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心唯公

    公章不是隨便就能刻的。無論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央企的公章,還是私營企業的公章,都是需要經由主管部門審批,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地方刻制。未經備案的公章,雖然有時候在非正式場合能矇混過關,但一旦到了銀行等正規場合,是不能使用的,而且出現糾紛之後,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要由私刻公章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企業的公章,要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稽核,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稽核無誤後在公安機關指定地方刻制,到公安機關備案後,方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啟用。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公章,由地方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審批,同樣在公安機關指定地點刻制後,經由公安機關備案,由成立機關、即編辦負責啟用後,才可以正常使用。

    這兩種印章都要走完所有的程式,才會產生法律效力。印章這幾年發展也比較快,什麼原子印章,數字印章,晶片印章,指紋印章等,不管怎麼樣,反正不像看上去那樣簡單,隨便找個地方刻制,大家都分辨不來。一旦產生法律糾紛,未經備案、啟用的印章,所簽訂的合同無效,由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均由私自刻制印章的一方承擔。

  • 2 # 時磊

    刻章未經備案不符合公安部門規定,但是隻要是公司真實意願簽訂合同仍然有效,法院會予以認可,私刻公章違反治安管理需要處罰不在此次探討範圍。

  • 3 # 曾在天涯05

    建議馬上登報報失,然後拿著報紙去公安刻章中心報備並重新刻一個。不然被不良人員給你濫用了也是你的責任,儘快處理吧

  • 4 # 朝聖安菲爾德

    如果啊,我是說如果,公章丟了,你又重新刻了一個,但凡有一點不一樣,比如說,字型,間距,或者其他篆刻方式的,就沒有法律效力,甚至會追查你違法刻章行為,但有可能矇混過關,若丟了,新刻的就必須備案,前提是你要去公安那登出之前丟的那個

    如果刻了一個一模一樣的,我覺得不用備案,與丟的那個擁有同樣法律效力,但必須確定丟的那個章不會被人撿到

    我身邊有個例子,不是公章是證書,我有個同學,大學畢業證丟了,但是有照片,於是讓街頭小廣告按照照片給辦了個假畢業證,找工作應聘,HR說你這證書是假的,他就和人家吵起來,說不是假的有本事去查,HR在學信網上查到了,編號照片什麼的都對的上,雖然最後沒進這個單位工作,但這個畢業證絕對是可以過關的,誰也不能說這是假的,雖然它確實是假的

    話說回來,公章丟了,誰敢給你刻啊

  • 5 # 江湖傳說之老鏡

    管理公章的法規,只有治安法規裡有規定。印章的備案,是政府即公安局治安科給這枚章背書法律效力,但並不是只有備案的章才有效力。備案的公章當然有法律效力,沒備案不代表沒有法律效力。沒備案的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這枚章是否是真實意思表示為準,最好的證明就是否發生過履行法律權利義務的行為來確定。一枚沒備案的章,只要發生過一次具有法律權利義務的行為,就具備了真實意思表示的條件,以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章,比如,在銀行開戶中使用了這枚章而且開戶成功了、在合同上使用了這枚章合同履行了,這些都構成了沒備案的章生效的條件。理論上是如上所述,但是實際當中,對方當事人要舉證才能證明這枚沒備案的章是否具有效力,比如合同裡有收款銀行賬號,具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按照合同付款了,此章立刻生效。原理是,賬戶屬於非公開資訊,在合同上體現了賬戶,又有印章,證明了印章是真實意思表示;和政府部門的合同裡用了這枚章,檔案館裡有儲存,去檔案館影印出來合同,就可以證明這枚章是有效的。

    還有一點,自己刻章沒去備案,不是犯罪行為,是違法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裡印章管理的規定。拿沒備案的章去做犯罪的事,犯罪這個事才是犯罪行為。

  • 6 # 言鳴律師

    後刻的公章不是說一定無效,而是分情況對待:

    1、對公絕對無效:工商、稅務、銀行,在你公司正式公章下來的時侯,都是有要求要備案的。

    現在你後刻的公章,對於他們而言,就是假章,是無效的,任何業務也開展不了。

    2、對私的情況,只要你公司認可,是可以產生效力的。而且,當你對外使用這顆印章,如果形成表見代理的情況,那就是絕對要產生效力的。

    以上就是關於後刻未備案公章的效力問題的分析,建議你公司走掛失程式。重新將新印章進行備案,不然一方面辦事不還便,另一方面使用不備案的公章,公司還會有很多未知的風險。

  • 7 # 北京趙律師

    這個問題很好,實踐中這種情況也非常多,一個公司為了經營方便有時候會刻幾枚公章,其中一枚拿去備案。

    比如總公司有枚公章,而外地的分公司為了籤合同方便也會刻一枚公章,總公司也允許;再比如,股東之間有矛盾,其中一個股東藏匿了公章,另外的股東為了運營公司也會再刻一枚公章。那這時候,不管有沒有備案,原則上使用所有公章簽署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再擴充套件一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拿著一枚自己私刻的假章代表公司簽了一份合同,那合同有效嗎?合同仍然有效!因為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的,只要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簽字了,那加蓋的公章不管真假,合同都生效了。

    再擴充套件一點,公司一般的業務人員使用私刻的假公章籤的合同有效嗎?不一定,得分情況認定。舉個例子,某地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在保險公司辦事大廳,使用私刻的假章賣保險,即使後面這個工作人員因此犯罪被抓,這些保險合同依然有效。

  • 8 # 大兵叔叔

    舉一個最近特別火的例子,騰訊將老乾媽起訴到法院,三人偽造老乾媽的公章與騰訊簽訂了合作協議,後老乾媽出面闢謠,否認與騰訊簽訂過合作協議,並稱已經報案處理,經警方偵查後,依法抓獲了三人偽造公章騙取騰訊遊戲幣的事情。

    這個案子的公章是偽造的,但是騰訊沒有識別出來,於是將老乾媽起訴到法院要求老乾媽承擔責任。

    如果是一個公司,內部不慎丟失了備案章,首先要做的不是先去刻一個章,而是先掛失這個章,否則,一旦有人撿到了,拿著這個章與其他公司簽訂了合同,後來因為不付款的問題,被這家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還款責任。

    由於沒有掛失,這個章也是備案章,想否認的難度就很大。

    如果因為事情緊急,必須先刻一個章與對方公司簽訂合同,那麼簽訂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因為根據合同法的立法精神,雙方之間本身對於合同達成了一致意見,並簽署了協議,不會因為拿著一個沒有備案過的章簽署合同,就導致合同無效了。

    當然,有一些小公司,本身就兩個章,一個備案章,一個沒有備案章,在有些合同中,故意以沒有備案的章與合同相對方簽訂協議,目的就是將來對方追討貨款的時候抵賴說這個章不是自己公司的。

    當然,如果確實來不及備案,應該在簽署合同時,不僅蓋上章,也要在經辦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處簽字,目的就是讓合同更充實,或者在蓋完章後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備案即可。

  • 9 # 深圳小雅丫

    以我個人經歷來實際說一下吧。

    深漂一族,自己申請了公司做天貓旗艦店,自己招聘的財務只做私賬,其他交給財務外包公司,有一次她們用完了公司資料(包括公章)寄順豐給我們,前臺收到快遞以後順手放在了一邊,想起來去找的時候發現已經丟了……

    當時我們正好是需要和一個供應商籤採購合同,由於掛失補辦等需要時間我們想到了這個辦法,先去刻一個公章把合同簽了!於是就諮詢了財務公司,未經公安備案的公章是否有法律效力,能不能籤合同?

    財務公司回覆說可以,未經公安備案的公章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儘管公安部有專門規定,但未經備案的公章在特定情況下也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對於企業來說,為了規避風險,公章要儘量到公安備案。對於合同一方來說,如果有必要可以委託律師前往公安機關公章管理處,查詢對方公章是否有備案。

    公安備案:

    1.新開辦的企業刻制公章需持《營業執照》、法人代表、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以及工商部門刻制公章介紹信到屬地公安機關辦理。

    2.公安局工作人員核准後,開具准許刻制公章證明。

    3.承製公章企業收到公安機關准予刻制公章證明後,按根據公章製作的相關規定承製公章,並於製作完成後,將公章送交公安局備案。

  • 10 # 熊貓投資

    公章必須要備案

    按照中國工商的要求,凡企事業單位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企事業法人私章和以單位銜頭冠名的所有印章,都要入網備案,沒有備案的公章,不具備法律效應。

    目前很多人註冊企業後,要用到公章和私章時,直接在路邊隨便找個刻章的就刻一個使用了,如果沒出事,那麼沒問題,但是一旦出事了,你分分鐘鍾就得擔責,特別是公私章交給財務人員保管的,出事的機率更高。

    舉個現實的例子:之前長沙某建築公司,因為公章沒有備案,被其他人冒用公章去招投標,中標後,騙子取得了招標單位的200萬元預付款。受害人被騙後,進行了調查,在調查時發現,該建築公司的公章並沒有備案,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於是,受害人一紙訴狀,將該公司告上法庭,由於該建築公司的單位公章沒有備案,未能取得公安機關認可,最終該公司只好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所以不備案的公章,不管是你之前的丟失的那個,還是現在重刻的這個,都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你平時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很多都沒產生問題,是因為你們交易順暢,沒有發生意外。假設哪天,比如你的財務人員拿著公司的章私下與下游客戶簽訂協議,錢匯入個人卡里(私營企業很多並未走公司賬戶),出事後,你是要承擔責任的。更甚者,可以直接仿造公私章到銀行取現,損失都是你自己承擔。

    綜上所述,在中國公章一定要備案,才具備法律效應。

    公章丟失如何處理?

    有備案的公章,丟失後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第二步就是持報案證明及相關資料的影印件到當地地級市以上每日會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報宣告公章作廢(具體哪家報紙,看各地公安局的規定)。第三個步驟就應該持相關的檔案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

    總結

    只要沒有備案的公章,那麼都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在不出問題的情況下,沒有任何影響,但只有要出問題,那麼這個責任你就必須自己承擔起來。

  • 11 # 法海一粟

    2、公司自行刻制公章並予以使用,應對公司產生法律約束力。既然公司使用了這枚自行刻制的公章,則說明,公司自身認可該公章與備案公章一樣的效力。

    3、公司認可自行刻制的公章的效力後,不允許再以其他理由否認其應有的法律效力。對此,最高法院的判例指出:

    (1)公司不能對同一印章的效力在不同的交易或訴訟中做不同選擇。只要公司在某一場合使用過(承認其效力),則該印章在另一交易中的使用均應有效(不論該公章是否系他人私刻甚至偽造、是否進行工商備案)。

    (2)公司印章不止一枚,難以有效識別印章是否為公安局備案登記的印章。如果公司對外用章不具有唯一性,不得主張使用公司“偽造印章”對外簽訂的合同對公司沒有約束力。

    (3)交易對方對於公章的真實性沒有審查義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委託人及表見代理人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交易相對人並無審查簽訂合同所用印章是否為真實的義務。

  • 12 # 知法乎

    只要沒有備案的公章,那麼都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在不出問題的情況下,沒有任何影響,但只有要出問題,那麼這個責任你就必須自己承擔起來。所有,公司要認真看到公章這個事情。

    按照中國工商的要求,凡企事業單位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企事業法人私章和以單位銜頭冠名的所有印章,都要入網備案,沒有備案的公章,不具備法律效應。一旦出事了,你分分鐘鍾就得擔責,特別是公私章交給財務人員保管的,出事的機率更高。

    不備案的公章,不管是你之前的丟失的那個,還是現在重刻的這個,都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你平時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很多都沒產生問題,是因為你們交易順暢,沒有發生意外。

    假設哪天,比如你的財務人員拿著公司的章私下與下游客戶簽訂協議,錢匯入個人卡里(私營企業很多並未走公司賬戶),出事後,你是要承擔責任的。更甚者,可以直接仿造公私章到銀行取現,損失都是你自己承擔。

    綜上所述,在中國公章一定要備案,才具備法律效應。

    公章丟失之後應該如何處理?

    有備案的公章,

    丟失後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第二步就是持報案證明及相關資料的影印件到當地地級市以上每日會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報宣告公章作廢(具體哪家報紙,看各地公安局的規定)。

    第三個步驟就應該持相關的檔案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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