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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祖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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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心就好gec
兼職,一般是指,相近的行業,很難分得清,甚至就是一回事,比如演員兼職住持人兼職歌唱家,,媒體主播兼職製片人、策劃人等,可以在同一時間做多種事情,,,
第二職業,則是,兩個毫不相干的職業,
教師兼職是違法的,因為教師是公務員編制,公務員不能兼職自己聲望、權力、資格牟利,
但音樂老師業餘時間跑外賣顯然是第二職業,況且在八小時以外,當然正當,無可爭議,,,
至於,為什麼辭職、解職,情況不明,不做猜測,也許網路壓力,也許其他,總之與法律無關!
所以,教師要做正人君子,不做違法的事情也不該受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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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HJ流水無情
現在沒有什麼明文規定不可以兼職做外賣,只要不影響本職工作這個無可厚非!個人認為是因為社會輿論壓力太大,所以這位老師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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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法複製
如果去掉社會的有色眼鏡和金錢帶來的壓力,你會想做什麼職業?
音樂老師兼職外賣開始可能是為金錢去考慮的,不犯法,更談不上損害他人利益,所以法律也無需禁止。
導致其辭職的原因,首先上我認為是社會的有色眼鏡,在被社會議論後,學校會施加壓力迫使其辭職,可能大部分人認為有知識文化,有穩定工作沒有必要去做外賣,但個人認為兼職賺錢僅僅個人興趣。
其次,在權衡音樂老師和送外賣的工作崗位上,送外賣會更自由,賺錢也更多。
工作不僅是為生存,找到自己喜歡做的才會更賣力。
懂音樂就是一種才智。懂外語的遍天下,遍天下又有幾個懂音樂的?本人就沒這個天賦,當年音樂課得85分全靠大段歌詞背得順溜。不允許他到少年宮兼職或任家庭教師,只能去作外賣,本就是埋沒人材。