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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傳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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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讀史求真
謝邀。愚以為,第一,岳飛是抗金最堅決、功勞成效最大的一位。也是趙構、秦檜推行與金妥協,降和國策的最大障礙。殺岳飛不僅消除了這一障礙,而且給其他力主抗金,力主恢復的良臣武將一個榜樣,你們堅持抗金的主張,就是這個下場。第二,岳家軍太能打仗,民心又旺,這就犯了皇帝老兒與丞相秦檜的大忌。功高震主,功高也會撼動相權,焉有不除之理。第三,岳飛自身性格所致。岳飛忠正剛烈,卻又愛使些性子,特別是還摻和高宗立儲事。這便讓趙構十分不滿。現在有人說,岳飛不會做人,實在不妥。其實這正是大英雄的本色。不過他遇上的不是李世民那樣的明君,魏徵會"做人l"嗎?怎麼就沒事?難道岳飛只能修煉的像馮道那樣的圓融才算會"做人"嗎?總之,我以為趙構、秦檜所以慘殺岳飛,是政治的需要,是維護皇權的需要,不僅是對岳飛,更是殺一儆百,面對其他不同意他們政策的大臣和天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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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鬍子說史
我覺得岳飛被害,有真狠深層次的原因,有的是客觀的,有的是主觀的。
首先,在宋代猜忌武臣的傳統政策下,只容得住貪財好色糊塗蟲似的將領,可決不許任何將領有知識有志趣得民心得軍心。像岳飛這樣的人,無論是宋代那一個君主在位,均必不能相容。宋高宗處南宋草創之際,顧慮危疑,對岳飛更是不能相容的。因為岳飛的為人行事有許多優點,而這些優點都為宋高宗不願武臣具有者,於是他的優點便成為他的死因。縱無秦檜,岳飛仍將屈死,他正和狄青一樣,也是被宋代傳統的政策犧牲掉的。我們與其痛罵秦檜,還不如詛咒宋代的傳統政策,並譴責宋高宗的自壞長城。
其次,當時文官呂祉接管了中興四將之一的劉光世的部隊。他的部將後來在要求歸岳飛節制而不得的情況下,發生譁變,殺了呂祉,率領全軍五萬多人集體叛變,投降了偽齊。淮西事變,不但攪亂了北伐大計,而且改變了敵我態勢和力量對比,北伐收復中原在趙構看來是不行了,急令岳飛轉入防禦,保住長江防線。淮西事變,使趙構認識到這些軍隊和他們的首腦是不可靠的,名義上是國家的軍隊,但實質上,在很大的程度上還是私家軍隊。要不,老百姓為什麼叫他們作岳家軍,韓家軍,張家軍,劉家軍?沒有一支皇家軍?四大主力軍全是這些首領們自已拉扯出來拚殺出來的部隊,這些兵將只認多少年來帶領他們出生入死的首領,而不怎麼認朝廷的。
三是岳飛不止一次表示一定要攻克黃龍府,迎二聖回朝。並把此作為北伐的口號。黃龍是金軍老窩,搗了也罷。迎回朝的二聖是誰呢?一個是皇帝老爸徽宗,一個是皇帝哥哥欽宗,如果他的父親跟他的哥哥回來,那他的位子還能坐得穩嗎?後來秦檜還跑到皇帝那去打小報告,聲情並茂的說了一番,還畫了三個太陽,意思是提醒皇上,這國無二主,天無二日啊。高宗口上不說,心裡肯定不悅。
四是岳飛一味主戰、反對議和的這一點秦檜在遺囑中也提到說,岳飛和宋高宗因為一件事發生了根本的分歧,以後皇帝便不再喜歡岳飛了。其實,宋高宗對金的態度,可以說是國仇家恨,不共戴天。只是從軍事上、經濟上苦於沒有大舉興兵反擊金國的本錢。當時金國幾乎每三年就要組織一次大規模的入侵,在內憂外患之中的高宗皇帝可以說焦頭爛額,高宗一方面重用岳飛等武將四處撲火,高舉北伐大旗,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讓秦檜牽頭一次次對金“議和”,以便得到喘息之機。可岳飛岳飛一味主戰、反對議和的想法根深蒂固,沒有一點回旋餘地,認為皇上如此重用我,就要把金國打出中原,有時甚至不惜和皇帝對著幹。
五是岳飛三十出頭就當上了節度使,岳飛有一句話,說在我朝這些大將裡面,能三十出頭當節度使的,除了太祖,只有我岳飛一個人;第二是說,岳飛解了兵權之後,岳雲和張憲在湖北襄陽舉兵要擁岳飛,武力要挾朝廷恢復岳飛的兵權,結果就偏偏在這個時候,岳飛不合時宜的上表,言詞激烈,要求恢復自己的兵權。做法實屬太傻,所以授小人以柄,讓皇帝更加疑心了。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有關岳飛的死因,並不完全是秦檜以“莫須有”罪名害了的,而是當時的政治形勢殺害了他,也是屢犯忌諱的個性殺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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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設身處地看問題
有誰能告訴我,有哪一個朝代不懷疑武將?懷疑重兵在握的武將是皇權的天性。岳飛之死很簡單,莫須有的罪名,莫須有其實的意思不是沒有,而是不必要有,即只要皇帝懷疑大將威脅皇權就可以了。為大將者,即只要皇帝起疑心,自己又不知避禍,不知韜光養晦,必死。劉邦朱元璋將功臣基本處死,清朝殺的大將也不少,且以上大都形式上的審判都沒有。有些人認為清沒有昏君本身比較荒誕,就是清又是怎麼對大將的。清對待多爾袞怎麼樣?鰲拜怎麼樣,年羹堯被殺怎麼啦,曾國藩如果勝利後不自己裁撤軍隊,恐怕也逃不掉。很多時候各個皇帝只要懷疑,大將就可以不經審判直接殺掉,南宋還有審判程式。用常人思維去評論帝王權術是得不出正確結論的。
金人要求殺岳飛,趙構是一個有主見的皇帝,趙構不一定要聽,金人也知道這一點,只是作為這筆買賣的一個條件,不是必要條件,必要條件是簽訂合約前就要殺了岳飛,主動權在趙構,不在金人,簽訂合約以後一年岳飛才被殺的。如果金能完全打敗宋,金不會去求和的。歷史離我們很遠,記錄的情況還需要加上對政治的判斷才能窺視一二!
紹興11年即1141年,岳飛在鄂州交出軍權後獨自上廬山,張憲在鄂州任駐紮御前諸軍付都統制,岳飛是將軍隊交給張憲的,他的女婿,試想趙構已經對岳飛有所懷疑,還將軍隊交給自己的女婿,沒有交給國家指定的人,主動避嫌,岳飛有假交軍權的嫌疑,有留戀軍權的嫌疑,封建社會疑則從有這是帝王權術的常識,我也相信岳飛不會有問題,但皇權不會這麼認為,不注意細節出了問題!
張憲就任當然是完全錯誤的,從任何一個皇帝角度來看,元帥將軍權交出,為避嫌毫無疑問應該交給國家,而不是自己的女婿,包括自己信任的人,而且自此遠離這支部隊,避免同這支部隊的領導接觸,以此來避嫌,司馬懿的事情說的很清楚,閉門不出,皇帝去檢視司馬懿是否真的不問軍事,派人去查,司馬懿在花園釣魚,表示他無心政治,皇帝才放心,韜光養晦才能自保,才能在皇帝解除嫌疑後東山再起,這是官場常識。如果真心交出軍權,只有交給國家指定的人,根本不是岳飛的親信,還要向皇帝要求張憲等重要將領一起撤出,讓皇帝來安排軍中人事,如果讓皇帝安排皇帝的親信掌管軍隊,軍隊才真正屬於皇帝控制的,皇帝才放心,因為只有這樣岳飛才能控制不了軍隊。張憲有本事,張憲越有本事皇帝越怕,這本事不是皇帝要的,岳飛將軍權交給女婿,等於告訴皇帝沒交,在交出軍權后皇帝的命令張憲可以不聽,岳飛的一個小紙條,張憲會馬上做好。這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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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忠君然後愛國,對於皇帝不忠心的再愛國皇帝也不會用他,就憑皇帝要下十二道聖旨才能使他班師回朝,憑次一點就是任何皇帝都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