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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成長的這些年,肯定有很多人,很多事,忘卻不了,記憶尤深。 邀請你在下面分享你的忘不掉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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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海後面的孤獨

    現在的心情很平靜,也很開心能和你分享一下過去的事情,人就是這樣你讓他說一件最開心的事,總是能想起很多很多,比如,結婚,生孩子,買房,買車,甚至是中大獎。但是要說哪一件最開心是哪一件事也說不上來。說難過的事也能想起很多很多確總能說出一件兩件最難過的事,也是傷我們最深,最痛的事情來。我最難忘的一件事,是和我交往了7年,2554天,61320個小時的女朋友和我說分手。當時我懵了,我的世界崩塌了,我感覺全世界都背叛了我。我不停的問她為什麼。雖然事情過去了很久,但是我依舊忘不了她那決絕的態度和不捨得眼神。現在我不怪她,真的不怪她。我只是希望她幸福。我只是想告訴她,那個曾經你最愛的我過得還好。

    對不起我辜負了你對我愛,沒能給你一對臂膀讓你依靠和你一起成長。

    對不起,你曾經也是我的最愛,只是沒能愛到最後。

  • 2 # 歆予情

    我一直記得那天下午的語文課。那天我坐在教室裡,語文老師在講臺上。他把上次的作文發下來,點我的名說,你的文筆不錯,但是不夠深刻。

    這一幕,讓我記憶猶新,並且時常會想起。因為我將這個評價視為一種侮辱。對於一個以作文見長的語文課代表來說,說他寫文章不夠深刻,就等於對一個數學常常考滿分的人說你是一個傻逼。雖然老師大約不是這個意思,但我卻堅持這麼認為。我記得那一次的作文題目是《最難忘的一件事》,內容大概是有一天我走在街上,看到一個衣衫襤褸的乞丐。然後我給了他兩塊錢。然後乞丐抬起頭對我笑笑,說:今天天氣真好。

    關於乞丐為什麼不對我說謝謝,而是針對天氣發表了一番見解,我自然不得而知。既然不知道,我覺得就不能妄加揣測什麼。所以我就把乞丐的這句話原原本本寫到了作文裡。然後老師就對我說,你的作文不夠深刻。不光不夠深刻,他還說,因為這句話的存在,使得這篇文章缺少邏輯,立意也不夠高。他建議我把那句話改成“謝謝”或者別的什麼。但我想了想,還是拒絕了。於是他就給我的作文打了個三十八分,很令人心塞的分數。

    從那以後我寫文章就力求深刻,包括你現在看到的這一篇。這一篇文章的名字也叫《最難忘的一件事》,寫的是那個我那篇《最難忘的一件事》被認為不夠深刻的那一個下午。如果現在再叫我描寫一個乞丐,那我首先會寫,他全身散發著臭氣,衣服上長滿了蘑菇,還被撕扯成一條一條的。光這樣還不夠,我還會這麼寫:他臉上的汙垢彷彿結成了硬殼,幾乎叫人分辨不出他的五官,除了那雙眼睛。那雙眼睛空洞地盯著我,散發出一種遠古的死亡氣息。然後我就掏出兩塊錢給他,放在他面前的搪瓷缸裡。然後他對我說了一聲,謝謝。嗓音中充滿了時代的悲涼。

    如果我這麼寫的話,老師就會給我打上滿分六十分。即便沒有六十分,五十五分還是可以有的。扣五分的原因大約是因為“遠古的死亡氣息”這句話用得不太妥當。這不像是在形容乞丐,倒像是在描寫巫妖。對此我可以爭辯說,這句話凸顯出了乞丐對於這個時代的絕望,經過這句話一昇華,全文的社會性和批判性一下就上去了。我不知道對於我這樣的爭辯,老師會不會信服。但不管怎麼樣,五十五分總歸比三十八分要好出太多。

    我記得那天語文老師在講臺上不但點了我的名,還把我的作文一個字一個字地念了出來。他的嗓音乾巴巴的,充滿了遠古的死亡氣息,一點感情色彩也沒有。這沒有辦法,三十八分不是六十分,念出來的時候是沒有資格被帶上感情色彩的。如果帶上感情色彩的話,顯得不夠深刻的就不是我的作文,而是老師了。於是他就用那乾巴巴的嗓音念出瞭如下內容:那一天我走在街上,這時迎面走過來一個乞丐,那個乞丐穿著什麼我記不清了,臉上是否乾淨我也記不清了,我走過去,給了他兩塊錢。然後他抬起頭看著我,笑了笑,說:今天天氣真好。

    在此我必須要作出道歉,我不是在那篇作文裡的寫乞丐穿什麼我記不清了,臉上是否乾淨也記不清了。如果情況真是這樣,那老師給我的就不是三十八分,而會是十八分,八分也不是沒有可能。我是記不清自己當初自己寫了些什麼,或者說,我不記得我當時寫的東西和那個乞丐的實際情況是否相符合了。不過這個關係不大,諸位大可自己腦補。他也許衣服上長滿了蘑菇,他也許臉上結了層硬殼,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作文不夠深刻。

    唸完這篇文章之後,班上傳來一陣稀稀拉拉的笑聲。我猜他們也拿不準該不該笑,或者覺得沒什麼好笑。但總不免有幾個人會認為一個乞丐對我說“今天天氣真好”這件事挺有意思。這不怪他們,其實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很沒有意思:老師把我的作文給我,上面寫著一個紅紅的數字,38。然後他就說,之所以給這個分數,是因為我的作文不夠深刻。這一次班上的同學都笑了,因為他們覺得三十八這個數字非常有意思。這使我不得不認為他們笑點很低。

    為了避免再被打上三十八分,所以我日後寫文章就會力求深刻,比如說,我這篇文章的主題就是描寫那個難忘的下午,那天我被老師批評說不夠深刻,作文被打了三十八分。這件事情給我的衝擊很大,所以成了我最難忘的一件事,難忘程度甚至超過了那個乞丐和我討論天氣的那一天。所以為了追求深刻,我就會這麼寫:那天下午,老師一臉肅穆地站在講臺上,開始念我的作文,他的聲音就像是結了一層硬殼,嗓子裡面似乎長滿了蘑菇。唸完之後,他轉過頭來盯著我,似乎在說,來拿你的試卷吧。於是我只好戰戰兢兢地上去接過我那張三十八分的試卷,期間他的眼睛一直盯著我,目光裡充滿了遠古的死亡氣息....

    可是這樣寫下去,我很快又發現一個問題:這樣寫東西不能讓我自己信服。但為了深刻,我又不得不這麼寫。所以這令我感覺很難受,每寫一個字就好像吃了一隻蒼蠅。而我討厭吃蒼蠅。我一直覺得有什麼地方出了差錯,令人信服和深刻之間原本不應該有矛盾的。但如果就著這個問題一直想下去,我不可避免地就又陷入了深刻,頭也開始疼起來了。於是我生起氣來。我因為那個乞丐而覺得憤怒:如果那天下午他說的不是“今天天氣很好”,而是一句“謝謝”的話,我就用不著那麼麻煩了。那樣我既不會被評價為不深刻,也不會得到一個三十八分,今天也更不會坐在這裡寫《最難忘的一天》這樣一篇倒黴的文章。但我沒有辦法,我還是得一直寫下去:期間他的眼睛一直盯著我,目光裡充滿了遠古的死亡氣息。接著他開了口,露出他因為抽菸過度而黑黃的牙齒。透過他嘴唇的一張一合,我讀出了這樣的一句話:今天天氣真好...

    寫到這裡,我猶豫了好一會兒。然後我拿過了一塊橡皮,把這句話擦掉,改成了“謝謝”。改完之後我又猶豫了一會兒,又把它改成了“你只有三十八分”。可是這樣感覺就更加糟糕了,我只好又繼續塗改,想把它改回“今天天氣真好”。結果這個時候“哧啦”一聲,我把稿紙擦破了。改來改去的那一塊又黑又髒又破,充滿了遠古的死亡氣息,十分叫我生氣。於是我把稿紙給一把抓起來,揉成一團,用力丟出了窗外。窗外天色湛藍,晴空萬里。今天天氣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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