真強調“依法治國”。其實社會更需要法律法規的保駕護航!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人人敬畏法律法規。要把“法”當成高壓線。碰之必須承擔後果。
題主的問題,如果企業和個人均按法律法規辦事了,何來的爭議與矛盾?!!企業和個人不敢違法,才是社會公正,公平,自由,民主的根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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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羅乾聞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實際工作中,因年終獎發放引發的爭議並不少見。而法律沒有強制規定企業必須向員工支付年終獎,企業可自主決定發放與否,這就造成了年終獎亂扣少發現象司空見慣,更不要說做夠一年辭工人員。
但是,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年終獎,就應按照其規定或約定發放,亂扣少發的可以協商維權;如果在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情形下,法律未強制規定企業必須向員工支付年終獎,企業通常根據自身的經濟效益和員工績效考核情況自主決定是否發放、發放多少以及何時發放等,具有不確定性、機動性,維權難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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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嘻哈託尼
對於年終獎亂扣啥的還真沒辦法,除非合同中有約定!年終獎其實就看老闆心情和公司的經營狀況,以及你對公司的貢獻來定,沒有定數,所以多發少發你也沒辦法,你找公司,公司可以說你績效不好,所以少發!順其自然吧別抱太大希望,說不定還有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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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不是國家規定的,公司可發可不發,看公司有沒有掙錢?看你這一年給公司創造多少價值?來評估給你發多少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