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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寧那些事

    從學術史的經驗看,一個學者創造性的勞動不可能很多,我的觀察,大約在五十歲之前,還可以去閱讀史料,從事創造性的工作。五十歲之後,去各地看資料的可能性越來越少,因而小眾寫作也就越來越難。我想講的意思是,一個人,真正在小眾歷史寫作上,也不要乞求太多,就是一輩子能對人類文明的推動能有那麼一點點,已在歷史上不得了,在學術史上不得了。

    寫作是作畫譜曲。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遊目騁懷後落於筆下,一片自然風景就是一個心靈境界。山川草木,造化自然,人情世故,喜怒哀樂,這是實境,寫作者用心造境,這是虛境,化虛為實,在心織筆耕之間。咬字作骨,行腔為風,用分段、標點分出繁簡快慢,用細節刻畫、場景勾勒分出濃淡疏密,畫面感油然而生。有些話緊著說攢著寫,那是濃墨重彩;有些隻字不提藏進紙背,這叫計白當黑。方塊字既能作丹青,亦可為絲竹,平仄相合,一韻到底,聲調抑揚,對聯頂針,寫得嘈嘈切切,讀得朗朗上口,就逼人唱出freestyle;長短錯雜,慢條斯理,字斟句酌,頓挫利落,情緒一直壓壓壓,再揭開鍋看大爆炸,像不像副歌的變奏與高潮?層層烘托突出主題是歌劇,觀點犀利文筆如刀是搖滾,首尾呼應寫成閉環,那是賦格曲;絮絮叨叨平平唸白,這叫民謠風。節奏是一切藝術的魂。結構、音律、層次,最終都是為了節奏。在寫作技巧高度成熟統一的年代,寫出專屬的節奏、個性和細節感,對任何寫作者來說都是充滿機趣的挑戰。

    歷史學作品的表達方式,不論小眾史學,還是大眾史學,我個人比較傾向於一種美的文字。儘管我做得很不夠,文字並不美,但我內心確實在追求美文。我研究過章太炎、梁啟超、胡適諸大師的文字,我不太喜歡章太炎故意使用艱澀的字詞,也不喜歡現在許多新派學者生造概念、詞句。我在讀書時,老師就反覆告誡,最好的表達是讓讀者最快最容易明白你的意思,如果舊有概念、詞彙足以說明問題,就應該將自己生造的詞彙替換為舊的詞句,而不是將舊詞句替換成讓人費思的新詞。文學的價值不在文字的艱深,而在形象、真實,栩栩如生,猶如親臨其境,最好的史學作品評價是:你說得像真的,就好像你在現場。這就是大眾寫作的文學性,明白流暢的表達,稍有修飾的文辭,並具有一定的意境。

    你看,我寫東西,純粹是因為,我是個百分之百的懦夫,地地道道的廢物啊。我在發自本能的,用最低成本的方式,去滿足自己,彌補自己啊。畢竟拿起一根筆桿的力氣,還是有的啊。

  • 2 # 鹽水蟲

    寫作,是個苦差事!

    這個問題應該是:寫作的目的與意義?必須先有目的,才能後有意義。

    那麼,寫作的目的該是什麼呢?每個人,每個人的每個階段,應該都有不同的目的和意義。

    比如學生時代,寫作的目的就是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意義就是能在考試時的高分。

    上班以後,寫作的目的就開始分化了——

    也有的是興趣愛好,遇到觸景生情的事情,就手癢癢,想寫下來,可能只有寫下來才算是落了地;

    第三種情況,有的人就喜歡寫,或者說除了寫作,別的啥也不會,寫文章跟搬磚似的,一會兒功夫幾千上萬字就一氣呵成了。

    第四種情況比較少,但確實有,他們生下來就是為了拯救人類改造世界,他們看社會的眼睛帶著透視功能,能夠透過現象看到本質,然後又用通俗生動的文字,寫出來,其中隱含了他們的許多想法,讓人看了不知不覺地會按照他們的想法去做事。

    可能還有很多種情況,但大致應該差不多可能就這麼幾類。

    所以,如果簡單地問寫作的目的和意義,也可以這樣回答,寫作的目的就是運用文字表達你的思想,實現你不可告人的目的;寫作的意義在於,你可以透過文字而不是面對面地表達你的慾望。所以很多喜歡寫作的人,都不善於在大庭廣眾之下高談闊論。

  • 3 # 笑薇讀書

    寫作的目的是什麼?其實,寫作無非是為了傳遞我們的想法,它本質上屬於一個資訊傳遞的過程,不同的寫作,目的不同。比如說,你寫簡歷,是為了獲得面試的機會,讓企業認為你還不錯;你寫文案,無非是為了爭取客戶,讓對方對你們的產品產生興趣。就像秋葉大叔,他最初寫ppt,也是為了建立職場競爭力,從而讓領導和同事都認可他。

    但最終寫作行為能否獲得理想的效果,這取決於接收者是不是真的理解了你想傳達的內容。有的人長篇大論,事無鉅細,寫了一大堆,但別人根本就不知道你在表達什麼,或者寫得晦澀難懂,這些都會給對方的理解造成障礙。

    前面已經過說,寫作是為了傳遞資訊,把我們的想法透過寫作這個方式告訴對方,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自己是資訊傳送者,對方是資訊接收者。所有的寫作目的,其實歸根到底都是為了激發資訊接收者採取我們所希望的行動。

    但這個效果究竟怎麼樣,最關鍵的因素在於我們是不是把自己的需求說清楚了,是否做到有條理,有邏輯的闡述自己的想法。

    就拿寫工作總結來說,有些人只是簡單展示自己做了哪些工作,簡單羅列近期自己做的工作,自以為自己工作努力,但很可能領導都不一定會耐心看完。這就是為什麼最後領導評價一般的關鍵原因,因為你沒有從領導的角度思考,他想要了解的到底是什麼。

    而有些人卻是這樣總結自己的工作的,比如先總結自己的工作內容,然後分析自己的工作成效,給公司帶來了多少客戶,產生了多少價值,然後再總結工作中存在不足的地方,最後再提出自己的改進想法,有詳有略,而且邏輯分明、條理清晰,相比較而言,後者的工作總結肯定更能吸引領導的注意力。

    即使是寫工作總結,我們也要爭取給老闆留下一個好印象不是? 但如果你的總結都沒辦法讓領導耐心讀完,怎麼可能有好印象呢?寫作是為了傳遞我們想表達的內容,但如果我們的寫作方式導致資訊傳遞的效率過低,那麼顯然是沒有辦法打動對方的。

    所以,最佳化資訊傳遞的效率就成為了一件尤為重要的工作。 怎麼最佳化資訊傳遞的效率呢?這裡需要注意三種思維方式:邏輯思維、受眾思維、故事思維。

    邏輯思維能幫助你有條理地組織資訊,讓對方更容易理解接受。邏輯混亂的文章讓人無法有興趣讀下去。受眾思維可以幫你換位思考,讓你用對方更容易理解的方式輸出資訊。故事思維是一種動人的資訊包裝方式,在傳遞資訊時,更能吸引和打動他人。

    寫作從來都不是自嗨,寫作是表達自己思想的方式,那麼要讓人能夠理解和讀懂才算完成目的。這三種思維在寫作中尤為重要。

  • 4 # 焦糖X不苦

    蘇格拉底說,未經審視的人生不值得過。要問寫作有什麼意義?我想 寫作恰恰提供給我們這樣一個審視人生的機會。

    寫作教會我們放慢腳步,去思考,去關注當下,去體驗生活,去感受周圍的氣息,去發現,去回憶,去追逐,教我們杜絕麻木不仁、行屍走肉的生活。能夠把寫作和生活完美結合在一起的人,深知裡面的美妙和樂趣,雷.佈雷德伯裡就是這樣的人。

    於他而言,寫作就是生存本身,不寫作,毋寧死。他說你必須醉心於寫作,現實才不會摧毀你。他把寫作看作是一份融合了真相和現實的食譜,分量正好,讓你能夠咀嚼、暢飲,消化,而不致像在床上拍動的死魚般感到窒息。美國權威書評雜誌《柯克斯書評》說他是一個寫作時全身通電,痛飲生命,欣喜若狂的傢伙。關於寫作的意義,你可以在他的《寫作的禪機》這本書裡找到答案。

    《寫作的禪機》被《作家》雜誌選入“十大最佳寫作指導書”,但它和其他寫作指導書不太一樣,它更像是一本生活指南,教你如何用寫作去審視生活,如何用生活來指引寫作。如下分享三點寫作對於生活的意義:

    一、因為寫作,我們能更真誠的面對生活

    你在這世界上最想得到的東西是什麼?你愛什麼?又恨什麼?你生命中最美好和最糟糕的事都是什麼,你打算什麼時候低語傾訴或大聲表達?你上一次讓內心真正的愛與恨躍然於紙上事多久前的事?你最後一次敢於發表深藏內心的偏見,讓它像閃電般滑過紙面又是何時?這是雷.佈雷德伯裡在《寫作的禪機》裡面發出的一連串拷問。

    生活中的疾病與災難、世俗與偏見,讓很多人慢慢的關上了自己的心,隱藏了自己的表達慾望,即使很多想法說出來也是言不由衷,迎合大眾。我們忽視自己內心關於愛與恨的吶喊,我們偽裝自己的疼痛與傷口,我們渴望交流又壓抑內心的真實想法,我們嚮往著外面世界的精彩又害怕撞得頭破血流,我們小心翼翼的把生活過得失去了本真和熱情。

    不得不說,生活是個大熔爐,很多人在裡面被煉成了渣,只有少數人煉成了金子。而雷.佈雷德伯裡無疑就是其中的一位,他透過寫作向生活吶喊出自己最真誠的想法,釋放自己對生活的全部熱情。

    他不滿《時尚芭莎》關於波多黎各土著攝影的不公平態度,透過《太陽與陰影》讓大家聽到了不同的聲音;他因喜歡在家附近散步或沉思而被警察攔住,把自己的憤怒寫成一篇叫做《行人》的故事;他在小說《電車》講述小時候對曾經摯愛的東西的渴望,在《空氣中的夏天》尋找生活中微小的愛,發現並重塑那些微小的苦楚。

    或許我們會因為現實生活的累而麻木,但在文學的世界中,偉大的人物都專注於探索愛與恨。縱觀那些文學大師,不管創作之路有多艱難,生活如何不幸,他們傳遞給大家的卻滿是野性與智慧的活力,他們用愛去表達憎恨和絕望。這是寫作賦予我們直面生活的勇氣,是寫作教會我們的生活藝術。

    尼采說,我們擁有藝術,所以不會被真相擊垮。 生活對於我們有太多的煩惱,退縮很容易,但等來只有被煩惱覆蓋。雷.佈雷德伯裡教我們抓起筆刷,站好姿勢,邁開華麗的步伐,跳舞。

    二、因為寫作,生命的輪廓變得清晰起來

    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過一些閃閃發亮的東西,或是快樂,或是悲傷,或是恐懼,或是擔憂,這些種種讓你體驗到生命的美妙,促成了你現在的成長。然而,你還記得這些的東西嗎?許淵衝說,生命並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記住了多少日子。 這些曾經在生命中閃閃發亮的東西可能隨著時間黯淡、模糊、直至消失,好像從來沒有來過一樣。

    但是,雷.佈雷德伯裡記得。

    他一生都在收集各種意象,然後儲存起來。他有個標題清單,列出了各式各樣的名詞:湖、旋轉木馬、鐘樓、骨架、人群、老女人、罐子、寶貝、侏儒、怪獸、樓梯等等,他把自己的觀察、奇怪的幻想、迷戀、恐懼、那些曾經在他生命中閃現的東西一一記錄下來。

    當他開始整理這些清單時,這些名詞指引著他一路探索,尋找那些保留生命遺蹟的東西,那些曾經讓自己對生命充滿渴望的東西。他發現自己的舊愛和恐懼都和馬戲團和嘉年華有關,它們又一次在他生活中重現,彷彿重獲新生,他從這些清單中汲取營養,從老想法中找到新靈魂,用這些字詞構建出一個個故事,《魔法當家》、《湖》、《罐子》《使者》、《從前有個老婦人》、《侏儒》、《小刺客》......就在回憶和幻想中誕生。這些作品與其說是他構建的故事,不如說是他的人生軌跡。

    此外,他也在自己的筆下與過去和解。他在創作《原諒我,天父,我是有罪的》時,回想起自己12歲那年打了自己的狗,一直沒有原諒自己,在創作這個故事時,他重新審視了這個殘酷、可憐的男孩,讓他的靈魂和狗的靈魂都得以安息。

    這些創作教會了我們什麼呢?如雷.佈雷德伯裡在書中所講,教會了我們繪製出生命的路徑,然後行進到某處,真正的走過去。雷.佈雷德伯裡說他這一生沒有太多想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行動,看看自己做了什麼,做完之後又會變成怎樣的人。他筆下的每個故事都是對自我的全新發現,每天發現的自我,都和二十四小時前的我有所不同。

    三、因為寫作,靈魂有了溫度

    隨著年齡的增長,很多人便慢慢地擺脫自己的喜好和最原始的感受,到成年時,他們身上已經沒了生活的樂趣,別人批評時,他們便開始懷疑自己,然後自我批評,陷入窘迫。

    雷.佈雷德伯裡9歲時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當時因為四年級同學的一句批評嘲笑,他撕毀了自己心愛的漫畫《巴克.羅傑斯》,之後的一個月陷入了失落又空虛的狀態。有一天,他大哭一場後開始思考造成他不快樂的原因,答案就是他摯愛的巴克.羅傑斯離開了他。

    很快地,雷.佈雷德伯裡就意識到那些嘲笑他的人不是他的朋友。於是他又開始重新收集漫畫,找回了快樂。後來他不再在意別人對他熱愛的事物指手畫腳,作為迴應,他把著一切都寫下來,當他完成時,他發現那道被咬過的傷口已經消失了。

    雷.佈雷德伯裡的品味怪異,熱衷於黑暗,他瘋狂的愛上怪物、骷髏、馬戲團、嘉年華、恐龍,還有紅色星球-火星。這些他所喜愛的事物,讓他找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人生的美好,後來也構成了雷.佈雷德伯裡故事裡的真實元素。

    如《草原》裡的獅子,就是他5歲時在馬戲團看到的獅子,是10歲時他在鎮上的圖書館裡看到的獅子,是1924年郎.錢尼的電影裡伏行的獅子。再如最著名的《火星編年史》裡面紅色星球的故事,還有《兩萬噸的深海怪獸》裡的恐龍等等。這些他小時候熱愛的東西,他二十歲、三十歲的時候依然愛它們。

    這一追逐愛的腳步的過程,雷.佈雷德伯裡稱之為養育寫作的繆斯(潛意識)。他說他不是直接觀察的作者,大部分時間他是透過潛意識來吸收一切。我們的潛意識裡不只是各種事實、資料,還包括我們感受這些事件時的反應。當我們審視自我的內在時,會發現這些東西其實一直存在的,我們需要的是把它們召喚出來。當一個人深受觸動時,便會說出自己的愛與恨,變成一個溫熱的靈魂,而每一個溫熱的靈魂更善於發現生活中的詩。

    最後,用雷.佈雷德伯裡在《寫作禪機》裡的一段話來總結寫作帶給生活的變化:

    寫作能夠提醒我們,我們還活著,而這本身就是一件禮物或者特權,生命並非與生俱來的權利。在我們獲得生命的那一刻起,就必須努力活出它的價值,因為生命賦予我們生機,卻也要求我們回饋。儘管寫作並不能讓我們免於戰爭、貧困、嫉妒、貪婪、衰落或死亡——這種種我們希望避免的一切,但卻能夠讓我們從中重獲新生。

    所以,開始寫作吧,在生活這場無休止的戰鬥中,你會發現,它可抵千軍萬馬,帶你越江過河,到達你夢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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