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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中的牽牛花

    即然想要孩子,那還離異幹什麼?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經營,共同維繫。即然能步入婚姻殿堂,說明都已成年,思維方式不是孩童,離異再準備要個孩子,我感覺荒謬絕倫,是一種不理智、愚蠢的思維方式。

    準備離異再打算要個孩子?即然要分開那就絕決,可能是對方的財產,顏值,值得為死去的婚姻留下後患?還是令人費解。

    準備離異的夫妻準備要個孩子?你們考慮到孩子的感受了嗎?這樣做對孩子是不公平的,暫切不考慮以後撫養孩子的經濟能力如何,孩子是無辜的,他也需要父愛和母愛,不要把孩子做籌碼。

    如果離異生下孩子,孩子能否快樂,健康的成長?孩子長大一系列的問題擺在面前,各種學習的費用,撫養教育,生活的艱辛,對孩子的成長都是不利的,當然了,如果家財豐厚,不考慮經濟問題,一時衝動,那旁人也是閒吃蘿蔔淡操心。

  • 2 # 春天的書影小屋

    我覺得這是一種自私,不負責任的想法,我個人不贊成這樣。

    兩個人在婚姻中沒有感情,就如一潭死水,如果苦苦在其中掙扎,我覺得實在是太累了,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如果在一起感情已破裂,無法挽救了,請放過對方,讓對方去尋找幸福,也是一種大度,灑脫的作法。

    婚姻中想用孩子來捆綁對方愛自己,我覺得不現實,一個人如果不愛自己,你想利用孩子來留住對方,留得了人,留不了心,不會長久的,這種愛苦了孩子。

    父母不瞭解你們的婚姻是否如意,老是追你們生小孩,因為長輩可以見到可愛的孫子,孫女,陪他們玩,也挺開心的。可養育孩子要負出好多好多,你們感情都沒了,生了你們有精力管嗎?你們想把養孩子的責任推給年邁的父母嗎?

    明知道婚姻已到了盡頭,如果生一個孩子,對孩子不公平,因為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你們的一切必定會影響孩子的成長。

    如果你們硬要生一個孩子出來,然後又離婚,孩子跟誰對他來說都是一種傷害,因為你無法給他一個完整的家,他小小的心靈有陰影,父母的愛有殘缺。

    婚姻不是兒戲,生小孩也是一種責任,一切要慎重考慮。

  • 3 # 梨鄉趙哥

    1.貪圖對方的財產。可能是對方有較豐厚的物質條件,一旦離婚,拿孩子做籌碼,做要挾,分攤更大的經濟利益。

    2.為了挽回婚姻。有人說,孩子是維繫夫妻關係的紅絲帶,只要有了孩子,夫妻雙方看在孩子的面上,怕失去孩子,就可以保住這段婚姻。這種觀點有失偏頗,趙哥不敢苟同。難道現實生活中夫妻離婚前都沒有孩子嗎?人是感情動物,兩口子沒有感情了,雙方見了面都噁心,此是還在乎有沒有孩子嗎?難道用孩子這根繩釦就能把對方套住嗎?即便一時對方歸順了你,你得到了他的身體,難道他的心還在你身上嗎?如果你愛對方,他對你沒有感情了,你要學會放手,放飛對方,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場,既然緣分已盡,何必一棵樹吊死呢?

    3.是對孩子和社會的不負責任。生了孩子,一旦離婚,就是單親家庭。一個缺失父愛或母愛的孩子在一個單親家庭裡,會快樂的成長嗎?就是將來雙方都組建了新的家庭,對孩子的心靈難道沒有創傷嗎?現實中,單親家庭的孩子違法犯罪的少嗎?給社會帶來的壓力少嗎?

    既然婚姻已經破裂,就不要有這種錯誤的想法,該分手時就分手吧,人生苦短,放飛對方,自己也會幸福。

  • 4 # 逝水流花

    對於這樣的想法,感覺很詫異,多少會有一些不理解。可能,他們把要孩子這件事想得太過簡單了。他們或許覺得自己一個人完全可以養大一個孩子,而不需要對方付出什麼。可問題在於他們根本沒有考慮他們這樣的行為會給孩子帶來什麼。

    既然彼此要離婚,就沒有要孩子的必要性。因為孩子是愛的結晶,是情感的延續。既然離婚,愛不復存在,情感變得很淡,甚至消亡。這樣一個人帶孩子,他們感受不到另一方對自己的那份愛,會讓孩子有情感的缺失,繼而會缺少安全感,會自己未來的情感中,也會有一些問題的出現。

    但細想一下,覺得有如此想法,可能是他們的感情還有緩解的可能。還沒有走到情感的荒漠地。還給予了彼此希望。畢竟,孩子是紐帶,就因為孩子的降生,兩個人有可能修復情感,讓彼此的注意點在孩子身上,從而對於對方身上的問題,便不會太過較真,以致緩解了彼此之間的矛盾。想來,這種想法,多出自女生,因為女生比較感性,而且有時候為了情感,她會有失去理智的瞬間,所以,在內心,對男人還有感情,所以,希望用孩子拴住男人。更何況,男女在締造孩子的過程中,會有許多的親密舉動,從而透過身心的愉悅將兩個人的不愉快弱化一部分,從而能將婚姻生活過下去。

    在生活中,由於夫妻情感淡了,可因為孩子的出現,讓彼此得到了很好的調劑,繼而,未讓婚姻瓦解的事例也是存在的。但孩子的初生也可能讓矛盾更激烈化,從而加速了婚姻解體。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

  • 5 # 羊撥絃
    明明知道自己不能在一起,還想要個孩子,這是想透過孩子,來挽救自己的婚姻。想透過這個方式,持續獲得倆人的聯絡。因為孩子,兩個人才有所牽掛,或者說,兩人間以孩子為紐帶,有了共同關愛的人。這種情況會怎麼樣的呢?如果不是雙方矛盾尖銳,不是大是大非十分原則上的事,兩個人之間只是產生了小問題,你想有個孩子,並以此為契機,恢復兩人的關係是分有可能的。如果雙方有一方非常想離婚,感情基礎已經接近到零點,這時就不宜再要孩子。對孩子來說也好,對婚姻生活中的雙方任何人來說也好,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一個孩子生活在不和諧不愉快的家庭中,對他來說是不公平的,不該他來承受的。不想離婚的一方,千萬不要以這種方式,來要挾對方。如果對方的心不在這裡了,即使生下孩子以後也是不會回來的,一樣不管不顧的離開你。所以說對你對孩子,都不公平!既然做不成夫妻,那就好合好散吧!放過對方也是放過了自己。這個世界上誰離開誰都得繼續生活。我們生活還要繼續下去。 生活的路還很長,我們還需認真地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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